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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蛋母雞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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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

母雞就是母雞,還有什麼可以講究的?但是在美國加州,人家還真的是制定了法律,來保護母雞的「權益」;加州在2008年公投通過一條州法,規定養雞農場必須讓母雞有足夠的空間,起碼可以站起來、躺下去、轉身子,要有可以伸展翅膀動動身子的地方。

當初大家投票時,可能也沒有想太多。一是想到現代化雞場中那些可憐的雞子們一天到晚都是擠在一起,連個睡覺的空間都沒有,這樣的聯想自然激起選民的憐憫之心。二是美國現在時興「有機雞」,那是與現代化養雞對立的回歸傳統的養雞法。

據說要得到「有機雞」的認證標籤,就必須做到好些要求:比如雞種不可以是基因變種;雞食不可以有生長激素和內臟飼料等添加劑;不可以使用氯黴素和四環素之類的藥物;不可以籠養,必須保證雞有一定的活動空間,最好是可以讓雞到野地逛逛;還有,不可以用燈光製造24小時內有4個白天和黑夜那樣的人為欺騙雞子日夜旦晝的行為……

大家也許會覺得,「有機雞」的雞肉,味道比較好些,也比較健康;而加州法律保護下的母雞下的蛋,也會讓人吃著舒服些。那只是表面上的說法,其實,美國人在這樣的議題上較真,真的還有其人性上的特質,這可能也叫所謂的「文化差異」。

記得剛來美國時,筆者看到滿街的野鴿子,還有到處逛悠的野鹿,會有點嘴饞的感覺:這些老美怎麼那麼傻,那麼多美味放著就不動心呢?有時,在梅西百貨公司前,有許多老美在反對皮毛衣物,那真是像動了他們的家庭成員一樣的認真。

有次在學校裡排隊,有個學生給描述了她的同學請吃飯:上桌的有一盤「可愛、可憐的松鼠」,當時她就把吃下去的半餐飯全吐在了桌子上,還差點打電話給校警報案。另一次,讀博士的室友哭喪著臉回家。原來,有些動物權益活動人士,做的更是極端,他們把老兄博士論文中要做癌症實驗的白老鼠從實驗室全都放生了,「校園裡到處跑著帶癌症的白老鼠!」

在美國住久了,也就習慣老美的這些「視動物如己出」的做法了。這樣做的本質內涵,說來有點親疏不分,但可能也是一種天然人性的反映:一種「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向生物界的延伸,變成了「己所不欲、勿施於物」。在這裡,連動物的權益都立了法,那麼,人的權益的保護就可想而知了。

這種善待萬物的做法和心態,才有像舊金山對於無家可歸的遊民的憐憫和照顧。說遠了,這種心態,才有美國人對於我們外來移民,能有如此包容和接納的胸懷。這樣去理解老美,也許就可以懂得他們的習慣的現實意義了。這裡真的有其積極的一面。

不過,就像中國人說的,「過了頭就不好了」。如果保護「動物界權益」超過了「人類權益」,那麼就有點本末倒置了。現在,加州的「權益母雞」下的蛋,可能是比其他地區母雞的蛋更高「貴」些,因為美國其他州和其他國家的母雞還沒有享受有足夠空間的「權益」,連帶的社會和經濟問題是,那些沒有權益的蛋在加州將屬於「非法蛋」,可能將不能在這裡銷售。

加州人憐憫萬物的理念,所產生的「權益雞蛋」,使得雞蛋的成本高了許多,也將引起一場經濟和法律糾紛。這樣的做法和後果,其實深植美國人的人性之中。根本上,是因為追求商業價值的現代化雞場的黑幕,在被善良的美國人知道後,可以說是深惡痛絕,才有加州這樣的法律的出現。當然,至於說那些「權益母雞」在有足夠空間時下蛋,是不是更快樂些,是不是會感恩加州人的情誼,也只有牠們自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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