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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警察被判刑之警示

   薄熙來在重慶打黑運動落幕兩年後,首批重慶打黑警察刑訊逼供案的判決結果近日公布。重慶市大渡口區法院5月13日開庭審理長壽區三名公安民警涉刑訊逼供案,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苟洪波、但波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被告人鄭小林犯刑訊逼供罪,免予刑事處罰。據大陸媒體報導,這三名警察被控在重慶打黑期間,參與對民企老闆呂劍的刑訊逼供,導致呂劍在審訊室內昏迷,送往醫院搶救。經司法鑑定,呂劍雙側臂叢神經損傷程度為重傷。王立軍出逃美領館後,呂劍多次到北京控告長壽區公安局多名警察。重慶打黑的警察,心狠手黑出了名,「打死了,上面有王立軍」,是這些警察的口頭禪。眾多受害者身心留下難以彌合的創傷。

  因此,這一判決結果引起大陸民眾強烈反彈,紛紛在網上留言「太輕了」。為何輕判?有個警察說,都是聽上級領導命令,重判可能影響一大片。影響什麼一大片?對長壽區三警察若依法判決,起碼是被收監的有期徒刑,如此「重判」會影響整體警察隊伍的士氣,降低警察對中共的效忠效力。所以當局不敢依法判決,公然枉法。刑訊逼供在中共公安系統是家常便飯,一貫被縱容默許,尤其1999年後,對法輪功普遍施以酷刑,甚至活摘器官。薄熙來、王立軍的唱紅打黑,隨薄、王倒臺,一起被否定了,刑訊逼供的那套黑打也已曝光。違法不得不追究,替罪羊不得不找,但要避免「挫傷」整體警察的積極性。「兩難」的結果,就是顯失公平的輕判,敷衍民眾,安撫警察。輕判與其說是保護惡警,不如說是發號施令者為保自己、保黨、保邪惡的制度。

  長壽區三名警察雖然是輕判了,但終歸是被推上了審判臺,被繩之以法。現在中共當權,法制徒有虛名,判決大失公允,很難服眾。當法律之上的保護傘沒有了的時候,違法作惡者還逃得過法律的公正審判嗎?像薄熙來、谷開來、王立軍那類避重就輕的審案能畫上句號嗎?中共公安警察作惡多端,民憤極大。正處於倒臺前垂死掙扎的中共,將所犯罪惡都推給「警犬」兜起來,首選警察作替罪羊不是不可能。用整治警察給民眾消氣熄火,好讓自己苟延殘喘。那些違法的犯事的,有民憤的,將在「件件依法處理」中成為犧牲品。因為只有抓一批、判一批、殺一批,動真格的,才能捨車保帥。卸磨殺驢,找替罪羊頂罪,在中共歷史上醜聞不斷。文革結束時,有八百多名警察當替罪羊被送到雲南祕密槍決的事件,中共闢過謠嗎?

  2013年8月12日,政法委出臺《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其中提到「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對於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另外,中國《公務員法》第九章第54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條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輪功的警察推脫罪責、逃避懲罰的後路。所有中共警察應該明白,「輕判」是中共在收買人心,哄騙你們為它賣命。日後中共為保自己的命,「重判」也不奇怪。一黨獨裁的中共黨權是權傾一時,會隨著中共解體而解體。而中共犯下的「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不會因為中共解體而灰飛煙滅,屆時,徹底清算中共的大審判開始。勸告那些聽任上級命令迫害法輪功的警察,切莫一意孤行繼續作惡,不然下場會比現在重慶打黑警察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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