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紀元周刊|和您攜手,共同走進新的紀元

中國特色的「壞人」:標籤式罪犯

?"
中共國界定罪犯的方式比較獨特,只要某些國家領導人拍拍腦門就可以敲定由多少和哪群人來做壞人。(Getty Images)

中共建政六十多年,壞分子和各種罪犯人數眾多,範圍寬廣,占總人口比例堪稱世界之最。你也許會懷疑:難道中共管理國家,壞人變多了嗎?也許的確如此。從被處死、被國家專政、被社會主義政權認定為「壞人」、「罪犯」的人數,確實是史無前例的。綜合一些「壞人、罪人」的特徵,可以把它歸納成一個社會現象:「標籤式罪犯」。

「罪犯」標準的變動性

在現今中國,「罪犯」的特點並沒有明確的定義和標準,它是持續變動的;這是因為中共推崇的理念一直在變動,治國理念和國家理想的內涵一直在變。例如曾經的「國家頭號公敵」——資本家,從需要被「專政」、「消滅」,到「可以入黨」,成為「先進生產力」的組成部分,僅僅四十多年,即完成了在治國方略上的巨大轉變,而且提法可以互相對立,前後矛盾。

在這個過程中,人們領略了中共「推崇」的社會主義理論不斷被自己人顛覆和重新解釋的過程。組成社會主義理論的馬恩列斯毛鄧等對社會主義的論述,不僅內涵不斷修正,而且隨著最高權柄的領導人的變動而持續變更,國家理念的重點、內涵和手段也不斷推陳出新,相應之下,被中共訂立的、作為國家敵人的犯罪分子的社會特徵和判斷依據也不斷變更。

甚至深諳中共運作規則的周永康,都難逃中共百變其形給其造下的命運,成為這種變動性的突出例證。作為政黨所謂的前國家領導人,幾十年縱橫中共官場,頻頻高昇。在還沒被標識為罪犯的日子裡,周永康雖然殺人無數,罪行累累,但按照中共通用的為官理念,遵循著官場普遍遵守的厚黑權術和潛規則,依然居上位成為「成功」人士和政府大員。

但按照中共治國理念的不穩定性來看,形勢變化後都會有一批罪犯應運而生;更何況在王立軍出逃、薄熙來叛變,中國社會面臨全面崩潰的大環境下,雖惡行無數卻一度能擔任「重臣」的惡人被拋出,並被重墨標注為國家新的敵人,更是「理」所當然。所以,曾富可敵國,寵盡天下美女,腐敗墮落,嚴重違法違紀的周永康和他許多的高官同仁,就難逃成為中共「標籤式罪犯」中的新成員的命運。

與更前朝的國家高級領導人劉少奇相比,周永康們的處境不可能會更好。過去,被指定為「叛徒內奸工賊」,「遭受到非人道虐待」致死的劉少奇,在後來還被發現弄錯了,壞人的標籤被揭去後,他又被評為「受到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愛戴的、久經考驗的、卓越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除此之外,過去歷次政治運動,如整風、肅反、反右、文革等等,被當成「壞分子」、「罪大惡極」之人挨整挨批的中共高級將領、學者名人,家破人亡的不計其數,按照中共後來「平反」的標準,幾乎都是弄錯了;即貼錯了罪犯的標籤。不過按照周永康已被公布的令人切齒痛恨的種種劣跡,如果有朝一日,黨宣稱又弄錯了,再次推翻成為「偉大的什麼」的話,就太滑稽可笑了。

給罪犯貼標籤標準的變動性,不僅適用於占人口比例極小的國家領導人,絕大部分的普通民眾更是適用的主體。毛澤東當權時,「地主、富農、反革命、黑五類、壞分子、資本家、知識分子、右派」,甚至早已故去的歷史名人、名勝古蹟都可以被標籤為壞人、罪人,嚐到嚴厲的社會主義專政鐵拳的滋味。在華國峰時代,紅朝曾經的政壇風雲人物,被定為階下囚,其中最著名的標籤是被稱為毛替罪羊的「四人幫」;到胡耀邦時,毛時代的壞人和罪犯們大部分被認為弄錯了;鄧小平也認為要賺錢做生意都沒有了政治問題,抓老鼠的貓只是皮毛顏色的差異,但對民主有訴求的年輕學子們,則被貼上「資產階級自由派」、「一小撮」等的標籤,還有那些想生一個以上孩子的人,皆成為受嚴厲懲治的新時代壞分子;江澤民則把中共之前諸任當政者,都認為無害的、旨在祛病健身的氣功愛好者,定義為國家「頭號敵人」,對人數最多的向善的法輪功修煉者施重刑加以剿滅。從目前局勢看,一批在前朝合法的「巨貪巨腐」人員應時而生,腦滿腸肥的官員不再是橫行霸道、被羨慕的分子,其中少數的特別人物也相繼領到了中共歷代傳承的罪犯標籤。

中共治理下,罪犯標籤名目繁多,推陳出新。昔日的盟友,可能被標定為今日的公敵;今日的同仁,可能成為明天宣傳中罪大惡極之人。在不斷的「鬥爭」中,按中共高層需要,不斷變換和推出新的標準,確定著新式的「罪犯」標籤。

「罪犯」產生的隨機性

「標籤式罪犯」的另一個特徵是隨機性產生;什麼人可以被貼上壞人和罪犯的標籤,與傳統的罪犯相比,具有不確定性和不可預測性,而且西方司法界通用的衡定罪犯的方法通通失效。可以說,任何社會特徵的人、按照任何從前公認的道德標準行事的社會成員,都有機會被指定為犯罪分子。壞人身分的獲得和當事人從前的行為,在被貼上罪犯標籤之間沒有必然的犯罪事實做中介,「標籤式罪犯」的入圍和被認定,具有概率特徵。對中國全體民眾而言,這個壞分子概率在很多年內保持百分之五的比率,雖然這個比率會隨著政治運動的需要有所調整。

這種界定壞人和罪犯的方式比較獨特,它不需要通過類似民主國家的憲法、法律程序,也不見得要議員、人民代表辯論投票,更不需要政策決策人員調查研討,某些國家領導人拍拍腦門就可以敲定由多少和哪群人來做壞人。如中共鎮壓反革命殺了至少六百萬人,確定這些壞分子的依據是毛澤東對鎮壓反革命的批示:「在農村,殺反革命,一般應超過人口比例千分之一,……在城市一般應少於千分之一。」

再如受到邊緣化和賤民化對待數年之久的壞分子「右派」,竟然需要向各單位攤派名額,在中共基層黨支部的主持下,每個單位必須推選出一定比例的人,作為「右派」對待,成為未來若干年中享有壞人和犯罪分子待遇的人。按人口比例來確定需要被殺的人,通過「選舉」推選罪犯,乃古今中外司法史和人類文明史上一大奇觀。

標籤式罪犯產生的隨機性特徵決定了任何人、任何社會團體、任何在傳統社會或現代民主社會中所公認的好人和道德行為人,都可以在一個不確定的時間,不確定的方式下,被標籤為壞人和犯罪分子,受到相應罪犯的待遇。唯一可確定的是,把你定義為罪犯,你就是罪犯,沒有公檢法司機關能通過行使職能發現「原來是弄錯了」,除非訂下那個標準的黨魁亡故或本人也被發給罪犯的標籤。這是中共治下的國民中「壞人」和「罪犯」多的第二個原因。

「罪犯」鑑定的主觀臆測性

鑑定罪人時主觀臆測性是「標籤式罪犯」的另一獨特之處,即某些或某個領導人的猜測和臆想,是罪犯產生的根本來源。一般來說,當代民主國家和從前文明的國度界定罪犯,需要有犯罪的動機、犯罪的事實、有破壞性後果,還有人證物證等,還需要一定法律條文的規定,遵循一定的程序,所以標準的罪行如傷人害命、占人財物、甚至使人名譽受損等等。對國家而言,則有傷害國家的客觀事實,比如侵占了國土,傷了無辜民眾,即使沒有實施恐怖行為,至少也有個行動計畫。

但中共在產生「標籤式罪犯」時可以有一個這樣的邏輯:「假如什麼,那麼就怎麼,所以應該怎麼。」比如江澤民那夥在宣傳法輪功需要鎮壓時的邏輯是:「假設修煉法輪功的人數多了,會不服從中共的領導;假如老百姓都煉功祛病健身,要做好人,大家就不會相信中共的無神論;假如繼續下去,人數和規模繼續擴大,就可能發展成義和團……。」所以法輪功需要取締。這個「決策」過程,不需要證明法輪功學員是否對自己、他人、社會造成了危害,也不需要通過人大代表審議通過,更不需要聽當事人的辯解。權力者個別人的猜測和臆想,如果沒有犯罪事實,就可以通過小說創作和電影拍攝,把虛構的犯罪事實按在某些需要貼罪犯標籤的人身上,從而製造一個數量巨大的人群為「犯罪分子」。為迫害法輪功修煉者,中共自編自導自演的所謂「天安門自焚」,以製造合法鎮壓法輪功的政治宣傳,即是其中一例。

「標籤式罪犯」的共性

上述種種「標籤式罪犯」的特徵,可以看到這樣一些共性:中共國家的壞人和犯罪分子的主體是主觀定義的壞人,不見得是這些人真有犯罪事實;判斷壞人和國家敵人的標準隨當權者的變化、時代的變化、製造的社會主義理論的變化、情境的變化而變化。壞人和犯罪分子的標準不是固定的,是可以根據需要被源源不斷製造出來的。與此配套,懲治壞人的法律、司法和執行的方式也是靈活多樣,隨時變化的。一旦被貼上「罪犯」的標籤,「壞人們」即刻喪失了為自己辯護的權利,沒有任何國家機關為其提供保護和幫助。「壞人們」不僅名譽掃地,還隨時可被抄家、抓去坐牢、施以酷刑、侮辱,直至被革性命,甚至被摘掉心肝腎賣掉。上至中共大老,下至庶民百姓,概莫能外。

合法型公敵

另一個與「標籤式罪犯」相伴生的現象是:「合法型公敵」。他們的特徵是,具有客觀的、可觀察、可證明的傷害他人行為和後果,在傳統社會和現代民主社會都會被認定為罪犯。如由於執法不當,刑訊逼供,亂抓錯判,監視騷擾百姓,造成當事人受到傷害的警察;通過權力運作,霸占他人財產的官商;或者利用權力把活人的器官挖去賣錢之類的買賣人。但由於中共的理論和領導人沒有把他們認定為「罪犯」或對社會有危害的人,其行為本身受到中共明處或暗中支持,被社會主義理論定義為「革命的」或正當的做法,可謂罪大惡極,但他們長期逍遙,不受懲治。即使司法系統偶爾不得不抓一兩個失勢的,不是重罪輕判,就是有罪不判,要麼就是裝模作樣給百姓一筆糊塗帳。

對神佛深信不疑的人堅信,不遠的某個時刻,在社會大變遷來臨,或天災人禍降臨時,受到神佛的清算,遭因果應驗的,首先是這些人。

從這個角度看,周永康執掌中國最高司法大權十多年中,他本人和領導下的規模龐大的公檢法司的下屬們,參與製造無數冤假錯案、利用法律之名行戕害民眾之事的警察辦案人員,這些人利用著國家的名義,其種種惡行享受層層保護不被懲罰和追究,老百姓投訴無門。當前周永康們的結局,也許正是這種因果報應將「合法性公敵」推向公眾視野的開始。

反思中共的「法治」

歲月悠悠,對有些人來說,時間可能過得很快,但對另一些人來說,則可能是生命中極為漫長的黑夜。被中共無辜貼上「罪犯」標籤的數千萬中國人,和他們的家人、親友,無疑飽受過這樣的折磨。但任何事情都有一個起因,也終會迎來一個結果。

在全世界都在關注著中共執掌下的中華文明古國,此刻宣布抓住了最高執法者周永康——嚴重違法違紀,卻可以決定給誰貼罪犯標籤之時,正是啟發所有人反省中國那塊土地上,過去六十多年,到底發生了什麼法治災難之時。

曾經的中華大地,敬畏天地,尊重神明,珍惜生命,創造了舉世矚目的輝煌文明。而今的中國大地,警匪猖獗,官匪遍地,在這種惡劣的生態環境下,老百姓百般退讓,一再折腰,無可奈何,隨波逐流。中共篡得國家權力的幾十年,塗炭生靈,僅非正常死亡人數就達八千萬之眾,血債累累對中華民族犯下滔天罪惡。

當前的中共,無論多不情願的給眾多周永康們貼上標籤以自保,如果其目的仍是牟取中共殘喘的時日,對老百姓而言,其危害的本質並無任何根本改變。不徹底反思中共踐踏法律、踐踏人類道德底線的罪惡,不根本拋棄中共濫施公權、「無法無天」的法治暴政,中國百姓將永無寧日。◇

您也許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