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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黨員身分入美籍 前中共特工被控首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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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移民法規定,凡曾經參加過共產黨相關組織者,在申請移民美國時若退出共產黨未超過五年,則不允許移民。(AFP)

美國伊利諾伊州一名華裔男子疑因申請美國籍時隱瞞自己的共產黨員身分及與中共情報部門的關係,被美聯邦政府控罪。

美國的移民法規定,凡參加過共產黨相關組織者,在申請移民時若退出共產黨未超過五年,則不允許移民。

文 _ 唐明鏡

美國伊利諾伊州瑞柏市(Naperville)華裔男子林路(音譯,Lu Lin)因申請美國籍時隱瞞自己的共產黨員身分及與中共情報部門的關係,被美聯邦政府控罪。1月21日,林路在伊利諾州北區聯邦法庭首次出庭聆訊,負責審理的華裔法官張宜民(Edmond Chang)宣讀起訴書,林路當庭表示不認罪。

據記者在庭審現場看到,林路身材不高,花白頭髮,方臉,膚色偏黑。整個庭審期間,現場有一人為他翻譯,因他說話時沒有麥克風,不清楚他是如何回答法官提問的。他被控的罪名是「非法取得公民」,一名據信是他兒子的男子在旁聽席上旁聽。林路由律師代表,在法庭上作出無罪聲明。

曾是中共公安部特工

林路保釋金為50萬美元,他在交出5萬美元的保釋押金後獲得當庭釋放。法庭同時宣布,整個庭審期間林路須交出他的美國護照,並不得申領新護照;必須留下DNA樣本;如果庭審期間有電話、地址變動,必須書面通知法庭;如果下次不能依據規定出庭,5萬美元的保釋押金將被沒收。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起訴書顯示,被告林路今年58歲,2005年申請入籍美國,兩次面試後於2008年歸化成為美國公民,同年在芝加哥宣誓入籍。

起訴書稱,林路在申請入籍美國時提供虛假資料,謊稱從沒加入過中國共產黨,但美國政府表示有證據顯示,林在1987年~1997年期間一直是共產黨員,並且曾經擁有一份由中共公安部提供的其他名字的身分證件,並以那個身分在香港從事情報活動。

美國嚴控中共黨員入籍

美國歸化申請(N-400)表格上面有一欄是黨員史,詢問是否加入過納粹和共產黨組織。美國的移民法規定,凡是曾經參加過共產黨相關組織者,如果申請移民時退出共產黨未超過五年,則不允許移民。

此前,有來自大陸、越南等地的華僑透露,他們申請入籍面試時被移民官問及是否曾加入共產黨或與共產黨有關聯的組織,申請人一旦承認自己的共產黨員身分,又不能提供合法的退黨證據,就很有可能被拒絕申請。因共產黨員身分被拒的案例越來越多。

如果中共黨員乃至貪官,申請美籍時隱瞞自己的黨員身分,靠欺騙手法入境、入籍,一旦遭到舉報,隨時可能被吊銷綠卡,並引渡回大陸。

中共黨員入美籍前須先退黨

2015年,網上某移民論壇上出現多例綠卡申請者在遞交I-485移民身分轉換表格後遭拒簽,被拒原因是他們表明自己是共產黨員。這引發不少申請者熱議,律師表示,美國移民法的確有這樣的條款。

其中一例,移民局給出的原因是,申請人遞交移民申請時退出共產黨不滿五年。綠楓法律集團律師陳啟耕說:「你今天是不是共產黨的黨員,如果是的話,移民局沒辦法讓你進來。」

美國移民法INA212條款中,羅列了幾項拒絕申請者移民美國的狀況,包括有犯罪紀錄者或一些危險疾病的攜帶者,其中一項就是共產黨員不允許移民美國。但是,陳啟耕表示,如果申請者能證明在遞交申請前已經退黨,或者能證明當初入黨是為了生活,迫於職業壓力或求學壓力不得不入黨,或入黨時未滿18歲,都可以申請I-601表豁免。他還建議,最好能提供退黨證明。


無法回中國原籍退黨者,可到全球退黨服務中心的各地區辦公室開具退黨證明。圖為2012年7月13日美國華府聲援1億2000萬中國人三退的大集會,華人民眾現場退黨並領取退黨證書。(馬有志/大紀元)

陳啟耕說,退黨的方法,一個是回中國原籍退黨,但他的客戶曾碰到過退黨困難的麻煩,黨辦公室不太同意退黨或要求支付一筆錢。另一個辦法是,申請者可以在全球退黨服務中心的各地區辦公室開具退黨證明,洛杉磯退黨服務中心電話:626-284-6789,地址:1710 S. Del Mar Ave, #211B, San Gabriel, CA 91776,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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