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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全會火爆 僅4人沒被批 30提案2個最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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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六中全會在審議中共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共《黨內監督條例》時,25名政治局委員僅習近平、王岐山、許其亮和王滬寧4人未被點名批評。(AFP)

中共六中全會落幕兩周後,港媒相繼傳出會上的一些細節。

比如在分組討論,涉及財產公示及重大工作失誤的追究問責這兩個棘手議案時, 多名現任政治局常委和委員被翻舊帳。

文 _ 蔡樂

25名政治局委員只4人沒被點名

據港媒《爭鳴》報導,為期四天的六中全會,有兩次全體會議,七次分組會議。七名政治局常委分別到七個大組參加「學習」討論。

在審議中共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共《黨內監督條例》的過程中,與會的政治局委員都要把個人放進去對照。與會的中央委員、後補中央委員幾乎人人要作「自我批評」,反思檢查一番。

在分組討論中,300多位與會者「放開了」,25名政治局委員(包括七名常委)僅4名政治局委員(包括2名常委)未被點名,他們是習近平、王岐山、許其亮和王滬寧。

兩大提案最棘手

《爭鳴》還報導說,據六中全會籌備工作組披露,在各大組討論中,與會人員共聯署提出了30多件議案,其中最棘手的兩個議案是:一,19大前夕,準中央委員、候補委員、準中紀委委員向全黨全國公開公示本人、配偶及家屬經濟來源、財產、境外居留權、國籍等;二,黨政領導幹部職務職責的問責制體現,對若干重大政策工作是失誤、挫折造成危害的追究及政治問責的落實。

《動向》雜誌此前也披露,今年9月中旬,趙洪祝、黃樹賢等五名中紀委副書記聯署致信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員,提交了一份關於黨、政、國家機關部門高級幹部公開公示本人及家屬經濟收入、財產來源、境外(國)資產、居留權、國籍等若干要求的提案,並要求列入中共18屆六中全會將審議的有關「從嚴治黨」的兩個文檔的條例中。

然而,六中全會公告中沒有提及相關提案。路透社引述接近北京消息人士爆料稱,自從2012年以來,中紀委書記王岐山一直試圖推動高層官員公布他們財產,但遇到很大阻力,主因是許多共產黨體制內的官員財產來源存有諸多問題,清廉的寥寥無幾。


共產黨體制內的官員財產來源存有諸多問題,清廉的寥寥無幾。中共六中全會最棘手的議案之一是:中共官員公示財產。(AFP)

落實責任追究制

「重大決策終身追究制」和「責任倒查機制」,是習近平當局在2014年10月召開的中共18屆四中全會上確立的新制度,主要內容是:對決策嚴重失誤或者依法應該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嚴格追究行政首長、負有責任的其他領導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作出決策的行政首長、參與決策的領導人員及相關責任人員,無論被調離、辭職、辭退或者退休,都要終身追究責任。

兩年後的6月28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問責條例》。該條例特別點出了要嚴肅追究責任的三種情形: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損害中共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

很多評論稱,這些條例規定都是直接針對江澤民及其團伙的,是為最後抓江「量身打造的虎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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