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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高報告高調針對「709案」 律師:司法集團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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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共兩會,中共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在報告中都將「709事件」作為首要「政績」。大陸律師認為此案是司法系統的恥辱。圖為3月12日,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在兩會作報告。(Getty Images)

3月12日,中共兩高在兩會宣讀工作報告,將「709事件」作為首要「政績」。

大陸律師認為此案是司法系統的恥辱,有學者認為周強任最高法院院長也是法律人的恥辱, 歷史會證明這是一起辦案機關公檢法人員集團犯罪的案件。

有專家認為讓周強宣讀高院的工作報告不妥當。

文 _ 駱亞

兩高稱「709事件」
為首要「政績」

在剛結束的中共兩會,中共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在報告中都將「709事件」作為他們的首要「政績」。最高檢在報告開頭回顧2016年工作中的第一條時,為天津檢察機關背書,稱其「依法」起訴了周世鋒、胡石根等「顛覆國家政權」案,作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的案例。

最高法在報告開頭談「維穩」時,第一條所謂的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中,稱「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依法審結周世鋒等顛覆國家政權案」「加大對暴力恐怖、邪教犯罪等懲治力度」等等。

隨後,周強的報告再提「配合最高檢出臺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司法解釋,依法審理郭伯雄、令計劃、蘇榮等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將「709事件」放在習近平反腐打虎的政績之上。

跟習陣營作對
周強作兩會報告不妥

由於周強在今年年初時公開宣稱不搞司法獨立、三權分立、憲政民主,被外界痛批。大陸學術界、律師界、公民團體分別發出罷免首席大法官周強的呼聲。

大陸著名學者茅于軾向《大紀元》記者表示:「周強出來做法院的工作報告是不妥當的,作為最高法的院長,他此前發言拒絕司法獨立是完全錯誤的,遭到很多人的反對。讓他出來做報告,等於是堅決跟大家作對了。他後來覺得不好意思收回自己的發言了。」

原山東大學教授孫文廣表示,周強此前講過,中國的司法必須接受黨的領導不能搞司法獨立,對此應該予以批判的。只有司法的公正和獨立,才能夠建立法制社會,實現民主化,建立憲政。他說:「像周強這樣的人,能夠當上最高法院院長,這是中國人的恥辱,是中國法律人的恥辱。」

「709」中的人沒有顛覆國家政權


「709事件」是指2015年7月9日開始,中國大陸維權律師遭到大規模抓捕的事件,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成重點目標,多人被抓捕失去聯繫,包括律所主任律師周世鋒在內。截至2015年底,全國至少有316位律師、律師事務所工作人員、維權人士及家屬,遭遇被傳喚、限制出境、軟禁、監視居住、拘留、逮捕或失蹤等非法對待。

維權律師江天勇案的辯護律師陳進學對美國之音表示,周世鋒、胡石根等人的案件是一個冤案,他們在整個辦案過程中都被拒絕自行聘請或委託家人聘請律師,而且遭受了媒體「審判」,被迫進行了自證其罪,這些都是違反了中國法律。

北京著名維權律師程海也是「709事件」中被抓的維權律師王全璋的辯護律師。他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講述了從親歷的過程中,了解到此案存在令人瞠目的肆意枉法現象,並以此駁斥兩高報告中對「709案」的表述。

他表示:「高院對下級法院的判決不應當積極表態,因為除判決之外還有申訴權。只有自己經手的案件才可以評論。在每個案件的多審判決中,不是當事人認罪不認罪的問題,像聶樹斌案、呼格案都是被迫認罪的。所以認罪有真有假,即使真認罪也可能是當事人的錯誤認識。按照中國的法律,當事人的認識不會影響判決定罪的,但對量刑有一定的影響,因此他們(兩高)的表態違反法律規定。」

程海表示,他相信周強沒有看過這個案件的材料,「從我們掌握的情況,根據媒體披露的這些資料,根據國際公認的事實標準、公眾公認的標準,包括已經被判決的周世鋒、胡石根等,還沒有被判決但已經被起訴的李和平、王全璋等人,他們都是進行公開的合法活動,沒有(從事)顛覆國家政權的活動。」

他以王全璋為例說:「從2015年8月1日王全璋被拘留逮捕後,到現在為止已超過一年半,期間我們十多次要求會見都被拒絕。公安部門拒絕介紹案情,檢察院拒絕接受我們律師的辯護手續與會見要求,違法通知看守所不讓我們會見。法院階段也不給會見,他們的理由是這是王全璋本人要求的,不要律師,要自己辯護。」


「709」人權律師王全璋從2015年8月1日遭拘留逮捕,至今一年半不得會見家屬,並遭剝奪聘請辯護人的權利。圖為王全璋與妻兒資料照。(資料圖片)

根據大陸現有的法律,他介紹,「最高法、最高檢包括公安部等六個部門共同下達過一個文件,維護律師的合法職業權中明確地規定,被羈押的人如果要拒絕律師,律師要求會見與本人確認,他如果拒絕會見的話,他應該有文書交給律師或者律師事務所。所以我們認為,王全璋實際上沒有拒絕家屬給他聘請律師的行為,但是辦案部門故意阻攔律師給他提供法律幫助,使他處於孤立無援的地位。」

程海表示王全璋是無罪的,「這些辦案的人員就是踐踏中國的法律,構成『徇私枉法罪』『玩忽職守罪』。『徇私枉法罪』就是明知王全璋沒有犯罪的事實,對他進行追究;『玩忽職守罪』就是律師的會見權、律師的閱卷權等權利都被剝奪了,同時也剝奪了王全璋聘請辯護人的權利。」

歷史將證明「709」是錯案、假案

程海律師表示,周強的那些話都是歪曲事實的謊話,沒有法律依據、事實依據。因中共媒體的一言堂,其餘反對的聲音發不出來。所以這種判決不是證明兩高的業績,而是證明枉顧事實,故意的錯誤判決,是司法界的恥辱。歷史將證明這個案子是一個錯案、假案。


「709」案是一個錯案、假案,是中國司法界的恥辱。圖為2016年「十一」前夕,「709」案四位維權律師的妻子前往最高檢察院維權。(知情者提供)

程海認為,現在還是比較亂,各自為政的感覺。中共各個部門都執行各自的法律或類似法律的東西。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可以跟法律憲法相抵觸而得不到制止,兩高制定的司法解釋是其另搞一套,所以導致國家法律標準的混亂。

大陸商事犯罪辯護律師韓冰公開表示,「法官主持,律師主導,才是中國庭審為中心的實質。最高法院的庭審為中心仍然停留在以卷宗為中心。所謂讓每個案件感受公正,不過是口號,因為他們根本不懂得庭審為中心是律師在主導,法官只是主持。如果依然是法官主導,就不會有公正。因為以庭審為中心,是看控辯雙方,而不是看法官。周強根本就不懂這些。」

他進一步解釋,所謂以律師為主導,是經過偵查、檢察體制之後的庭審。如果不是律師主導,勢必依然只是偵查、檢察的延續,在這種體制下法院想以審判為中心那是笑話。只有加入律師的抗辯,法庭才知道有沒有非法證據需要排除,才知道有沒有程式性違法。靠法院,他們永遠看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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