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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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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tterstock)

文 _ 溫嬪容

馬路如虎口,一位28歲小姐騎車,經過十字路口,被一輛汽車碰撞而跌倒,造成右踝扭傷、膝及小腿挫傷瘀青,事故發生後10天才來看診。

這位小姐外踝腫痛,雖然腫勢不大,但走路卡卡不順。針手腕的對應穴,叫她轉動一下右踝,當下就覺得順暢多了。加針扭傷穴,疏通經絡,針丘墟、陽陵泉、足三里穴;活血化瘀,針血海、三陰交穴;伴有頭痛,易疲勞症狀,針百會、風池、合谷穴。告訴她只要再針幾次就可痊癒,並囑咐要用冷熱水交替浸腳踝,少吃冰品、香蕉、竹筍。

半個月後,她才來復診,說是外踝走路還是有點怪怪的。又過了一個月,媽媽陪同她回診,表示要開立診斷書和醫療明細收據,準備和肇事者和解。她說:「醫生,請你開立診斷書,並加註我還要治療兩個月,必須休息兩個月無法工作。」

我看了看她的腳踝,就事論事的說:「妳看診的紀錄只有兩次,而兩次看診相隔時間那麼久,表示妳的傷勢不嚴重;再依妳現在的病狀來看,妳並未達到無法工作的程度,也不需要治療兩個月。」她愣了一下。

她們全家都是我的病人,尤其是媽媽,把在她家工作的員工都介紹來看診。此時她的媽媽說話了:「醫生,你就幫幫忙吧!這樣可以向對方多要一點治療費。」她也接著說:「不是我不來看診,是我上班忙,沒時間來看診。」

我表情嚴肅的說:「很抱歉,要開立診斷證明,只能開外踝扭挫傷的病名,沒辦法加註其他或與事實不符的事項。」於是她們輪番上陣,你一句我一句的,展開將近10分鐘的說服拉鋸戰。

我堅持原則,最後語重心長的說:「妳得到不該得的,是留不住的,會在其他方面丟失。肇事者也不是故意撞妳,是彼此運氣都不好。」她們很不高興的走了,從此以後她們全家再也沒來看診,連她們家員工也都不再來看診。(摘自《拍案叫絕──中國針醫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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