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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波非法持槍並嘲諷律師 被兩個美國法庭審判


大陸脫口秀演員周立波1月在紐約涉持槍藏毒案開庭待審,6月又因在網上攻擊華裔律師而被告誹謗罪。(新紀元合成圖)

中國大陸名嘴周立波在美陷入官司糾纏,紐約的持槍藏毒案還在開庭待審,加州高院又受理了華裔律師告他誹謗,索要1000萬美元賠償金的新案件。

文 _ 劉菲、林燕

又有明星被抓了,這次是周立波,海派清口創始人、主持人、演員。而且事發地是在美國紐約,可謂「玩」出了「國際化新潮流」。

律師:周立波八成要服刑

周立波1月19日凌晨在紐約長島因非法攜帶槍枝及可卡因被逮捕,於當地時間20日上午出庭接受傳訊,繳納5000美元保釋金後,在妻子胡潔和律師的陪同下離開,還大聲宣稱:槍枝是合法的、沒有毒品。

對此,洛杉磯華裔律師劉龍珠表示:如果他是周立波的律師,會建議他保持沉默,關掉手機不接受任何採訪,因為犯罪嫌疑人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可能成為呈堂證供。


美國加州洛杉磯律師劉龍珠分析周立波案。牆上照片左為周立波,右為唐爽。(劉菲/大紀元)

劉龍珠分析說,如果周立波的話是真的,那意味著紐約警方陷害了他。但是根據現有事實這不太可能。周立波不是什麼政治人物,被警察攔下是因為開車打手機、車子不走直線走蛇形;車子停下後,警察看見後座上有一個槍套,因此檢查車子,結果在後座上發現了一把mustang 0.38口徑手槍以及兩袋白粉。這一系列的動作都合情合理,若要以「無理攔截、搜查不合法」來抗辯,難度很大。

如果周立波只是急於表明清白,說的話有假,那將被視作是個「不可信任的」的撒謊者,庭審時將對他十分不利。

在美國,槍枝被購買前都必須到警察局去申請,經過批准之後才能去買槍。周立波的名字不在警察登記中,由此判定他非法持槍,這是無可辯駁的。

周立波面臨非法持槍、而且槍內有子彈、非法持有管制藥物、開車時打手機四項指控。其中前兩項是重罪,加起來最高刑期可達40年,在美國犯下非法持槍重罪不太可能以罰款逃避坐牢。刑期也許會低至1年,但是有80%可能性要服刑,即便讓同車的唐爽來抵罪,在有律師的情況下也很難操作,因為律師不會冒Witness-tampering(干擾證人)的風險讓兩人串供。

與周立波同車被捕的唐爽(Shuang Tang)30歲,是麻省理工學院畢業的高材生,現為紐約州立大學材料科學系助理教授,住在皇后區。據悉曾經受到周立波提供的獎學金資助。

除了少一項開車打手機的指控外,唐爽面臨和周立波相同的三項指控。劉龍珠說,唐爽即便不被定罪,今後拿綠卡和公民的機會也很小。如被定罪,服刑後就將被遣送回中國,所以「十分可惜」。唐爽目前也以4000美元交保候審。

「以講笑話出名的周立波,自己成了最大的笑話,」劉龍珠說周立波很可能是在美國因非法持槍而被高調逮捕的大陸明星第一人。洛杉磯也住著不少中國名人,也曾有人因藏毒、打架而被捕,但沒有犯非法持槍的。

不過他也表示,名人在美國犯案每年都有發生,而且趨勢是越來越多。「中國演藝圈吸毒風很盛,還稱之為溜冰,不溜進不了他們的圈子。錢、跑車、美女不能刺激他們了,要更高級的享受。」

入獄及婚變

據維基百科介紹,1990年,23歲的周立波曾與一位29歲已婚女性戀愛,並因此打瞎當時激烈反對他們戀愛的女友父親的一隻眼睛,被迫離開舞臺,引起滑稽界的惋惜。但該位名叫張潔的女友,卻最終嫁給了他。周立波被判刑4年,經減刑後,被關押205天後被釋放。

不過,後來周立波又與妻子發生情變,兩次結婚又兩次離婚。2009年周立波單方面宣稱已經第二次與妻子離婚。但妻子張潔矢口否認,稱雙方只簽定了離婚協議,但並沒有辦理。

從2009年7月5日開始,網上出現名為「周立波太太張潔的博客」,不斷以「周太太」的名義爆出周立波的「前塵舊事」,包括周立波的家庭暴力、重婚罪、吸毒等等。

2010年12月18日,周立波與溫州潔瓴不鏽鋼製品有限公司董事長胡潔在上海香格里拉大酒店舉行盛大婚典,吳征、黃曉明、任賢齊、程雷、陳國慶等六位出任伴郎。出席周立波婚禮的演藝界人士還有崔永元、楊瀾、陳凱歌、陳紅、成龍、劉嘉玲、陳魯豫等。

2017年1月19日,周立波在美國長島被警攔截搜查,20日受審。1月23日交保後的,周立波致歉,並再次自陳清白,表示「要進一步加強私德建設,摒棄自小養成的玩槍舞棍習氣。至於黃賭毒,本人過去、現在、將來,都不會感興趣。」更表示「事實和法律將還我清白」。

涉嘲諷律師被告誹謗罪 索賠千萬


周立波(圖)4月在網上攻擊華裔律師劉龍珠「有致命疾病、即將要死、騙子」,6月被劉以誹謗罪告上法庭。(大紀元資料室)

等到了6月,周立波又因在網上攻擊華裔律師劉龍珠,而被告誹謗罪。

6月8日,劉龍珠律師向位於洛杉磯Glendale的加州高等法院提交訴狀(案件編號:EC066653),以誹謗罪將周立波告上法庭,首次開庭日期被定於2017年8月22日,索賠金額為1000萬美元。他表示除非周立波公開道歉,否則絕不考慮和解。

星期五(6月9日),周立波持槍藏毒案在美國紐約的長島納蘇郡地區法庭第三次開庭,當天未見到周立波的身影,但被告周立波與唐爽僱用的新辯護律師現身。

兩個月前(4月7日),周立波的持槍藏毒案在紐約進行第二次開庭,劉龍珠作為騰訊娛樂特約律師前往現場,作為專家評論身分提問,期間有跟周立波及其前辯護律師莫虎見面。

開庭後第二天(4月8日),周立波在微博上發文:「劉綠屍啊~劉綠屍~腦癌最少可活20天,腦瘤最少可活20天,冒充騰訊特約記者至少可活一天,三項合併你至少還可以活四十一天,你家人有足夠的時間替你辦後事,你一定要堅強~」

劉龍珠認為周立波的說法,「冒充騰訊特約記者」,以及將「劉律師」寫成「劉綠屍」,對其名譽造成極大負面影響,於星期四(6月8日)在微博上發文首次回應。他要求周立波在6月12日中午12點前刪除微博,並公開道歉,否則將按照美國法律追訴其法律責任。同時,劉龍珠以誹謗罪將周立波告上法庭。

劉龍珠表示,自事情發生兩個月來,周立波的言論對他造成的各種傷害,「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深」。據悉,周立波的個人微博有3500多萬訂閱者,在涉及劉龍珠的那條微博發出後,兩個月內收到7000多個讚,以及570多個轉貼和評論。在起訴書中,劉龍珠寫道:「周立波的惡意書面、口頭造謠誹謗,給我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傷害。」

這段時間,劉龍珠一直在準備訴狀以及翻譯證據,直到6月才首次公開回應此事。他表示周立波說他「腦瘤」、「腦癌」,這種把他描繪成致命疾病患者的說法,導致「不斷有人來問(我),你還好嗎?」現在凡是認識他的人都來問,包括加州、美國其他州、中國國內等等,讓他不得不去一一解釋。

其次,他說周立波對他的說辭可概括為「有致命疾病、即將要死、騙子」三條,讓他的部分客戶見他後欲言又止,不好意思開口直接問。他表示:「只要有客戶對這三條有任何疑慮,都會對我的律師業務造成很大的影響。因為沒有人會找一個這樣的律師。」

最後,劉龍珠表示鑒於周立波在中國有刑事記錄,周立波的發帖,尤其是稱劉需「準備後事」,可以被理解為某種程度上的刑事恐嚇。出於上述原因,劉龍珠對周立波正式提告。

律師質疑周意在讓媒體怕他

除此之外,劉龍珠認為周立波的說法不光是對其個人的傷害,本質上更是對新聞從業者、新聞自由的打擊。

劉龍珠表示周立波發帖說這些,實際上是以這種方式拿他開刀,想讓媒體不敢得罪他,「他實際上想要傳遞這種信號。得罪他,就像劉律師這樣的結果,讓他個人名譽、工作、律師樓生意受到損失。」

早在4月7日當天,面對媒體對案情細節的追問,周立波就當場反問:「你們是中國媒體嗎?希望你們可以把正能量的東西留給社會,我希望中國人多說一點中國人的好事。」把自己歸入「中國人」的範疇,想要堵媒體的嘴。

而同時他又說:「我對記者是很友善的,有的比我更大的腕,跟記者發生衝突說:現在的記者就是妓女,我說(他們)真不會說話,你怎麼可以說記者就是妓女,最多說現在有些妓女在做記者。」

隨後一天,他在微博發帖中再次以媒體開頭:「媒體啊~媒體~你問我不答,我就是心虛!你問我就答,我就是囂張?」以一種不合作的口吻繼續譏諷。

劉龍珠認為不能接受周立波的這種說法,在美國新聞自由,任何人有知情權。「如果你自己堂堂正正,當記者來採訪你、是給你機會,讓你來澄清,讓你來傳達信息。」

他說,作為公眾人物,周立波在國內有大批粉絲,甚至還是部分粉絲崇拜的對象,而周立波(在美國)的言行其實同樣也是對這些粉絲的傷害,「他超越了道德底線」。

在美國打官司耗時耗力,劉龍珠作為辯護律師,非常清楚這一點,記者問他為何一定要堅持訴訟,他套用電影《葉問》中的臺詞:「該辦的事,天打雷劈也得辦。」

「我相信邪不壓正。」當問他覺得周立波會來加州應訴嗎?劉龍珠表示:「他必須來應訴,因為他不來,我就考慮請法院強制執行,所以我(出於多方考量)提出索賠1000萬美元。」

《大紀元》嘗試就此事聯繫周立波本人以及新辯護律師,但至截稿前,未收到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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