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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法輪功案 家人申冤 公安賠20萬

吉林長春市65歲的法輪功學員于桂香老人6月16日被綁架,4天後被迫害致死。

隨後,在其兒子努力為母申冤之後,公安系統近日賠償20萬人民幣。

文 _ 明慧

吉林法輪功冤案 公安賠20萬

明慧網報導,6月16日,于桂香、戴瑤琪等3位法輪功學員在長春九臺三中和碧水商城附近給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被九臺公安局國保人員綁架。

在九臺市公安局國保辦公室,3位法輪功學員繼續向國保人員講真相,善勸他們:文化大革命以後許多參與迫害的人員都拉到雲南祕密槍斃了;過去的三反、五反、文化大革命都平反了,將來法輪功平反了你們怎麼辦?現在是辦案責任終身制,你們這麼年輕,你們不為你們的妻子兒女著想嗎?

兩位國保人員無奈地回應說:「我們也沒有辦法呀,這工作不得不幹。」其中,有一個國保人員拿起法輪功真相小冊子,認真地看了一遍。

1999年7月20日,中共對修煉「真、善、忍」法輪功學員發起群體滅絕性迫害。18年來,法輪功學員和平理性的講清真相,也包括對直接參與迫害的公安警察。

後來在國保辦公室,于桂香出現心臟疼痛症狀,疼得直佝僂著身子。她跟國保人員說:「你們今天必須讓我回家。我老頭住院做手術,沒人護理。」國保人員依然置之不理,將3人強行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

到了第3天,于桂香、戴瑤琪被非法關押在一個屋子裡。大概是半夜,于桂香剛坐起身就倒下了,臉上、身上全是冷汗,沒有反應。

于桂香含冤離世後,(遺體)被放在九臺區殯葬所。公安局還封鎖消息。

在老人被綁架關押前,警察給于桂香的兒子打電話。老人的兒子告訴警察:我媽曾患有腦梗和糖尿病,年齡又大。我的父親正在長春做開顱手術,你們不要抓她。

事後,警察和拘留所不顧家人反對,不做任何體檢,也沒有老人簽字同意,將其非法關押。

于桂香的兒子得知噩耗後悲憤至極。他力排公安局阻撓為母伸冤,經一個多月的勞苦奔波,最終勝訴。據悉,公安系統賠償20萬元。

法輪功學員家屬獲賠這不是首例。2012年,湖南郴州47歲法輪功學員許郴生被抓捕12小時後死亡。其子打官司4年多,2016年12月獲得國家賠償死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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