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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生器官移植手術「成癮」的謎思

陸媒報導,上海肝移植中心夏強說:「對肝移植我是著了魔的。我現在簡直像上癮一樣。」這成癮的背後隱藏著巨額利潤。(新紀元合成圖)
陸媒報導,上海肝移植中心夏強說:「對肝移植我是著了魔的。我現在簡直像上癮一樣。」這成癮的背後隱藏著巨額利潤。(新紀元合成圖)

在西方社會,器官移植醫生不會賺取任何器官的費用,只是賺取手術費。

在中國,則存在一項特殊的費用——醫生收取器官費,而且醫生可以成為器官仲介商。

中國醫生對器官移植手術成癮,其背後隱藏著巨額利潤。

文 _ 李辰

1997年,美國廣播公司ABC的一則電視報導披露,一名中國醫生被拍攝到收取節目臥底5000美元現金,作為到中國一家軍隊醫院買腎的首付。在中國大陸,器官移植手術患者需要支付一項特殊的費用──器官費。

中國醫院的暴利行業

2000年以前,中國器官移植數量有限。公開資料顯示,從1980到2000年底,報告累計的腎移植數量總共為3萬4832例,這個數字在2000年後飆升。

中山醫院副院長何曉順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採訪時表示,「2000年是中國器官移植的分水嶺。2000年全國的肝移植比1999年翻了10倍,2005年又翻了3倍。」而據《三聯生活周刊》2004年報導,短短幾年間,更有數萬海外病人赴華移植器官,掀起了「器官移植旅遊」熱潮。

器官移植迅速成為中國醫院的重要創收來源。據《南方周末》報導,「急劇膨脹的業務,讓(天津)東方器官移植中心獲得巨額營收。僅肝移植一項,一年即可為中心帶來至少1億元的收入。」而以北京309醫院為例,從2010年至2012年,其移植中心的床位數從316擴大到393。這家醫院稱其器官移植中心是該院最賺錢的收入來源,收入從2006年的3000萬元人民幣(450萬美元)增長到2010年的2億3000萬元人民幣(3400萬美元),跳升了8倍。

醫生做器官移植成癮?

陸媒報導,上海第二醫科大學附屬仁濟醫院肝移植中心主任夏強說:「對肝移植我是著了魔的。我現在簡直像上癮一樣,每周至少做二至五臺肝移植,失敗了也不怕,認真總結分析,第二天就會繼續做。」

對器官移植「成癮」的背後隱藏著巨額利潤。

臺灣醫師黃士維向《大紀元》介紹,按照大陸現在的情況推算,(在經濟發達地區,)「腎移植要花費30萬人民幣,肝移植花費60萬元人民幣。如果是親屬活體捐贈,腎移植只要10萬人民幣,肝臟移植只要30萬人民幣。」

他表示,中間差價20萬至30萬人民幣是器官費用,「而這20萬至30萬人民幣的差異,也成為器官仲介、器官買賣的誘因。」

《廣東醫師》報導,廣東省器官移植中心的醫生陳規劃「在當院長後,依然每周要做四、五臺肝移植手術,而且手術一般選在晚上。僅2005年一年他就完成246例肝移植,累計達到1000例。」

國際社會上要找到一個合適的肝臟或腎臟需要數年的等待,中國的器官為何來得如此容易?

醫生妻子指證 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

2006年4月21日,胡錦濤訪美期間,女證人安妮和大陸媒體人皮特,在華盛頓DC的新聞發布會上公開指證中共在蘇家屯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表示無論中共如何銷毀證據、威脅追殺他們,他們願用生命作證,揭露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

醫生妻子安妮和大陸媒體人皮特,願用生命作證,揭露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明慧網)
醫生妻子安妮和大陸媒體人皮特,願用生命作證,揭露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明慧網)

安妮的丈夫承認自己在2001年到2003年共摘取了2000名法輪功學員的眼角膜,並且獲得工資以外獎金達幾十萬美元。

安妮說:「我丈夫有記日記的習慣。一篇日記中說,當這個病人昏厥之後,他用剪刀剪開這個病人衣服的時候,從衣服的口袋裡掉出來一包東西。他打開一看是個小盒子,裡面有個圓的法輪章,上面還有個紙條,寫著:祝媽媽生日快樂。我丈夫受了很深很深的刺激……」

2006年,中共器官黑幕首度在國際引爆。國際醫學專家根據大陸器官市場的奇異現象分析,認為大陸存在龐大的活體器官庫,主要供體是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是以「真、善、忍」為指導原則的性命雙修功法,1992年在中國長春傳出,廣受歡迎。官方統計數字顯示,法輪功學員超過了共產黨黨員人數。1999年7月20日,中共下令對其發動滅絕性的迫害。18年來,難以計數的法輪功學員被抓捕後失蹤,家人再也沒有了他們的消息。

專家:中共使用囚犯器官成癮

美國明尼蘇達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專家Kirk Allison博士向《大紀元》表示,「中國醫療系統對使用囚犯器官成癮。」

中國醫療系統使用囚犯器官用於移植早有淵源。1984年10月9日,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衛生部、民政部聯合頒布實施《關於利用死刑罪犯屍體或屍體器官的暫行規定》。該規定中明確,「為了支持醫學事業的發展,有利於移風易俗」,無人收殮或家屬拒絕收殮的、死刑罪犯自願將屍體交醫療衛生單位利用的、經家屬同意利用的死刑罪犯屍體或屍體器官可供利用。這一規定成為使用死囚器官的法律依據。

外界注意到,中國器官移植在2000年激增,這個年分暗藏玄機。

Allison博士說,「1999年(中共)發動迫害法輪功和開始監禁法輪功學員,此後器官旅遊突然在中國興起。大量業務通過軍方醫療設施進行。當時,軍隊被鼓勵像企業一樣創收。民營醫院也在器官移植業務上快速擴張,高峰期超過500家機構。」

美國專家Kirk Allison博士向《大紀元》表示,「中國醫療系統對使用囚犯器官成癮。」一些中國醫生對器官移植帶來的「快錢」成癮。(大紀元資料室)
美國專家Kirk Allison博士向《大紀元》表示,「中國醫療系統對使用囚犯器官成癮。」一些中國醫生對器官移植帶來的「快錢」成癮。(大紀元資料室)

中共江澤民集團全面鎮壓後,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2000年是高峰期。當時有上百萬法輪功學員上訪,其中很多再也沒有回來。美國非政府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在報告中說,法輪功學員是中國良心犯的最大組成部分,他們在拘留所面臨死亡或被殺害的風險增加。

面對國際譴責,中共前衛生部長黃潔夫對器官來源頻頻改口。為了迴避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器官問題,他一度承認使用死囚器官,後又承諾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但是,中國每年死囚有限,大赦國際估計,2000年至2005年間,中國大陸平均每年處決死刑犯1616人。死刑犯撐不起中國器官移植的蘑菇雲。

2010年,中共稱引入了一個器官捐獻試點計畫。很多西方人希望這將終結使用囚犯的器官。但是,再次令人失望。

2013年11月,38家醫院簽署了所謂的「杭州協議」,聲稱立即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實際上,當時169家器官移植醫院被要求簽署杭州協議,但是131家沒有簽字。

Allison博士說,來自中國的第一手報告顯示,「杭州協議」之後,囚犯器官依然被繼續使用,包括簽署這一協議的很多醫院依然我行我素。

2014年3月,黃潔夫宣布,將囚犯器官整合到自願器官捐獻系統中。值得注意的是其措詞把將被處死的囚犯稱為普通公民,聲稱他們可自願捐獻器官。

Allison博士認為,以上種種跡象顯示,中共所謂在2015年1月1日停止使用死囚的承諾,「如同其以往的承諾一樣,是站不住腳的。」

為死囚器官大開綠燈1984年條款至今有效,中共沒有重新立法將其廢除。

總部位於華盛頓DC的「醫生反對強摘器官組織」(簡稱DAFOH)的執行董事托斯頓.泰瑞(Torsten Trey)醫生說:

「在西方社會,器官移植醫生不會賺取任何器官的費用,只是賺取手術費。在中國,存在『器官費』,醫生收取器官費;他們盜取囚犯的器官,而在4至12小時的手術時間裡賺到巨額資金!」

「一些醫生告訴我,在過去10至20年間,一些中國醫生對器官移植帶來的『快錢』成癮,不願轉換到使用不能獲得『快錢』的真正的器官捐獻系統。試想一下,這樣的『癮好』能在短時間內停止嗎?他們看起來已騎虎難下。」

瘋狂現狀

大陸醫生對活摘器官的瘋狂程度,可從「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2015年12月21日的兩通電話調查中管窺一斑:

2015年12月21日,9時55分,廣東省江門市中心醫院心臟移植科值班醫生(男,李倫明(音))向「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調查員表示,「做了(活摘法輪功器官)又怎樣?是法輪功的,又怎樣,」「我們做的多的是,你可能還沒調查清楚,那太多了。」

廣東省江門市中心醫院心臟移植科值班醫生(通話19:08秒)接了「追查國際」當天傍晚第二個電話。調查員問他:你挖出了多少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他說:「數不勝數」。又問:你敢確定是「數不勝數」嗎?他又重複一遍:「數不勝數」。

「追查國際」電話調查顯示:大陸醫生對活摘器官已到瘋狂程度,承認挖出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數不勝數」。(新紀元合成圖)
「追查國際」電話調查顯示:大陸醫生對活摘器官已到瘋狂程度,承認挖出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數不勝數」。(新紀元合成圖)

紐倫堡「納粹醫生大審判」

正如文首所提及的案例,醫院通過軍方參與盜竊器官早有歷史可循。而在江澤民密令對法輪功施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殺」的群體滅絕政策的背景下,法輪功學員已被中共當作比死刑犯還不如的迫害對象,當作中共的「敵人」。在這種情況下,中共從利用死刑犯器官到活摘法輪功器官邁出的就只需一小步。

以歷史為鏡,紐倫堡「納粹醫生大審判」向中國參與活摘器官的醫生敲響了警鐘。

以歷史為鏡,紐倫堡「納粹醫生大審判」向中國參與活摘器官的醫生敲響了警鐘。(維基百科)
以歷史為鏡,紐倫堡「納粹醫生大審判」向中國參與活摘器官的醫生敲響了警鐘。(維基百科)

紐倫堡「納粹醫生大審判」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在德國紐倫堡由美國主導的對二戰期間德國犯罪醫生的審判,也是十二場戰爭罪行審判中的第一場。

這場審判於1946年12月9日開始,於次年8月20日作出判決。被告均為在納粹全國性衛生部門或機關工作的官員,或在國家級醫療研究機構供職的高級醫務人員(不包括在納粹集中營供職的現職黨衛軍男女醫生)。他們被控犯有違反人道罪,參與制定和起草對重殘病人和猶太人、吉普賽人的「無痛致死綱領」,並組織和指導了利用集中營囚犯進行非人道的活人試驗。

1947年8月20日,法庭針對納粹醫生們做出了終審判決,判處卡爾.勃蘭特等7人死刑,立即絞決,4人終身監禁,4人被判監禁10年到20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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