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舆论痛诟山西临汾窑厂奴工事件,众多论者从人性、山西地方特色等各个角度做出了深刻的评论。但笔者却想指出,奴工现象并非只存在于山西,从二○○六年十一月至今年四月,《民主与法制》杂志记者张君、刘立民对河北临西的同类现象作了一系列报导,如《河北临西惊现残疾“包身工”》、《来自大巴山的血泪控诉》、《黑砖厂里的“少女性奴”》。那些工人的遭遇与山西临汾奴工遭遇堪称伯仲之间,少女性奴的境遇更是悲惨。只是阴差阳错,河北的奴工现象被淹没在海量的信息之中,而山西临汾的奴工事件:一则因为有大量外地媒体与互联网介入;二则有奴工原籍河南省政府出面吁请中央政府干预,才终于掀开这黑暗、令中国人蒙羞的罪恶一页。

将两组报导比较起来看,这些役使奴工事件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第一,这类血汗工厂以掠夺超高额利润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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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奴工现象的制度性思考



文 ◎ 何清涟 图◎ Getty Images

最近舆论痛诟山西临汾窑厂奴工事件,众多论者从人性、山西地方特色等各个角度做出了深刻的评论。但笔者却想指出,奴工现象并非只存在于山西,从二○○六年十一月至今年四月,《民主与法制》杂志记者张君、刘立民对河北临西的同类现象作了一系列报导,如《河北临西惊现残疾“包身工”》、《来自大巴山的血泪控诉》、《黑砖厂里的“少女性奴”》。那些工人的遭遇与山西临汾奴工遭遇堪称伯仲之间,少女性奴的境遇更是悲惨。只是阴差阳错,河北的奴工现象被淹没在海量的信息之中,而山西临汾的奴工事件:一则因为有大量外地媒体与互联网介入;二则有奴工原籍河南省政府出面吁请中央政府干预,才终于掀开这黑暗、令中国人蒙羞的罪恶一页。

将两组报导比较起来看,这些役使奴工事件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第一,这类血汗工厂以掠夺超高额利润为目标。河北临西汪江砖厂的老板与包工头奴役的是一群聋哑或智障残疾人,而山西黑砖窑奴役的是八至十三岁的孩子,都是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人群。而掠夺这些人群的劳动,可以比一般血汗工厂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

第二,奴役者多是当地的头面人物。如汪江砖厂的老板是连任几届汪江村党支书的叶长贵,其砖厂占地一百多亩,就建在运河大堤旁,长年取大堤之土造砖。山西临汾的那些窑主在当地也属于有钱有势之人。

第三,山西临汾与河北临西的地方政府均成为这些奴隶工厂的保护人。叶长贵的行为首先是违反了〈残疾人保障法〉与劳动法,迫使少女当性奴更是违反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取运河河堤之土造砖也违反当地河堤保护的法规,但他的砖厂就这么地开办了多年。

据披露,在临西县此类黏土砖厂有上百家,雇佣残疾人做苦力是普遍现象。用当地人的话来说,这些“砖厂老板大多有钱有势,政府有些官员和他们穿着连裆裤,老百姓不敢得罪他们”。而山西临汾更绝,劳动监察部门涉嫌倒卖童工,当地警方更是多方偏袒这些窑主。据曾三次赴山西采访的河南电视台记者付振中披露,在山西运城和晋城一带,这类窑厂至少有一千家以上,很多窑厂主都从人贩子和黑中介手中买来窑工,以榨取超额利润。付振中指出,“我们去过的这些黑窑厂,都受到地方政府的保护。”

第四,山西、河北都有为数不少的地方媒体,不可能对当地存在数年之久的奴工现象毫无所闻。但最后揭露这些现象的却不是本地媒体,河北临西的奴工现象由《民主与法制》杂志揭露,而山西省的却只能由河南省的记者出马。

这些事件披露后,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媒体报导时照例在批评地方政府的同时,赞扬中央政府。但这些分析无法解释英明的中央辖下何以出了这么多恶劣不堪的地方政府,而且这些地方政府与恶势力勾结牟利的方式亦如出一辙。

对这类现象不应止于批评层面,必须思考为甚么所有能对地方恶势力形成制约的力量均成为缺席者。地方媒体的沉默主要是出于制度性约束,没有媒体的负责人敢去揭当地政府的短,更何况山西还有高勤荣因揭露政府喷灌工程造假而身陷囹圄的事例在前。民众的麻木与冷漠则是社会环境的产物,在政府不作为或为虎作伥的情况下,不可能指望无权利的民众能够大义凛然地充当先出头椽子。唯一真正可以制约这些地方恶势力的是政府,但政府官员们却与这些恶势力沆瀣一气,形成利益共盟,从而使得政府管制缺位。

应该说,中国的法律明文禁止虐待工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在法律禁止的情况下,这类事件却屡屡出现,只能说政府的管制能力已经出现严重的危机,法律已经无法约束社会菁英群体,只能成为政府用来管束无权者的工具。

最后,请论者不要再为中央政府开脱了。因为在政府管制能力严重下降的同时,政府对社会的控制能力大大加强,政治高压、特务控制、警察统治等成为近年中央政府三管齐下的“重要”制度建设,其目的只是用来对付民众日益觉醒的权利要求。而扼制民众的权利要求,其实就是对权势者掠夺民众的纵容。

转自《华夏电子报》X
 

本文网址:http://mag.epochtimes.com/032/3435g.htm(新纪元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