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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交流人權標準應與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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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101是陸客最常到訪之處,法輪功學員前往靜坐呼籲重視中國發生的人權迫害。(新紀元資料室)

中共面臨近30年來最嚴重的政治內鬥,迫害法輪功的江系血債派與當權派間的搏火鬥爭趨向白熱化,貪贓枉法、迫害人權的事跡在過程中逐一披露,吸引臺灣法政界人士的關注。

法政人士認為,臺灣政府應嚴肅面對中共血債派在法輪功問題上犯下之群體滅絕罪刑,跟上國際刑事法中「普遍管轄權」的概念,針對來臺官員中嚴重參與迫害法輪功之人權惡棍的控告案件予以偵辦,以彰顯兩岸交流中的人權價值。

文 ◎ 吳涔溪

前重慶市公安局長王立軍逃往美國成都領館後,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和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密謀造反的事蹟敗露,薄熙來被免官職、淪為階下囚,有關薄及其家人的性醜聞、涉及英國海伍德命案,利用打黑名義殘害人權的事跡不斷敗露。這些曾經被譽為政治明星、被奉為座上賓的高官們,貪贓枉法的程度令身處法治國家的臺灣人瞠目結舌。

薄案突顯中共治下腐敗

臺灣國際法學會祕書長、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廖福特認為,中國內部的腐敗可說是人權壓迫的起源。「在沒有法治的概念的情況下,對於行政權有太多操縱的可能性,任何人都可能變成犯罪者,今天把別人變成犯罪者的薄熙來,明天可能自己也變成了犯罪者,這種政治上的恐怖性,導致很多人假借司法對人權造成實質的侵害,這是中共治下相當嚴重的問題。」


法學家廖福特。(攝影/宋碧龍)

人權律師邱晃泉表示,臺灣企業家和政府的對口單位,長期忽視中共高官背後貪贓枉法的現象,從薄熙來的案例中,可以發現,薄的非法行徑非同小可,一旦掩蓋的事跡敗露,當初力邀高官前來訪問、將其奉為座上賓的臺灣黨政要員就顯得非常尷尬。「將殺人犯當成座上賓」,突顯了臺灣企業家和政府對口單位,在一味地邀請、接待過程中,忽視了道德勇氣、或是情資不足的嚴重問題。


知名人權律師邱晃泉。(攝影/宋碧龍)

邱晃泉認為,臺灣企業家和政府對口單位尤其容易忽視中共人權紀錄,特別是對法輪功的迫害,這是這波政治鬥爭中最大的根源。「你可以看到一個不講究民主、法治,不講究公平正義和人權基本尊重的地方,對英國人和一般的中國人都迫害到那種程度,對法輪功迫害之嚴重可想而知。」

廖福特認為,不管今天中共內部有沒有發生嚴重的權力鬥爭事件,對於法輪功在中國遭受的壓迫都需要嚴重關切,「因為這是非常集體性、嚴重性的打壓和壓迫人權,不管在人身自由、生命權和宗教信仰上,都是非常嚴重的壓迫。」

群體滅絕犯行擁有普遍管轄

從1999年7月起,江澤民濫用一切黨政機器,以政法委系統為首、610辦公室總籌,從中央到地方指揮所有公檢法及宣傳機器,對全中國的法輪功學員施以滅絕性迫害,包括羅幹、周永康、薄熙來,許多黨政高層皆跟隨指揮了這場「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系統性的迫害。

臺灣法輪功學員屢次向政府陳情要求禁止嚴重迫害法輪功的人權惡棍入境,但未獲得政府部門回應,一再放行,從2009年12月起,法輪功律師團對曾參與嚴重迫害法輪功的來臺中共高官,向高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要求高檢署進行偵辦、傳喚及逮捕。

今年2月間抵臺的北京市長郭金龍,是第九位在臺遭到控告違犯「殘害人群罪」及「民權公約」的中共官員,此前遭到控告的來臺官員有前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廣東省長黃華華、陝西代理省長趙正永、中共國家宗教局長王作安、湖北省610辦公室組長楊松、北京副市長吉林、遼寧省長陳政高、安徽省長王三運等。

然而,高檢署屢次以行政簽結,回應法輪功提出的控告,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專員諾瓦克教授表示,如果臺灣有殘害人群罪的法律規定,對於出現在臺灣土地上的疑犯,如果有足夠證據,司法應該進行調查、逮捕並給予公平審判的權利。

廖福特也認為,臺灣的法務單位可能忽略了國際情勢的發展,特別是國際刑事條約的發展,包括違反人道罪、殘害人群罪,這些都是非常嚴重的罪名,是一種集體性的傷害、違反人道的概念,這些都是普遍管轄的概念,不論發生在什麼地方、逃到哪個國家,即使犯罪被害人不是該國國民,都可以管轄。

廖福特認為,臺灣已經把海盜罪列入普遍管轄的範圍,可是並沒有跟上世界潮流,必須把違反人道罪、戰爭罪、殘害人群罪等等,納入普遍管轄的概念,如此才能真正與國際接軌。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黃默也肯定,法輪功律師團接二連三地對中共來臺官員涉及殘害人群等重大人權侵犯者提出告訴,雖然沒有得到政府的回應,但是持續地抗議、主張政府該採取行動、向高檢署提告,都是給予政府壓力,朝向國際接軌的方向前進。

司法與人權 與國際接軌

今年3月,芬蘭赫爾辛基上訴法院以群體滅絕罪判處參與1994年盧旺達大屠殺的牧師弗蘭科依斯.巴扎蘭巴終身監禁。2009年11月,西班牙法庭受理對江澤民、薄熙來等五個中共首領的起訴,罪名即是迫害法輪功信仰者犯下的群體滅絕罪行,這些都是動用普遍管轄權的重要案例。

邱晃泉認為,臺灣政府應該關注國際事例,嚴肅面對管轄權問題,針對法輪功提告的案例予以調查。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也提醒,臺灣檢察系統的態度,不代表個別檢察官的意見,幾乎代表了臺灣政府的政治態度。令人質疑,臺灣對於中共高官來臺,在經濟上表示歡迎,不希望因為人權提告啟動司法調查,而影響了兩岸間的經濟往來,等於是「用經濟利益交換人權法治的讓步」。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攝影/宋碧龍)

相較於發生在臺北的士林文林苑拆遷過程,輿論不僅批評臺北市政府執法過度,更批評最高行政法院沒有抑制行政機關的濫權,由此可見臺灣的法治和人權意識已跨過了黑暗時期,朝向法治與民主國家的標準邁進。為何在面對兩岸交流時,人權的標準就自我設限,甚至受到侵蝕。

邱晃泉提醒,和中共這幫人往來不會在人權上有所提升,只會自趨下流。他呼籲,不論執政黨、在野黨有志之士要提高警覺、督促自己和對方要重視人權、重視兩岸交往中的人權本質,並且要納入兩岸交流中的實質內涵。

「如果因為經濟利益而忽視了人權,這樣的交流是空洞、而且是不道德的,即使賺到了錢,也是充滿罪惡的錢。」邱晃泉說,而那些在忽視人權提告、未按規定程序辦理的人,也會被視為人權迫害的幫凶,在歷史上留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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