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王立軍劍指薄熙來
「打了王立軍,這個矛盾就公開化了。」新華社官方報導了薄熙來怒斥王立軍,意圖掩蓋谷開來毒殺海伍德血案,為日後審判薄熙來故意埋下的伏筆。
「審判王立軍、劍指薄熙來」,已經成了眾多有識之士的共同看法。
文 ◎ 李貝利
2012年9月17日、18日,成都市中級法院連續兩天開庭,審理重慶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王立軍被公訴的四項罪名:叛逃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受賄罪。由於前兩項罪名涉及國家機密,第一天的審判沒有對外公開,18日開庭審判時,成都法院戒備森嚴,跟審理薄谷開來很類似。
重慶原公安局長王立軍案在成都中院受庭審,前一天的中院外已加強戒備。(AFP)
18日當天,法院外布置了三層警戒線,三步一崗,五步一哨,在遍布警力和交通管制的多重嚴控下進行。成都法院三名法官組成了合議庭,其中副院長鍾爾璞擔任審判長;成都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昕等三位檢察官出庭公訴。據成都法院一職工透露,審判沒有在大廳舉行,而是在一個只能容納50人的小廳開庭,出庭人員不像官方所稱的那樣,除了新華社和中央電視臺之外,其他媒體一律被拒之門外,也沒有其他群眾,到場的主要是成都法院的工作人員、王立軍的親屬、成都市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跟薄谷開來一樣,王立軍沒有穿囚衣,也沒戴手銬。他穿了一件短袖白襯衫,看起來蠻高級的,跟他以往出巡時的衣著沒有兩樣。與谷開來不同的是,王立軍是坐著受審的。參加了王立軍案庭審的四川興睿峰律師事務所主任廖睿律師介紹說:「讓被告人有尊嚴地接受審判,是貫徹無罪推定原則、保護人權的體現,希望以後所有的刑事被告人都能夠得到同樣的保護!」
谷開來親口告訴王立軍她殺了人
庭審後的第二天,新華社發表了〈在法律的天秤上──王立軍案件庭審及案情始末〉的長篇報導,人們發現王立軍生於1959年12月26日,跟毛澤東同一天生日,只是小了66歲。
報導詳細地指出了王立軍的罪行:在徇私枉法方面,2011年11月13日,谷開來夥同張曉軍殺死英國商人海伍德之後,
11月14日中午,薄谷開來在自己住處當面向王立軍講述了其投毒殺害海伍德的具體經過,王立軍進行了祕密錄音。……11月15日,海伍德被發現死亡後,王立軍指派與薄谷開來關係較近的重慶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郭維國(已判刑)負責該案的辦理,但沒有向郭維國等辦案人員告知其所掌握的薄谷開來涉嫌殺害海伍德並有錄音證據的事實。王立軍在供述中稱:「當時自己的私心占了主導,不想直面這個案件。」
8月9日,重慶前公安局長王立軍出逃美國領館、引發薄谷開來受審案將要開庭。薄谷開來涉及活摘器官、非法在國際販賣屍體等罪惡,王立軍的「研究」就是其證據;而英國人海伍德(Neil
Heywood)也捲入進去。(圖片合成/大紀元)
16日,重慶公安做出海伍德係酒後猝死的結論,王立軍未提出異議。18日,海伍德在當地火化,王立軍給谷開來打電話,只說了八個字「化作青煙,駕鶴西去」。
新華社暗示薄熙來的罪行
談到王立軍的出逃,新華社報導說,2011年12月底,王立軍身邊四名工作人員被非法審查。王立軍和薄谷開來的矛盾越來越大。相關證人證言顯示,2012年1月28日,王立軍向當時的重慶市委主要負責人反映薄谷開來在「11.15」案件中有重大作案嫌疑,29日上午受到其怒斥,並被打了耳光。當時在場的郭維國在訊問筆錄中稱:「打了王立軍,這個矛盾就公開化了。」
新華社報導沒有點名「當時的重慶市委主要負責人」是誰,但人們都知道他就是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很多人讀到這一段官方報導後,都認定這是為日後審判薄熙來故意埋下的伏筆。「審判王立軍、劍指薄熙來」,已經成了眾多有識之士的共同看法。
文章還提到,王立軍「濫用職權,未經批准或者偽造批准手續,先後對多人使用技術偵察措施,嚴重破壞了社會主義法制,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益,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97條第一款之規定。」這裡沒有提及王立軍監聽了誰,不過官方報導再次證實了幾個月前民間的傳言:王立軍在周永康和薄熙來的幫助下,從德國進口了全球最先進的間諜專用竊聽器,監聽胡錦濤、溫家寶、習近平等高官和家屬的電話,此舉令中南海震怒。王的這個罪名又給周永康和薄熙來下了一個伏筆。
王立軍受賄錢來自薄的親信
文章還詳細介紹了王立軍這個昔日民眾心目中的「清廉英雄」,是如何貪污305萬元的,把薄熙來的兩個親信徐明和于俊世都公布了出來:
「2009年4月,王立軍在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期間,其一直系親屬調往北京某部門工作,因為沒有房子,收受大連實德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徐明出資人民幣285萬餘元在北京購置的兩套住房,並以其岳父名義辦理了購房手續。事後,王立軍當面向徐明表達了感謝。同年7月,王立軍接受徐明的請託,指令重慶辦案部門將已羈押的潘某、王某、張某予以釋放。2008年9月、2009年11月,王立軍在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局長期間,大連世源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俊世先後兩次為其支付在重慶租住的別墅租金共計20萬元。2009年10月,王立軍接受于俊世請託,指令重慶辦案部門將已羈押的楊某予以釋放。
檢舉有功 雙方都要求減刑
在檢舉立功方面,無論公訴方還是辯護方,最後都強調一點:「王立軍揭發了他人重大違法犯罪線索,為有關案件的查辦發揮了重要作用,有重大立功表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68條之規定,依法可以減輕處罰。」
跟谷開來一樣,王立軍在法庭上當場認罪。官方報導稱,「王立軍在法庭最後陳述時表示:『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我知罪、認罪、悔罪。……面對培養關心我的組織、社會各界和親人,我要在這裡真誠地說:對不起,真的對不起,讓你們失望了』。」
智者見智 刑期從八年到無期
官方宣布將擇日宣判,成都法院的人透露,可能在9月底之前公布審判結果。為此,民間出現了一個競猜熱潮。
成都的廖睿律師預計王立軍案數罪並罰,合併刑期為20年或無期;成都同恒地產顧問公司總經理文化勇預計,王會判有期徒刑八年;而著名的陳有西大律師認為不可能到10年以下,他分析表示,受賄305萬元若不從輕,可能判無期、至少也得15年,就算從輕到底,也得11至12年左右;北京的王訊律師也認為,「王立軍看來也就是15至20年的可能性了,不過總算是撿了條小命!料想到時他不會上訴!」
不過成都律師馬小鵬和一位匿名的司法界知情人士,從高層要震懾體制內官吏的角度出發,認為會判無期,「否則以後都往美領館跑,怎麼辦?不會太輕。」他們告訴自由亞洲電臺,「王立軍受審今天在成都開庭四個罪名,不會殺頭(死刑),可能至少是無期徒刑,四個罪名哪,其中有一個受賄,數額就比較大」。
王立軍的更多罪行被掩蓋
然而民眾普遍認為,王立軍的罪行絕不止官方公布的這四條,即使是這四條罪名之下的,也絕不止這個程度。
比如就拿貪腐來說,王立軍最早被中紀委調查的貪腐問題是在遼寧鐵嶺公安局發生的腐敗窩案,被抓的十多人都是給王立軍送錢賣官才得到提升的,當時在中紀委給出的確鑿證據面前,王立軍不得不承認,並被迫答應中紀委充當線人,把薄熙來與他的所有談話錄音交給中紀委。正因為這個離間計的成功,才最後導致王立軍與薄熙來的反目成仇,然而在這次審判中,隻字未提王立軍在遼寧的貪腐問題。民間估計,其貪腐數量絕不在305萬之下。
另外在重慶,王立軍主導的打黑「碩果累累」,至少數千億人民幣、來自數千個重慶民營企業家的財產被薄熙來、王立軍沒收,這些黑錢去了哪裡,官方也是隻字未提。
此外還有專利收入。利用專利的自產自銷,有人估計王立軍從中獲利至少數百萬。從中國知識產權網上查看,王立軍發明的專利多達150項,這些專利大都是王立軍2008年被調到重慶之後申報的,只有少數專利是他在錦州市任職時申報的。
由於廠家使用專利要給專利發明者一筆豐厚的使用費,王立軍利用職權,讓重慶警方購買的都是他的專利產品,如警用摩托車、網咖監視系統、女警官的鮮紅色風雨衣、配有筆記本電腦和全球定位系統交警的戶外工作站等,還有火鍋餐桌、書桌、反恐怖攻擊用突擊車等等。官方顯示,2011年重慶公共安全支出32億元,一次性安全控制投入170億元,在這200億維穩經費中,王立軍個人的貪腐空間有多大,可想而知了。
參與活摘器官 欠下累累血債
然而最觸目驚心的是,王立軍的專利中有一個有關移植器官保鮮配方的研究,這是他在重慶、錦州建立的「公安局現場心理研究中心」的「科研成果」,然而國外醫學專家指出,那是比希特勒的毒氣實驗室和日本人的731部隊還要殘忍的
「殺人成果」。
2006
年9月17日,中國光華科技基金會祕書長任晉陽在「光華創新特別貢獻獎」頒獎儀式上的講話中說:「王立軍教授和研究中心還針對藥物注射後器官不易受體移植的難題進行了基礎研究和臨床實驗,研發出全新配方保護液。」簡單的說,王立軍研究保護液的目的就是讓被摘除的器官能保存時間長一點,更方便器官的盜賣與牟利。目前大陸黑市一個活體器官價值幾十萬元人民幣。
王立軍僅在錦州的兩年中就從幾千個人體上摘取了器官,幾千人因此而喪命。這累累血債王立軍該如何償還呢?(新紀元資料室)
王立軍在頒獎大會感言中「坦承」:「我們的科技成果是幾千個現場集約的結晶」,也就是說,僅在錦州的兩年中,他們就從幾千個人體上摘取了器官,幾千人因此而喪命。這裡面的累累血債該如何償還呢?(有關王立軍參與活摘器官的詳細罪行,請看《新紀元》出版的新書《中南海政治大海嘯全程大揭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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