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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歷史|漢文帝歷史本相與天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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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畫 / 志清

秦漢一段風雲變幻史,對後世影響深遠。然今日之人往往為其刀光劍影的表象所迷惑,擷取歷史的殘片連綴成型,而迷失或忽略了其本象中一脈貫穿的天道神機。本文意在以漢文帝為主軸,還原一段漢史中談古論今,以期破除諸多歷史偏見與迷惑,見天地人三才玄妙之聯繫。

「律法」的改革,體現道家的「無為而治」對社稷萬民的益處。劉恆首先倡議廢除的,是從秦朝延續來的「連坐法」。在劉恆的一再堅持下,立法部門的官員們終於廢除了「連坐法」,讓天下多少人免受無妄之災。

文 ◎ 劉翰青

八、幾欲選賢讓國,恆心廢除惡法

劉恆想復古的事情,可不止一兩件。

從夏啟開始,除非國家元首自己不著調——像夏桀商紂,否則,天子之位基本都是子承父業,已經成了不成文的規定。可是劉恆想像三皇五帝時一樣,退位讓國。所以,當有關部門向劉恆提出,該從兒子中選一個作太子時,劉恆拒絕了。

他的理由是:「朕既不德,……謂天下何?其安之。」(《史記.孝文本紀》)大臣們說:「早立太子,正是為了表示重視宗廟社稷,為天下著想啊。」

劉恆說:「那不成啊,你們看啊,我叔叔楚王治國經驗豐富,我堂哥吳王人厚道、智商也高,我弟弟盡心輔佐我,他們不都重視社稷嗎?還有那麼多對國家有功的人,如果選舉道德高尚而且有能力的人來繼承我的事業,國家民眾就有福了。現在不選這樣的人,非要讓我的兒子作太子,人們會認為一心只考慮自己的兒子,不為天下人著想。我極力反對這麼做。」

眾大臣一聽,咱們這位頭兒怎麼總出新花樣啊,咱們還是都按以前的規矩來吧。大夥兒以史為鑑,說:「商朝啊、周朝啊,都延續了一千來年,為啥啊,就是因為他們很早就立了太子啊。還有您老爸當年平定天下,讓子孫繼位,這是您老爸的願望,現在您放著兒子不立,要另外選人,這不是您老爸的願望啊。您還是別改來改去了。」劉恆這才立了自己的兒子劉啟作太子。

現代人對中國帝制時代常常產生一種誤解,認為皇帝可以為所欲為,沒有任何約束。史實卻非如此,自秦始皇吞併六國,結束了夏、商、周三代封建制度以後,幾乎在整個帝制時代,國家權力基本是由士人——也就是知識分子組成的政府掌握的。每個職位有自己的權限範圍,不能逾越。比如,除了清代,皇帝無權直接干預各部門和地方事務,尤其在宋代以前,政府首腦是丞相,有封駁皇帝詔書的權力,就是可以否決皇帝的命令。

立太子的大事,劉恆拗不過大臣;禁暴政,他是一定要堅持的。

對我們這些現代人而言,「律法」的改革,更容易體現道家「無為而治」對社稷萬民的益處。劉恆首先倡議廢除的,是從秦朝延續來的「連坐法」。

「連坐法」是戰國時,由秦國重臣商鞅「發明創造」的,主要內容是:如果一個人違反了法律,若是周圍的鄰居沒有舉報,鄰居們都要跟著遭殃。如果旅客沒有「暫住證」、「身分證」,旅店就不准收留,否則店主就得被抓。當然,商鞅發明了這麼缺德的惡法,不可能不遭報應,後來,商鞅自己被通緝,逃到邊境想住店,因為沒有「身分證」,店主不敢留宿。商鞅因此留下「作法自斃」的典故。

這項惡法後來就一直這麼延續了下來,漢初的「連坐法」雖然沒有商鞅時那麼變態,但是有人如果犯了重罪,還是會累及親人。這種源自「法家」思想的「損招」,自然不能被受道家、儒家教育的劉恆所接受。可是劉恆要廢除這項惡法卻不像安撫南越那麼簡單。安撫南越,劉恆只用了半尺書函,但是,要修改法律得經過相關部門認可。

在當時丞相管理百官的政府體制下,劉恆即使作為皇帝,也不能獨斷專行,不能直接下發詔書。文帝對立法部門的官員說:「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今犯法已論,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產坐之,及為收帑,朕甚不取。其議之。」(《史記.孝文本紀》)——「法律這東西,是社會秩序的保障,是用來制止暴行和表彰好人的。現在(這項連坐法)除了把違法的人判罪,還要把他父母妻兒也治罪,我的意見是不贊同的。希望你們討論一下。」

可是觀念一旦形成,往往容易形成「慣性」,要改變延續了多年的「成法」,並不那麼容易。而且,修改法律多麻煩啊,修改一條,就要牽扯方方面面很多領域,官員們對此持反對態度:「一人犯法牽連他人,這樣做是為了讓人心裡有所顧忌,不敢輕易違法。這條法律已經有些年頭了。算了吧,還是保持原樣方便點。」給了皇帝一個軟釘子。

但是,劉恆很有「恆」心的,堅持要廢掉這條惡法:「我聽說,法律如果公正,民眾就誠實;刑罰得當,民眾才會服從。官員是幹啥的?就是管理民眾,引導民眾向善的。現在既不能引導他們,還要用不公正的法律處罰他們,這是加害民眾的暴行。怎能阻止犯罪呢?我沒看出這麼做有什麼好處,你們還是好好討論一下吧。」

在劉恆的一再堅持下,立法部門的官員們終於討論,並最終廢除了「連坐法」,從此,讓天下多少人免受無妄之災,可謂功德一件。(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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