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歷史|漢文帝歷史本相與天機(五)
秦漢一段風雲變幻史,對後世影響深遠。然今日之人往往為其刀光劍影的表象所迷惑,擷取歷史的殘片連綴成型,而迷失或忽略了其本象中一脈貫穿的天道神機。本文意在以漢文帝為主軸,還原一段漢史中談古論今,以期破除諸多歷史偏見與迷惑,見天地人三才玄妙之聯繫。
廢除「肉刑」絕不是劉恆心血來潮,母親薄太后、妻子竇皇后都是「道家」學說的力行者,劉恆生活在這樣一種家庭環境中,自然形成了重教化、輕刑罰的思維方式。
文 ◎ 劉翰青
九、廢「誹謗罪」,讓民眾監督天子
按劉恆的行為來看,如果他不作皇帝,今天可能會成為一名優秀的法律專家。「連坐法」的問題解決了,劉恆又想起了「進善之旌」和「誹謗之木」。
這事兒年代可是夠久遠了,這是五帝時代堯、舜的發明創造,也是本次人類文明史上,最早的政府監督機制。他們以天子的身分,在交通要道的路口插上旗子,通告天下,讓民眾指出天子的過錯,這就是「進善之旌」;路口還要立上一塊高高大大的木頭,木頭上釘有一塊橫板,專供百姓在上面書寫對國家政事缺失的意見,這就是「誹謗之木」,這塊木頭後來升級了,作用也變了,就是天安門前那一對「華表」。三皇五帝時代結束後,中原進入了夏、商、周三代的封建社會,讓百姓監督的傳統延續了下來,商湯時代設「司過之士」,周武王設「戒慎之鞀」,都是用來監督天子行為的。
源於「誹謗之木」的華表。(Charlie fong/維基百科)
從三皇五帝到夏、商、周三代封建社會,「誹謗」二字,一直是褒義詞,意指民眾對於國家政事的自由議論。
可是,到了秦代,「誹謗」成了一種罪名,有議論朝廷過失的,都成了罪犯,尤其秦二世胡亥,因為自己篡位心虛,更是嚴密監控輿論,人人道路以目,結果很快引起革命,政權垮臺。但這項「誹謗罪」也留到了漢初。
劉恆拿「進善之旌」和「誹謗之木」為歷史依據,要求相關部門廢除所謂的「誹謗罪」,讓百姓有抨擊皇帝過錯的言論自由。他說:「古之治天下,朝有進善之旌,誹謗之木,所以通治道而來諫者。今法有誹謗妖言之罪,……朕甚不取。」(《史記.孝文本紀》)——古代的「進善之旌」和「誹謗之木」都是用來收集意見,改善國家治理的。現在這條「誹謗罪」讓人不敢發表意見,皇帝就沒機會聽到自己的過失。百姓有抨擊皇帝的,官員就認為這是大逆不道,很多人因此獲罪。我很反對這種做法。
「誹謗罪」被廢除,開放言論自由,劉恆政府卻並未被顛覆。百姓不會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被失蹤」,孝文帝和漢朝廷也因此得到了更多的好處。劉恆糾正了被錯判的將軍魏尚一案,就是一個明證。
邊境雲中郡(今內蒙古托克托東北)的太守魏尚,是一員良將,他治軍嚴明,愛惜士兵。但是有一次,魏尚在戰報中寫的殺敵人數比實際人數多了六個,朝廷因此認為魏尚有虛報戰功之嫌,把他撤職查辦。
有一天,劉恆和中郎署長(總統府衛隊長)馮唐聊天,得知馮隊長的祖父是趙國人,因為劉恆以前的封地代國和趙國很近,兩人便談得越來越投機,自然的就談到了趙國名將廉頗和李牧。劉恆感慨地直拍大腿:「我為什麼就得不到廉頗、李牧這樣的將軍,有了他們,我還用得著擔心匈奴嗎?」沒想到馮唐卻說:「陛下雖得廉頗、李牧,弗能用也。」(《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給您廉頗、李牧,您也不會用。」劉恆差點嗆到,心說,你能不能好好嘮了,一生氣轉身進屋了。
過了一會,劉恆冷靜下來,把馮唐叫了進去:「當著那麼多人,您都不給我個臺階下,您就不能私下跟我說嗎?」馮唐答:「我是個粗人,不知道忌諱。」劉恆因為最近匈奴騷擾邊境的事,正鬧心呢,就問他:「您為什麼說我不會用廉頗、李牧?」
馮唐接著這個問題,開始「教育」劉恆:「我聽說古時候任命將軍,君王要跪著給將軍推車,而且還告訴將軍:『朝中的事我來管,外邊的事您說了算。』軍功和賞賜都是由外邊的將軍決定,回來的時候再上報給朝廷,這不是空話。我爺爺說李牧當初就是這樣。現在,我聽說,魏尚當太守的時候,把軍中市場上收的稅都分給士兵,還自己掏腰包買牛肉給手下的軍官們吃,匈奴因此不敢靠近雲中要塞。將士們努力戰鬥,現在僅僅因為戰報的數字有一點不符合,就撤了魏尚的職,還要關他一年。我從這件事上看,認為現在就算有李牧、廉頗,您也不會用。」
於是,「文帝說(通『悅』)。是日令馮唐持節赦魏尚,復以為雲中守。」(《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劉恆一聽,樂了,原來這麼回事啊。他立即讓馮唐帶著自己的符節,去向魏尚發布「元首特赦」。魏尚復職,匈奴又頭疼了,漢朝邊防卻多了保障。
十、緹縈救父,文帝趁機廢「肉刑」
劉恆的法律改革並未就此結束。齊國的太倉令(糧食局長)淳于意犯了罪,要受「肉刑」——要麼被削掉鼻子,要麼被砍掉腳,最低限度也得在臉上刻上字。有關部門要押他到長安關押。
淳于局長的小女兒淳于緹縈很傷心,跟著老爸一起進京了。她給「國家最高領導人」劉恆寫了一封信:「我父親在齊地做官,大家都說他公正廉潔,現在他犯了法,要受肉刑。我很悲傷,因為人死不能復生,受了肉刑之後就不能復原了。即使想改過自新也沒機會了。我願意到官府作奴婢,代替父親贖罪,讓父親能有個自新的機會。」
淳于緹縈言辭如此懇切,而且淳于小姑娘的處境引起了劉恆的共鳴,因為劉恆也是個孝子,而且被後人列入「二十四孝」之中。在劉恆還是代王的時候,有一次,薄太后得了重病,劉恆常常整夜不睡在母親床邊照顧,給母親的湯藥,他都要先親自嚐嚐有沒有什麼問題。俗話說:「久病床前無孝子」,可是薄太后一病三年不起,劉恆從未懈怠——「盎曰:『陛下居代時,太后嘗病,三年,陛下不交睫,不解衣,湯藥非陛下口所嘗弗進。』」(《史記.袁盎晁錯列傳》)。
淳于緹縈此時的心情,劉恆感同身受,他以此為契機發布了廢除「肉刑」的詔書:「我聽說在舜帝的時代,因為罪犯的帽子和衣服要畫上特別的圖形,而且衣服樣式也不同於其他人,用這個方式讓他們知道恥辱,百姓們卻因此而不犯法。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效果呢?因為這是從根本上解決了問題。現在的刑罰有三種肉刑,但是犯罪行為卻不斷出現,這不是因為我德行不夠、教化不明嗎?對此,我很愧疚。所以說教化的方法不對才導致民眾犯罪。《詩經》上說:『賢德的君主,應該像父母愛護子女一樣,愛護百姓。』現在人們犯了過錯,沒有教化就施加刑罰,堵死了他改過自新的路。我很可憐這些人。施用刑罰讓人肢體斷裂,在皮肉上刻字,這些終生不能復原。這是很不賢德的行為,怎麼配稱作民眾的父母呢!從此廢除肉刑。」
這道詔書雖然是由淳于緹縈上書引發的,但絕不是劉恆心血來潮,母親薄太后、妻子竇皇后都是「道家」學說的忠實粉絲,劉恆生活在這樣一種家庭環境中,自然形成了重教化、輕刑罰的思維方式。(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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