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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三江」會走向何方

轟動海內外的建三江四律師事件,3月27日張俊傑律師先被釋放,4月6日王成、江天勇、唐吉田三位律師接著獲釋。這裡且不計涉事的律師們,是否會繼續為自己的權益、為中國的法治進步繼續抗爭,僅以目前狀態為止,以筆者之見試著從官、民兩個層面的影響,去探討一下後續發展的可能性與相關影響。

對中共政策的質疑聲浪

首先說對民間的影響。現在看「建三江事件」,內幕已經清晰,就是因為最初四位律師受理了「黑龍江省農墾總局法制教育基地」裡被拘押的法輪功學員的法律援助,觸碰了中共的「雷區」,引發了這一場既無理性、更違法治的荒謬鬧劇。這裡且不探討中共在法輪功問題上的政策,僅看律師界對於代理法輪功學員案件的態度來看,15年前,沒有哪位律師願意、敢於為法輪功做代理、做辯護。由於中共有史以來的執政宣傳,「中共認定誰該被打倒,就可以不計手段打壓」這樣的邏輯,已經成了高於法律的鐵律。故而中共在過去的15年裡,在法律層面是完全忽略一切法律條文、程序,去完成抓捕、審判法輪功學員的。也許在中共眼裡,甚至長期接受中共宣傳教育的國人眼裡,中共想打倒誰,給你個理由都是恩賜,都是原本不需要的,這就恰如當年秦檜的「莫須有」一樣。

那麼面對這個「莫須有」,所有的律師甚至百姓也都懾於中共的威權默認了;當然也有人是認同中共的宣傳,主觀認可了這個「莫須有」。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尤其這15年間,資訊的飛速發展,人們的眼界、思維也都在隨之飛速發展,就必然要有越來越多的人去問,為什麼不需要呢?為什麼「莫須有」呢?所以出現律師「死磕式」代理法輪功學員案件,就不足為奇了,這只是表現出來的一小部分而已。反映出來的就是,在民間已經有廣大的,對中共原有政策的不認可、疑問,才會促使一部分律師敢於站出來發聲。若在15年前,發生這樣的事,當事律師只能是成為周遭人的笑柄,而不會被同行、外行視作英雄,這是一個本質的改變,也是一個現狀,更是研判問題的基礎。

在這個基礎上,去看建三江事件,也是在證明建三江當局和其上級部門,已經明確知道現時不如當年了,所以才不敢於在明面上,大張旗鼓的否決律師對法輪功案件的代理。如若是在15年前,恐怕早已新聞跟進,一方面抹黑法輪功學員、一方面宣傳自己的開明法治了。那麼後續呢?如若就此偃旗息鼓,不在明面上、在法律層面上給涉事律師及知曉此事的百姓一個說法,那只能更進一步的證明,中共過去針對法輪功的政策、宣傳都是虛偽的、見不得光的,在法律層面是違法的。這豈不是在推著百姓去認可法輪功,豈不是在百姓面前默認自身的非法性,而這一點,無論「習李王」高層,還是各級知曉此事的中共官員,都是很容易想到的。

高層暗示過往政策非法?

那會不會自上而下,仍採用不表態、悶聲打壓的政策呢?那就先要分析一下此事件在官方層面的影響。在此事件過程中,雖然有中宣部下令不報導、全國律協施壓各地召回律師,表面上看是在支持建三江當局。但若反過來看,「不宣傳」的政策對建三江當局的影響更大,等於高層沒有公開支持甚至是潛在批評,這一點從建三江當局發到門戶網站的聲明轉瞬被拿下可證;而各地司法部門雖是以威脅態度召回律師,但僅限於威脅而非下達行政指令,實際目的是「維穩」而非15年前那樣強力打壓。那麼對於基層官員,尤其是如610等具體執行鎮壓政策的公職人員來講,建三江事件鬧得如此大,中央當局若沒有後續明面動作,則等同於「習李王」新機構在暗示過往政策非法,並且是對過往政策不再承擔責任。若如此,將直接導致610體系甚至整個政法體系內各級人員,去猜測「習李王」的新政走向,而「習李王」新政目前最需要的就是要全國政法系統的人「自己明白、自己轉舵」。而若採取明面手段繼續打壓律師,等於延續江、周政策,等於安撫政法系統,顯然不符合「習李王」現有的各方面表現。當然,限於目前中共高層政法環境的不穩定,亦不會出現支持律師,公正處理法輪功問題。

因此筆者猜測「習李王」現在的政策應該是:第一,不為以往法輪功政策買單,僅出於維持政權穩定而暫時不予以否定;第二,對現有涉及法輪功問題,由基層政府自行發揮,中央層級置身事外,而不再提供行政、宣傳等方面支持,僅在事態失控時「維穩」;第三,法輪功問題的解決,靜待民眾與基層政府之間某種平衡或失衡時,再尋求解決之道。第四,利用法輪功問題促使政法系人員轉向,既實現平穩擺脫江派執政影響,又能遠離歷史責任。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建三江事件的下一步走向,主動權仍然在民眾一方,「習李王」高層或仍會採取靜默態度應對,不支持、不宣傳、不打壓,如若民眾持續抗爭下去,便是等同於幫助「習李王」扭轉、清除江派執政影響,為開創新的執政局面掃清道路,以筆者之智,這是最符合「習李王」利益的方式。當然,這也僅限於目前的形勢而言,也僅是筆者少有的美好設想而已。
(小標為編者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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