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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朱征夫三大提案釋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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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新網於中共兩會前夕推出全國律協副會長、政協委員朱征夫的三個有關公民權利的提案,可解釋為高層有人想改變違憲違法的做法。(AFP)

兩會前夕即開幕當天,財新網先後推出政協委員朱征夫的三個提案:呼籲減少電視認罪、實施《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廢除收容教育制度。

專家分析,電視認罪同時涉及公安部、中宣部,明顯針對現常委劉雲山。

文 _ 駱亞

3月3日下午兩會政協會議開幕,臨近中午,財新網推出政協委員朱征夫第三個提案,再次呼籲廢除收容教育制度。而此前兩個提案分別是呼籲減少甚至取消電視認罪,以及適時批准實施《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簡稱《公約》)。

一些專家分析,電視認罪同時涉及公安部、中宣部,明顯針對現常委劉雲山。實際上,中國大陸不缺法律和規則,只是中共選擇性實施。

政協委員朱征夫三提案

中共兩會前兩天的3月1日,財新網罕見對全國律協副會長、全國政協代表朱征夫進行專訪。朱征夫呼籲減少甚至取消讓犯罪嫌疑人上電視認罪的做法。他認為,「在電視上認罪,並不等於真的認罪,更不能等於真的有罪。」此舉容易導致「輿論審判」,誤導公眾認為該人有罪,且有明顯的迫使檢察院將案件提起公訴、迫使法院做出有罪判決的傾向。


電視認罪導致「輿論審判」、輿論干預司法而做出錯誤判決。(新紀元合成圖)

朱征夫還呼籲適時批准實施《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簡稱《公約》)。聯合國於1966年通過了《公約》,並於1976年3月生效。

目前全球已有160多個國家正式加入。大陸於1998年就簽署《公約》,但至今沒有批准實施,尚未在中國產生約束力。朱征夫介紹,加入和履行《公約》,以及為履行該《公約》而採取的相應立法和司法協調措施,能最大限度地防止中國刑事訴訟中冤案和錯案的發生。

3月2日,財新網再推出朱征夫的提案:廢止《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辦法》。早在2013年全國人大廢止勞教制度時,他就提案呼籲廢除收容教育,但公安部曾派官員與其就此進行討論,並給出了不同意廢除的書面答覆。

朱征夫認為,收容教育制度就是對賣淫嫖娼人員的勞動教養,是應當徹底清除的惡法殘餘。他說:「收容與勞教二者在本質上的相同之處是:一方面,都是長時間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用的都是行政權而不是司法權,都是行政程式而不是司法程式;另一方面,與勞教制度的後期表現一樣,收容教育制度也在某些案件中成為濫用行政權力對公民進行打擊陷害的工具,從而對不特定人的人身安全構成威脅。」

律師:中國大陸不缺規則

北京一家律師事務鄭州分所的高承才律師表示,在名流、官商、顯貴雲集的中共政協會議上,會說實話、能講真相、願為民請命的政協委員如鳳毛麟角極其稀缺,尤其是在「黨媒姓黨」,公然打壓及肆意抓捕人權律師、公民、信仰者的惡劣政治生態環境下,朱征夫身為政協委員及法律人,建議當局適時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高承才說:「但是,自從中共簽署《公約》之日起,就有相當一部分學者和政界人士呼籲『中國人大』批准此《公約》。更有甚者,一些法學院教授已為該《公約》的付諸實施與國內政治體制改革及刑事司法接軌著書立說。十幾年過去了,許多『仁人智士』對該公約的批准與否早已失去了信心和忍耐,經過多日沉寂,朱征夫先生再提此動議,不免又讓民眾對此《公約》燃起了希望。」

但他認為,該《公約》批准與否都不會對中國大陸公民權利的保障起到實質作用:「大陸不缺規則,所謂保障公民權利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不勝枚舉。

《憲法》對公民權利有詳盡規定:保障人權、宗教信仰自由等,大陸公民有人權嗎?有宗教信仰自由嗎?相信『真、善、忍』都可以隨意歸罪,人權何在、自由又何在?」

他再舉例,「大陸刑法、刑事訴訟法規定:任何人非經法院判決都不能確定有罪,人權律師、公民朋友、信仰群眾在被祕密抓捕、失蹤數月後,連辯護律師都不能會見的情況下,都被迫在CCTV央視媒體上公開認罪;大陸《物權法》規定:保護公民私有財產、物權法定,可是,老百姓的房子都可以被政府強拆、農民的良田都可以被政府毀壞。中共『信奉』的法律是統治階級的工具,它自己制定的憲法、法律都可以隨意踐踏,何況這個可以隨意保留的泊來品《公約》呢?」

朱征夫帶到兩會的9條建議

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征夫接受《新京報》專訪,透露自己這次一口氣帶來了9條建議,這些建議包括:

1. 讓犯罪嫌疑人上電視認罪要慎重。

2. 嚴格言詞證據的採信標準。

3. 降低非法證據排除的門檻。

4. 偵查機關不宜在案件判決前搞立功授獎。

5. 擴大取保候審的適用範圍。

6. 試行偵查訊問時律師在場。

7. 創造條件讓法官敢於依法作無罪判決。

8. 少安排法官開會。

9. 適時批准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力國際公約》。

財新網推電視認罪提案敲打劉雲山

海外政論家橫河分析:「上電視認罪,至少牽涉兩大部門,司法部門,起碼是公安部一級的(因為很多是在看守所,案子還在警方手裡,還沒有到檢察院和法院,而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已經推卸責任說他從來沒有干涉過具體案例);宣傳部門,起碼是中宣部一級的,央視自己大概不敢隨便接受司法部門送去的人。

因為是兩個部門協調,一定要這兩個部門上級介入,按照常規,應該是政治局常委一級的。」

北京時局觀察員華頗分析,這個人推出的這些提案電視認罪,輿論審判、輿論干涉司法問題,這就是針對劉雲山常委了,因為電視認罪,這種宣傳來講都是劉雲山搞出來的。


取消電視認罪的提案,被認為直接針對劉雲山,因為電視認罪這種宣傳都是劉雲山搞出來的。(AFP)

橫河認為,全國律協從來就是中共的爪牙,打壓維權律師,什麼時候為真正的維權律師說過話了?全國律協倒是積極介入了海外(加拿大)起訴迫害者的案子。

全國律協出面作為協力廠商要求介入薄熙來案,出巨資聘請加拿大安省最昂貴的律師事務所為薄熙來辯護(在薄熙來已經鋃鐺入獄的情況下)。律協副會長能這樣說,當然不會是自己的意思。

他進一步分析,財新網採訪朱征夫提出問題,當然是好事,也可以解釋為高層有人想改變這種做法。不過,對電視認罪這種違憲違法的做法,不能理直氣壯的追究或改變,卻要繞道政協提案,可見中共之邪惡,在那個體制內,只有作惡才是名正言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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