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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司法部罕見開律師權益新聞會承認十大問題

4月26日,中共司法部副部長熊選國罕見開律師權益新聞會,承認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存在包括會見問題、閱卷問題、調查取證、質證問題等十大問題。

但網上對此普遍反應冷淡,律師認為要看落實情況,並呼籲取消律師年檢。

文 _ 駱亞

4月26日,大陸司法部舉行了主題為「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新聞發布會,據悉,這是司法部有史以來首次召開關於保障律師執業權的新聞發布會。出席會議的有司法部副部長熊選國、全國律師協會會長王俊峰、司法部律師公證管理指導司司長周院生。司法部辦公廳主任兼新聞發言人劉福臣擔任主持。

據陸媒報導,熊選國在新聞會上介紹,律師在前兩年司法機關糾正的一批冤假錯案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獲得社會關注和認可。比如聶樹斌案、陳滿案等。他還表示,如果認為當時律師的辯護意見得到充分尊重和採納,那樣冤假錯案就有可能避免。

他介紹,司法部將從四個方面推動律師在防止冤假錯案方面發揮作用,包括大幅度提高刑事案件律師的辯護率、強化律師辯護權的保障、增強辯護的有效性,及提高刑事辯護水準。

司法部承認律師保障存在十大問題

在回答記者提問時,熊選國罕見承認現階段司法實踐中,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存在十大問題,包括:


中共司法部副部長熊選國罕見承認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存在包括會見問題、閱卷問題、調查取證、質證問題等十大問題。(新紀元合成圖)

一是會見問題。有的地方不當擴大三類案件(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的範圍,申請會見不安排,或安排不及時。

二是閱卷問題。一些地方對律師的閱卷請求不及時安排,限制閱卷內容,不允許對案件進行拍照或者複印。

三是調查取證、質證問題。這方面主要是律師申請調查令制度和證人、鑑定人出庭制度不完善,律師查明事實需要的證據不能充分地調取、收集,庭審中也還存在著律師的質證意見不能充分地表達。

四是法庭辯論的問題。在庭審過程中,不當地限制律師發言,阻礙辯護人發表完整辯護意見的情況還存在,個別地方甚至還發生過當庭呵斥、辱罵律師,強行驅逐律師這種情況。

十大問題還包括被控妨害作證的問題、材料提交的問題、立案問題、法控安檢問題、人身權利受侵犯的問題、律師投訴後得不到回應的問題。

熊選國還表示,這十大問題是多年來反映的老問題,主要是缺乏相關的工作機制,特別是侵犯律師執業權利的救濟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他希望以後從工作機制上解決過去一些規定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這些老問題會逐步得到解決。

關鍵在於落實

不過網上對此反應比較冷淡,跟帖評論者寥寥無幾。大陸劉連賀律師向《大紀元》記者表示,中共的某些規定一是當官的拍腦袋想出來的,二是沒有可操作性,三是很難得到貫徹落實。

也有的維權律師乾脆直接回應毫無興趣,「只是騙而已」。

大陸著名維權律師唐吉田接受採訪時表示:「司法部開這樣一個會議,不能說一點作用也沒有,但是最終還是要體現在實際行動來維護律師權益,尤其律師遭受其他一些部門打擊迫害時,司法部門是不是能夠挺身而出,排除干擾,為律師撐空間。」

他還表示,除了司法行政部門給律師的各種各樣非法管控以及赤裸裸的侵害,司法行政部門乃至律師協會,也有很多侵害律師權益的慣例和做法,也必須加以廢止。

他舉例:「比如年度考核,這樣一個違反憲法和相應國際公約的原則,這樣一個非常惡劣的每年都要重複的一個行為,這是對律師非常大的束縛,甚至成為相關部門一些單位對律師威脅、進行報復的手段。如果這些不能夠加以廢止,還在通過司法部的部門規章等方式,對律師本就有限的權利進行剝奪,那麼開這樣一個會議就是徒勞的舉措,光靠開會也無法兌現承諾。」

呼籲取消律師年檢

唐吉田強調:「聽其言、觀其行,我覺得沒有監督、沒有制約,不能夠讓律師對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工作有發言權,不能讓社會公眾對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協職能和所作所為進行評判,單靠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協自身可能效果不一定好,並且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協還要受其他國保和其他勢力的左右。」

北京著名法學家徐昕也呼籲取消律師年檢,他公開表示,司法部首次新聞會要保障律師執業權利,這聽起來很好,但不看廣告看療效,關鍵在於落實。

「我只想說一條:保障律師權利,不妨從取消律師年檢開始。企業年檢取消,非營運轎車6年免檢,這些贏得了社會的廣泛讚譽。應當取消律師和律所年檢。基於同等對待原則,檢察官不要年檢,法官不要年檢,公安不要年檢,官員不要年檢,憑什麼要對律師年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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