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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法輪功 中共廣電官員遭厄運26例

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製造謊言、栽贓陷害法輪功的中共廣播電視部門的官員們,如今很多人或鋃鐺入獄、或遭災禍、或罹患絕症。(大紀元)
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製造謊言、栽贓陷害法輪功的中共廣播電視部門的官員們,如今很多人或鋃鐺入獄、或遭災禍、或罹患絕症。(大紀元)

1999年7月20日以來,以中共喉舌中央電視臺為首的媒體炮製假新聞,電影、電視、戲劇、音像製品等栽贓、誣衊法輪功,在全國製造謊言宣傳,為迫害找理由;後來又通過編造「天安門自焚栽贓案」綁架民眾仇恨法輪功及修煉者,使中共迫害得以繼續。

當年那些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製造謊言、栽贓陷害法輪功的中共廣播電視部門的官員們,如今很多鋃鐺入獄、遭災禍,或罹患絕症。

文 _ 明慧網 

在對法輪功長達18年的迫害中,中共廣播電視系統的官員們利用各類傳媒不斷炮製假新聞,栽贓、抹黑法輪功,欺騙了無數民眾。不過據《法輪大法明慧網》報導,這些官員們很多都厄運連連。

1999年中共前黨魁江澤民一意孤行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央電視台等中共喉舌開足馬力,炮製各類假新聞,包括所謂的「1400例」等來抹黑法輪功。尤其是2001年初中共更是策劃「天安門自焚偽案」,挑起民眾對法輪功的誤解與仇恨。

語言文化專欄作者高天韻:「這樣的仇恨宣傳在國內是鋪天蓋地的,而且同樣的謊言還輸出海外,毒害了無數的觀眾。這些謊言是非常罪惡的,因此參與製造這些謊言的人都參與了迫害,也必然要為此承擔罪業。」

案例1. 中共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

2000年7月,在江澤民製造自焚騙局迫害法輪功最猖獗之時,李東生出任中共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副局長。2002年5月,李東生因極力煽動仇恨、迫害法輪功,被江澤民提升為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之後被推上中共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副書記(正部長級)、副總警監警銜、第18屆中央委員職位。

李東生任中共中央「610」領導小組(類似於德國納粹的蓋世太保和中共的文革小組)副組長、中央「610」辦公室主任及央視副臺長等職,負責全國反法輪功宣傳和對法輪功學員的洗腦迫害,對大批法輪功學員遭非法抓捕、關押、判刑,負有直接責任。

2013年12月20日,李東生被抓;2016年1月12日,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對李東生受賄案,判處有期徒刑15年。

作為「天安門自焚」偽案的導演之一,李東生被形象地稱之為「玩火自焚者」。

「天安門自焚」世紀偽案媒體策劃人李東生2013年12月20日被抓;2016年1月12日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大紀元資料室)
「天安門自焚」世紀偽案媒體策劃人李東生2013年12月20日被抓;2016年1月12日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大紀元資料室)

案例2. 遼寧廣播電視臺長史聯文

史聯文,歷任遼寧電視臺新聞部主任、新聞中心總監、副臺長、常務副臺長、臺長兼總編輯等職;2009年任遼寧廣播電視臺黨委書記、臺長,2012年4月退休。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12年之際,7月22日晚,遼寧電視臺新北方都市頻道「正在行動」節目,播放石曉岩誣衊陷害法輪功的節目,造成極壞影響。

據明慧網曝光,石曉岩,女,遼寧岫巖人。曾被劫持到瀋陽馬三家勞教所,在被迫害期間放棄修煉法輪功,並被中共利用,配合遼寧政法委和「610」攻擊法輪功。石曉岩被放出來後搞非法集資,不久身患癌症。

遼寧是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省分之一,遼寧廣播電視臺作為中共的喉舌,長期以來編排並轉播中央廣播電視臺及其他省市廣播電視臺醜化誣衊法輪功的新聞、視頻等欺騙民眾。

2014年7月1日,撫順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判處遼寧廣播電視臺原臺長史聯文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遼寧廣播電視臺原黨委書記、臺長史聯文2014年7月1日被判無期徒刑。(資料圖片)
遼寧廣播電視臺原黨委書記、臺長史聯文2014年7月1日被判無期徒刑。(資料圖片)

案例3. 重慶廣電局長張小川

張小川,重慶市委宣傳部原副部長。2015年7月13日,張小川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及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其弟張天生犯受賄罪及偷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1999年至2003年,張小川任重慶廣電局長。

重慶市委宣傳部原副部長張小川2015年7月13日獲刑17年。(資料圖片)
重慶市委宣傳部原副部長張小川2015年7月13日獲刑17年。(資料圖片)

據重慶廣電系統人員介紹,張小川的兒子原在重慶電視臺工作,染上了吸毒,毒癮上來時,人經常神志不清。每當他沒錢買毒品的時候,就會在廣電局大院裡大罵父親。如,他經常說「你這個貪官,不給我幾十萬,我就把你的事情都說出去」之類的話。

張小川兒子後來吸毒死亡。

案例4. 重慶廣電黨委書記李曉楓

李曉楓,高級編輯、博士。曾任重慶市廣播電視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正局級)兼重慶電視臺長,2004年11月任重慶廣播電視集團(總臺)黨委書記、總裁(總臺長)。

李曉楓上任後和他的前任一樣,繼續執行迫害法輪功的政策,不思悔改。

2011年9月16日,李曉楓因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案例5. 河北廣電廳干擾臺長岳雲

河北省廣播電視廳下屬干擾臺(省廣播電視臺的監測臺)臺長岳雲(音),賣力執行江氏集團的迫害法輪功的命令,以發射干擾電波的方式,破壞民眾收聽法輪大法真相廣播電臺。

而後岳雲患癌症住院,於2004年4月25日凌晨,突然七竅流血身亡,死狀甚慘。

案例6. 四川廣播電視臺副臺長張翊

由四川有線廣播電視臺、四川省委宣傳部、四川省「610」、四川省有線廣播電視臺聯合製作出品的電視劇──藝人李伯清詆毀法輪功的四川方言評書,2001年3月16日首映。中宣部、廣電局、中央電視臺將內容調往北京,在全國範圍誣衊法輪功。

當時任四川省廣播電影電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的張翊應是主要責任人。2008年12月至2014年10月,張翊任四川省廣播電視臺黨委副書記、副臺長。

2017年4月,張翊涉嫌嚴重違紀,接受審查。

案例7. 江蘇廣電總臺副臺長張蘇明

2003年至2008年,張蘇明擔任江蘇省廣播電視總臺副臺長兼江蘇省廣播傳媒中心總裁。

江蘇省廣播電視監測臺長期對法輪功衛星電視信號干擾破壞、對插播法輪功真相進行監控和阻撓。

張蘇明是江蘇省廣播電視臺誣衊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之一。

2009年4月,張蘇明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

案例8. 江蘇廣電總臺原臺長周莉

周莉,1997年至2002年任江蘇省南京電視臺長、黨組書記。2003年至2012年任江蘇省廣播電視總臺長、黨委書記、江蘇廣播電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周莉是江蘇廣播電視系統迫害法輪功的第一責任人。

2016年11月26日,周莉被檢察機關帶走調查。周莉是江蘇廣播電視系統迫害法輪功的第一責任人。(新紀元合成圖)
2016年11月26日,周莉被檢察機關帶走調查。周莉是江蘇廣播電視系統迫害法輪功的第一責任人。(新紀元合成圖)

江蘇省廣播電視臺是中共誣衊迫害法輪功的窗口。江蘇省廣播電視監測臺長期對法輪功衛星電視信號進行干擾。

2016年11月26日,周莉被檢察機關帶走調查。

案例9. 福建廣播影視原董事長舒展

2002年至2014年間,舒展擔任福建省廣播電視局副局長、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黨組書記、董事長,積極參與對法輪功的誣衊宣傳。

2017年2月,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原黨組書記、董事長舒展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

2017年2月,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原董事長舒展,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新紀元合成圖)
2017年2月,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原董事長舒展,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新紀元合成圖)

案例10. 大連廣播電視臺臺長王衛

王衛,2001年12月至2010年7月任中共大連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正局級);2010年7月任大連廣播電視臺黨委書記、臺長。

中國電影發行放映公司委託北京科學教育電影製片廠攝製誣衊法輪功的電影,參與的部門有大連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局等單位,王衛當時任大連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是主要責任人之一。

2017年4月19日,王衛涉嫌嚴重違紀被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17年4月19日,大連廣播電視臺黨委書記、臺長王衛被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新紀元合成圖)
2017年4月19日,大連廣播電視臺黨委書記、臺長王衛被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新紀元合成圖)

在迫害中,中共控制了所有媒體,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可以發出自己聲音的管道。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所有言論管道均被中共封殺。

2010年11月分起,大連法輪功學員數次在大連交通廣播電臺成功插播真相廣播。通過電波,將法輪大法真相傳至每個收聽者的心裡。

大連市政法委、「610」非法組織為了阻止大連百姓了解外面真實的世界,了解中共對百姓所做的一樁樁罪惡,於2012年7月6日前後,綁架了79名為大連市民安裝海外新唐人電視臺接收器的大連法輪功學員,其中20人被非法勞教,10多人被非法判刑。在非法關押中,法輪功學員遭受了刑訊逼供和酷刑迫害。

案例11. 四川安岳縣廣電局長陶光耀

陶光耀,2011年到各鄉鎮去拆衛星電視接收器(俗稱「鍋蓋」),目的是想讓老百姓看不到衛星電視,他好多賺錢。大家都不願意拆,於是,廣播電視局就在安岳縣地方電視臺和有線廣播上說:只要是安了「鍋蓋」就是在收看法輪功節目。

他們長期在電視廣播上誹謗法輪功,廣播電視局長陶光耀有直接責任。

2011年5月,陶光耀開車到成都途中出車禍死亡。

案例12. 湖北浠水廣電局長何國民

自1999年7月以來,浠水廣播電視局長何國民多次在浠水電視臺播放誣衊法輪功的電視節目。

2004年9月初,因拖欠退休職工工資被告發,何國民因貪污、受賄被開除公職。

案例13. 湖北監利縣廣電局長蘇兆新

蘇兆新被人稱為「流氓才子」,利用中共邪黨喉舌媒體誣衊、誹謗法輪功。因嚴重經濟問題和道德淪喪被撤職查辦。

2004年12月7日以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案例14. 湖南慈利縣四任廣電局長

自1999年以來,湖南張家界市慈利縣廣播電視局長帶頭積極跟隨中共迫害,廣播、電視天天造謠誣衊法輪功,還布置誣衊展板,到處掛標語,把法輪功視為敵人,大肆宣傳。結果,四任局長相繼全部罹患癌症死亡,最年輕的一個局長離世時僅40多歲,整個廣電局都感到恐慌。

案例15. 吉林東遼縣廣電局副局長

吉林遼源市東遼縣廣播電視管理局副局長魏舒婭,緊跟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

其中有一條非常惡劣的栽贓誣陷法輪功的造假新聞就是魏舒婭夥同市公安及「610」惡徒編造的,該謠言當時在這一地區毒害無數百姓。

2001年中國新年假期,魏舒婭和丈夫、女兒、婆婆用單位公車去長春親屬家串門,與車相撞,當即車毀人亡。事故中共6人,5人當場死亡;魏舒婭正上高中的女兒當時昏迷不醒,隨後在醫院成植物人,一個月後死去。

案例16. 黑龍江勃利縣廣電局長曲江

黑龍江省七臺河市勃利縣廣播電視局長曲江,自1999年一直擔任縣廣播電視局長。

在中共「610」和宣傳部的操控指使下,轉播央視和省等部門的對法輪功的抹黑造謠誣衊的宣傳;製作播出本地對法輪功進行抹黑的所謂「實際例子」的節目;在電視上發布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的通緝令;播出縣委頭頭、縣「610」、公安局的負責人對法輪功打擊迫害的講話,製造恐怖氣氛;播出縣「610」逼迫法輪功學員所謂轉化放棄信仰後的現身說法等等。

2015年2月7日早晨,曲江突發急病死於家中,終年59歲。

案例17. 雲南玉溪市廣電局長張耀力

2003年以後,張耀力到玉溪市任廣播電視臺長,多次利用其掌控的宣傳媒體,為中共大肆宣傳迫害法輪功。張耀力在任職期間,大肆包養小姐,發展黃色旅遊,民間口碑極其不好。

2014年6月12日,張耀力被玉溪市法院判有期徒刑12年,沒收贓款379萬元人民幣。

案例18. 吉林榆樹市電視臺長任雨昌

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在吉林榆樹搞的電視宣傳,多半是任雨昌親自安排或親自錄製的節目,毒害了很多民眾。任雨昌後來出車禍,脾臟被摘除。

案例19. 雲南原昆明電視臺長孫福

孫福,雲南省昆明電視臺與昆明有線合併後任電視臺中共黨委副書記。

其在任期間,組織編造大量攻擊、造謠、誣衊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的假新聞,欺騙毒害民眾,對昆明地區迫害法輪功學員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孫福於2007年患直腸癌死亡。

案例20. 湖南省電視臺副臺長覃曉光

覃曉光曾任湖南省電視臺副臺長、省廣播電視廳副廳長、省委宣傳部副部長,《湖南日報》報社黨組書記、社長,《湖南日報》報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覃曉光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誣衊法輪功,任社長期間,《湖南日報》多次報導誣衊誹謗法輪功的文章欺騙老百姓。

2015年12月2日,覃曉光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

2015年12月2日,湖南省電視臺原副臺長、《湖南日報》原社長覃曉光被調查。(新紀元合成圖)
2015年12月2日,湖南省電視臺原副臺長、《湖南日報》原社長覃曉光被調查。(新紀元合成圖)

案例21. 湖北江夏區電視臺長楊如清

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廣播電視局、有線電視臺的不法官員積極配合當地「610」,無故停發該單位法輪功學員的工資,舉報並綁架法輪功學員。此後,臺長楊如清重病纏身。

案例22. 山東廣電臺副總編輯王英

王英曾任山東有線電視臺副臺長、山東有線電視中心副主任兼綜藝頻道總監等職;2006年4月任山東有線電視中心主任;2011年8月任山東廣播電視臺黨委委員、副總編輯(副廳級)。

山東廣播電視臺播出的誣衊法輪功的內容,作為山東廣播電視臺的副總編輯,王英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2017年5月4日,王英接受審查。

案例23. 安徽廣電臺正副臺長

安徽廣播電視臺誣衊法輪功,為中共迫害造勢,作為安徽省廣播電視臺的臺長張蘇洲、副臺長趙紅梅是主要責任人。

2016年9月18日,張蘇洲(正廳級)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180萬元人民幣;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70萬元人民幣。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250萬元人民幣。

趙紅梅(副廳級)受賄、貪污案一審宣判,執行有期徒刑12年。

案例24. 烏魯木齊市電視臺長殷寶龍

今年54歲的殷寶龍,2007年至2013年擔任烏魯木齊電視臺長(正縣級)。

殷寶龍是烏魯木齊地區誣衊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之一。

2015年10月14日,殷寶龍一審被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判有期徒刑9年,沒收財產20萬元人民幣。

案例25. 湖南廣電臺原副臺長羅毅

羅毅歷任湖南電視臺信息頻道辦公室主任、圖文編播部主任、湖南人民廣播電臺交通頻道總監、湖南人民廣播電臺長等職務。

羅毅是湖南廣播電視臺誣衊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之一。


羅毅是湖南廣播電視臺誣衊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之一。(新紀元合成圖)

2017年7月7日,湖南廣播電視臺原黨委委員、副臺長兼經營與產業管理委員會主任羅毅(副廳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一案,由永州市檢察院向永州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案例26. 海南電視臺原臺長鹿松林

鹿松林1989年起先後擔任海南電視臺副臺長、海南電視臺長、海南廣播電視臺黨委書記、海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

鹿松林是海南迫害法輪功主要責任人之一。

2005年12月29日,鹿松林因收受賄賂,被海口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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