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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院長周強惡跡斑斑 將被算總帳

 

近日瘋傳中共最高法院院長周強落選19大代表。分析指,周強的作為處處和習當局意願背道而馳,加上過去的劣跡斑斑,落馬的日子可能快了。(Getty Images)

近日,外界瘋傳中共最高法院院長周強落選19大代表。

按中共慣例,公、檢、法、司、國安五大部長必是人大代表,不過周強是這次唯一落選的。

分析指,周強的作為處處和習當局意願背道而馳,很可能被替換。

其惡跡斑斑,落馬日子很可能快了。

文 _ 齊先予(資深撰述員)

最高法院院長周強落選19大代表

9月初,外界瘋傳曾任湖南省長、省委書記,現任中共最高法院院長的周強落選了19大代表。

按照中共慣例,公、檢、法、司、國安這五大部長「五長」必定會是19大人大代表,如今中共公安部部長郭聲琨、最高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司法部部長張軍和國安部部長陳文清都在其列,他們大多在5月就已公布入選19大代表,唯獨缺了周強,這樣的信號,官場上的人都懂,因此,周強被查的消息越傳越廣。

大概是為了證明自己尚安好及表明心跡,9月7日,周強在中國審判理論研究會2017年年會暨「法院組織法法官法修改」理論研討會上的發言中,急急表態向習近平「效忠」,講話中多次提及習近平,包括「習核心」,並稱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深入學習貫徹其一系列講話精神等。

有評論說,周強的這番言論自然改變不了他不受高層信任的事實,至於他究竟有事沒事,自是心知肚明。

周強反對司法獨立 罷免聲音不斷

近年來,周強的「非法言論」不斷,與習當局完全不同調,外界要求罷免的聲音此起彼落。

如在今年1月14日習近平出訪瑞士之際,周強在出席全國高院院長座談會時稱,「要嚴懲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犯罪」及要抵制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等思潮,不能落入西方思想和司法獨立的「陷阱」等,央視還有其批法輪功的言論。

上述言論立即引發各界強烈譴責。外界認為,連中共高級法院院長都要求中共各級法院抵制「司法獨立」,可見中共司法的黑暗,可任意地人為操縱。

法學學者賀衛方和張千帆先後發聲,指周強是在開歷史的倒車,是真正的禍國殃民。截至2月3日,有逾千公民參與要求罷免周強的聯署活動。

大陸原軍事學院出版社社長辛子陵曾披露,周強是跟著江澤民的路線,原來看不太清楚,這次暴露了,他在政治上絕不是跟習近平走一條路線的。周強的言論,不僅與習近平所言的「依法治國」背道而馳,而且明顯是在給習近平挖坑,讓其出醜。

周強是中共「首席」大法官,但海外評論表示,周強沒有相關的專業經歷,他不具備首席大法官的資格。周強在湖南當省長、省委書記期間,當地至少發生了三起荒唐事件,周強均未表現出「法學素養」。這三個案件分別是:李旺陽離奇死亡案、湖南永州「上訪媽媽」唐慧案、湘西非法集資系列案件及主犯曾成杰被處死案等。

非法解釋法輪功 違背依法治國

今年1月25日,中國傳統新年的前兩天,中共「兩高」突然發布《關於辦理組織、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解釋》列舉了十二種情形,聲稱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解釋》中所列舉的判刑情形與法輪功學員在大陸講清法輪功受迫害真相情形對應,明顯將打壓矛頭指向法輪功學員,企圖升級對法輪功的迫害,阻止法輪功學員傳播真相。

同日,中共官媒人民網刊登一則大同女子懸掛法輪功條幅而獲刑的消息,更是佐證「兩高」出爐《解釋》的目的何在。「兩高」之舉再次將中國政局的核心問題——迫害法輪功問題公開化。

作為司法機關,沒有立法解釋權的「兩高」,通過《解釋》再次讓世人對所謂的「依法治國」有了清晰的認識,而究竟誰是背後的推手呢?曹建明、周強?二人背後的推手又是誰?

《新紀元》早前披露,周強曾追隨中共前統戰部主任令計劃,並在湖南參與迫害法輪功,而令計劃在2012年與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結成了政治同盟,從事陰謀活動。顯而易見,肅清周永康流毒影響,周強不能置身世外。


周強曾追隨令計劃,並在湖南參與迫害法輪功,而令計劃在2012年與周永康、薄熙來密謀政變。肅清周永康流毒影響,周強不能置身世外。(新紀元合成圖)

最高院院長或換人 沈德詠或接任

據時事評論員楊寧分析,周強的作為處處跟習當局的意願背道而行。不被高層信任、又落選19大代表的周強,很可能被人替換。「最高院入選19大代表的一個是最高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一個是副院長江必新,而18大入選代表的只有沈德詠。沈德詠接替周強的可能性並不小。」

公開資料顯示,沈德詠曾督辦過有影響的大案,如上海「社保案」。2012年12月,在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會議上,沈德詠力挺習近平,稱法院一定要認真學習的講話,抓好貫徹落實。今年6月在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布了《關於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後,最高法院網站刊發了沈德詠的解讀文章〈我們應當如何適用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文章特意點出了刑訊逼供,是對公民人身權最嚴重的侵犯,由此導致的冤假錯案是最嚴重的不公正。

沈德詠的文章意在警告執法者,不要濫用酷刑,不要製造冤案,否則會被追責。這對於那些仍在繼續迫害法輪功的執法者來說,無疑是一個清晰的信號。

中紀委刊文提賄選 或算周強舊帳

除了和當局對著幹的政治問題,周強還有經濟貪腐問題,而且更引人注目的,還有湖南賄選案的問題。這也許是王岐山9月3日到湖南巡視三天的原因之一。

9月6日,在中紀委官網關於「習近平7.26省部級研討班講話」的系列報導中,提到了三起賄選案,以查處時間來說,由近而遠是2016年的遼寧賄選案,2015年的四川南充賄選案,以及2014年的湖南衡陽賄選案。這三起賄選案在發生當時都引發高層震怒,而大陸媒體曾經公開報導習近平做出評語的,是湖南衡陽賄選案。

據《財經》披露,2014年1月,習近平在出席中紀委第十八屆三中全會時,不但以較大篇幅談及衡陽賄選案,更是連續發出6個嚴厲追問。顯示習近平對此案的耿耿於懷。


2014年湖南衡陽賄選案曾引發高層震怒,大陸媒體公開報導了習近平的批評。評論指,湖南地方賄選成風,曾任湖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的周強難辭其咎。(大紀元資料室)

從《財經》報導也不難理解:當地政界人士稱,「如沒當選,賄款也不會退還」,每年開會,代表都坐在酒店等收錢,司機都能從中獲利,等等。僅此可知衡陽賄選的牽涉面有多廣。

而且據包括新華社主管的《瞭望東方周刊》在內的調查文章,均指發生於2014年的衡陽賄選案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更非一地之例。

時事評論員陳思敏認為,湖南地方賄選成風、政治生態惡劣,首先難辭其咎的,莫過於從2010年到2013年3月任湖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至2013年5月)的周強。

公開資料顯示,在衡陽賄選案發之初,2013年2月起,衡陽市民就陸續向湖南省當局檢舉,但都未獲回應,這說明,周強當時知悉衡陽賄選案卻置之不理。直到他們轉向中紀委書記王岐山舉報後,衡陽賄選案才被進行處理。

這次周強落選19大代表,而且王岐山巡視湖南,湖南賄選案遭到習近平點名批評,看來,周強落馬的日子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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