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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檢察院撤訴 法輪功學員獲釋

2017年11月27日,遼寧省鞍山市鐵西法院下達裁定書,允許檢察院撤訴,鞍山市法輪功學員崔玉芳被無罪釋放。

文 _ 李潔思

明慧網報導,64歲的遼寧省鞍山市法輪功學員崔玉芳,自2016年6月被非法監禁以來屢遭苦難。

在被綁架前,她身體很健康。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身體每況愈下,最後被送到鞍山長大醫院,經診斷是腦梗塞,隨時有生命危險。

崔玉芳在修煉法輪功前疾病纏身,高血壓病嚴重;修煉法輪功後,她很快恢復健康。因此她和兒子堅持修煉法輪功。

2016年6月28日,鞍山市鐵西區大陸派出所謝姓警察領一群警察闖入她家中,將兩人綁架。

崔玉芳在體檢時血壓高達200多,看守所依法不應該收留她,卻被強制收留。

她兒子因體檢不合格,未接收。為躲避中共的迫害,她兒子被迫流離失所。

律師做無罪辯護 法院裁定撤訴

山東律師李仲偉為崔玉芳做無罪辯護,在第二次送達撤訴書中提出:刑法第三條規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根據法律和新的《解釋》,崔玉芳的行為顯然不構成任何犯罪。本案事實非常清楚,進行審判只是浪費司法資源,建議鐵西檢察院對本案撤訴處理。」

2017年5月19日,庭審後,鞍山市鐵西法院把案卷退到鐵西檢察院。經查明無任何犯罪事實,在2017年11月27日法院裁定鐵西檢察院撤訴。崔玉芳已回到家中。

據不完全統計,2017年1月至12月20日,由於檢察院不批捕、撤訴或推案等原因,大陸至少75位法輪功學員被釋放。2017年上半年在大陸21個省和直轄市,法院退案或退卷的有97例,其中54名法輪功學員已被無罪釋放。

自中共於1999年7月迫害法輪功以來,大陸正義的律師在中共極權的高壓下挺身而出,為法輪功學員做了上千場無罪辯護。

律師們一致強調信仰無罪,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法輪功學員的信仰是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的;不僅如此,法輪功學員為維護基本人權,維護正義所做的一切努力是值得讚賞的。

法輪功自1992年5月在中國傳出後,已洪傳到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其主要著作《轉法輪》已被翻譯成40多種語種公開發行。鑒於幫助人提高道德水準、提高身體素質所作出的貢獻,法輪功已被授予三千項國際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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