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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扣扣除夕復仇奪三命 引爆中共「法制」黑幕

(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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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三十,陝西退伍軍人張扣扣替母報仇案發生後,幾乎所有輿論關注的焦點都指向了中共的司法腐敗和黑暗。

正是因為22年前司法不公的判決,埋下了今日血案的禍根,導致這場重大社會悲劇發生。

中國陝西漢中市南鄭縣男子張扣扣為報殺母之仇,持刀手刃仇家父子三人,事後投案自首。圖為張扣扣向警方人員指認殺人現場。(網路圖片)
中國陝西漢中市南鄭縣男子張扣扣為報殺母之仇,持刀手刃仇家父子三人,事後投案自首。圖為張扣扣向警方人員指認殺人現場。(網路圖片)

文 _ 韋拓

2018年2月15日,農曆狗年除夕,大陸陝西漢中地區發生一起震驚全國的復仇殺人案。南鄭區新集鎮王坪村村民張扣扣持刀將同村71歲鄰居王自新和其47歲長子王校軍、39歲的三兒子王正軍殺死。殺人後,張扣扣高喊:「22年了,今天我終於把仇報了!」

張扣扣為母復仇案發,立即引爆全國輿論。隨著案情真相一步步披露,網上呈現一邊倒挺張趨勢。蹊蹺的是,官方不僅沒有阻止媒體報導和輿論延燒,案發地的陝西省高等法院還責令地區中院重新合議22年前張母被殺案。這不禁讓人聯想到習近平當局當前的「掃黑除惡」運動,是否會藉張扣扣案,順勢清理陝西乃至全國前朝積累冤案,平復民情。但張扣扣案本身如何發展,以及其面臨何種判決,在中共維穩機制和重重「法制」黑幕下,前景不容樂觀。

大年三十,張扣扣替母報仇案震驚全國。圖為2004年過年期間的北京鐘樓。(AFP)
大年三十,張扣扣替母報仇案震驚全國。圖為2004年過年期間的北京鐘樓。(AFP)

案情概要

2月15日是中國傳統新年前的除夕,按中國人的習俗,這是一個舉家團聚的重要的日子。

退伍軍人張扣扣當日在自家樓上觀察到71歲的鄰居王自新、其47歲的長子王校軍、39歲的三子王正軍和親戚都回到其家中並準備上墳祭祖,於是他戴上帽子、口罩,拿上事先準備好的單刃刀尾隨跟蹤伺機行動。

據陸媒《每日人物》報導,目擊者稱,張扣扣戴著一頂鴨舌帽和一副口罩,打扮得「像村裡時尚的年輕人」。

起初沒有人在意他。當王家第三子王正軍經過村裡商店對門時,張扣扣從隱蔽處突然竄出,「從背後給老三抹了脖子」。王正軍當場倒在公路旁。

老大王校軍聞聲趕過來時,被張扣扣迎面一刀刺進肚子裡,又一腳蹬到路旁水溝裡。之後,71歲的王自新也挨了張扣扣的刀,倒在自家院子裡。

張扣扣離開村子,到母親墳前祭告亡靈:大仇得報。2月17日,張扣扣投案自首。

陝西漢中退伍軍人張扣扣大年三十手刃鄰居仇家三人,隨後到母親墳前祭告亡靈:大仇得報。兩天後,張扣扣投案自首。圖為河北一農民清明掃墓。(AFP)
陝西漢中退伍軍人張扣扣大年三十手刃鄰居仇家三人,隨後到母親墳前祭告亡靈:大仇得報。兩天後,張扣扣投案自首。圖為河北一農民清明掃墓。(AFP)

據《封面新聞》報導,張扣扣案發當天還曾提醒父親記得煮雞過年、第二天早上吃麵。張扣扣後來對律師說:「這是我姐姐回來過年拿的雞,在臘月二十九下午,我爸問我『明天除夕,咱煮這隻雞夠嗎?』我當時說『你煮不煮跟我沒關係』。我當時心裡想,可能我也沒機會吃了,但沒跟爸爸講出來。當時爸爸沒有發現我說話有沒有問題。」

張扣扣說殺人後,自己走小路繞了一圈後走到河灘上,把刀扔在鎮上河水坑裡,當晚在新集鎮河邊草叢中睡了一晚上。「這一晚我心裡很平靜,但沒睡著。」「大年初一天剛亮,我走田間小道到大河坎江邊上,一直走到下午1點,走了很遠,腿都走痛了。中間我想回家看我爸一眼,走到鄰居家隔牆聽有人說話,感覺有很多人過來,我就翻牆跑了。」大年初一晚上特別冷,張去鎮上郵儲銀行自動取款機旁待了一夜。初二7點45分,他就在距離很近的新集鎮派出所自首了。

被問及案發後為何沒有立即去自首,張扣扣回答:「剛開始想直接自首的,但當天正好是大年三十,就想看看煙花。」

案情前因

2月22日《大紀元》記者獲悉,北京殷清利律師、河北杜新月律師已正式受張家屬委託,成為該案辯護律師。

2月23日,殷清利在看守所首次會見了張扣扣。見面時間持續了整整5小時。據律師介紹,張扣扣的精神狀態時好時壞,在談及22年前他母親被王家兒子打死的往事時,他數度掩面大哭。

根據殷律師向陸媒提供的一份當年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稱,1996年8月27日19時,張母汪秀萍路過被告人王正軍家門前時,向王正軍二哥王富軍臉上吐唾沫,引起爭吵並廝打。王正軍撿起一木棒朝汪秀萍頭部猛擊一棒,致汪秀萍死亡。

事發後,法院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判處王正軍有期徒刑7年,但3年後釋放。

張扣扣13歲時目睹母親被砸死,因司法不公導致這場尋仇祭母慘案。圖為2月23日,張扣扣首次與律師見面。(網路圖片)
張扣扣13歲時目睹母親被砸死,因司法不公導致這場尋仇祭母慘案。圖為2月23日,張扣扣首次與律師見面。(網路圖片)

張扣扣對殷清利說,1996年發生的事,他終身難忘,當時他才13歲,但當時的事情對他刺激太大。

「我記得我媽被打倒後,我跪在地上,把她抱在懷裡,我和姐姐都叫媽媽,後來我們拚命地叫,媽媽想說話又不能說,突然她想用勁時,她鼻子裡、嘴裡噴流出血來,我明顯感覺到她喉嚨處有血經過的聲音,媽媽流著淚,就斷氣了。」

「當時還有一周要開學了,準備上鐵峪中學初一(後來是五班),那天下午,我和媽媽、姐姐去村邊的西乾渠去洗腳,爸爸在家裡餵豬,母豬剛下了小豬。我媽先下來,我和姐姐隔著十幾分鐘的樣子,當我倆回到王自新家附近路上時,我親眼看到,我媽已經躺在地上。」

「王家老二(王富軍,外號團長)和老三(王正軍)兩人用膝蓋壓在我媽胸口上,我和姐姐一看都嚇哭了,我倆馬上回家找我爸,我爸正在餵豬。」

我說「爸,人家快把我媽打死了,你還在家餵豬,你趕緊出去看看。」我爸就出去了,拉開還對躺在地上媽媽進行毆打的老二、老三。我爸就對他倆說「算了,算了」。

張扣扣說,「因為我們和王家原來關係很好,我和他倆都互相稱對方的父親叫『乾爹』,我印象我們兩家做過殺豬的買賣,後來我也不知道關係就不太好了。我爸接著拉我媽回到我家門口,王自新又出來了,大聲地說『打呀!往死裡打,打死老子頂著』。」老三一聽這話,就又來火了,又從他們牆邊柴堆裡拿出一根木棒,打了我媽。」

「對於老二,我記得老二是一開始動的手,後來又和老三一起打我媽。後來媽媽就暈倒了,躺在地上。我爸又把我媽抱到王自新家門口,躺在地上,意思是讓他們看傷(當時沒預料到傷的嚴重)。」

「我媽清醒了,又爬回我家門口。我爸讓我和姐姐搬凳子出來,後把媽媽扶在凳子上,一扶就倒,出現了兩次。我爸一看比較嚴重,又找來稻草、被子,讓我媽躺在我家門口,我爸讓我倆趕快叫舅舅來。等舅舅來了,天已黑了,這時媽媽已經不行了。」

至於為什麼事隔22年才想起替母復仇?張扣扣說:我媽媽死後,我經常會想起她死的時候的畫面,放不下。

談到王家人現在與張家的關係,張扣扣說:「這22年來,王家從未找人或直接向我們溝通過,沒有說一句道歉話,也沒有任何賠償。可能原來他們沒這個條件,但是他們現在過得很好。城裡買了房,老大是南湖區管委會主任,老二也有正式單位,老三在西安有穩定收入。而且我感覺他們就是故意躲著我,也正是因為這個,才讓我對他們的意見越積越大。另外,在這22年裡,老三基本沒有回來過,即使回來也是大年三十回來,轉身就跑了。」

不累及無辜

一時間,網友力挺張扣扣,稱其為「英雄」、「孝子替母復仇」,為其沒有濫殺無辜點讚。隨後大陸媒體出現兩種不同的聲音。

不願透露姓名的當地村民還對《大紀元》記者表示,媒體報導的張扣扣15日殺人細節基本上都對,張扣扣殺人的時候對王家的女人與小孩沒有動手,並且說「當年的事情和你們沒有關係」。張扣扣燒車的時候還讓離得近的車主將車移開,後來覺得可能還是會燒到,就從王家車後方燒。

張扣扣殺鄰居仇人時對王家的女人與小孩沒有動手,並且說「當年的事情和你們沒有關係」。前面瓦房為王家前院,二層白色樓房是張家。(網路圖片)
張扣扣殺鄰居仇人時對王家的女人與小孩沒有動手,並且說「當年的事情和你們沒有關係」。前面瓦房為王家前院,二層白色樓房是張家。(網路圖片)

張扣扣投案自首後,外界有傳言指他為報殺母之仇隱忍22年,為避免拖累他人甚至如今已35歲還不結婚。

回應這個傳聞時張扣扣說:「我媽媽死後,我經常會想起她死時候的畫面,放不下。然後還有一些世俗的因素,畢竟現在人比較現實,以我目前條件也給不了別人幸福,就這樣一個人過吧!」

他透露,自己曾經有過一個女朋友。2005年在廣東打工時,張扣扣認識了江西的一個女孩,當時張在廣東當保安,這個比他大幾歲的女子是一個普通工人。兩人相處了兩年,女子提出想跟張扣扣結婚,張扣扣卻回答說:「(我)這輩子可能不會和女的結婚了。」

2007年,張扣扣和這個女孩分了手,他說自己沒有把母親被王家人打死的事告訴女朋友。分手後,他們也就不再聯繫了。

律師揭黑幕

據殷清利律師微博消息,張扣扣案為免費援助,不收取任何費用。

希望之聲引述知情人消息透露,「這邊的朋友兩次到南鄭。2月22日,他們去時,當地政府已經把張扣扣的父親、包括其他一些親屬已經隔離起來、院子門也鎖了,他們的手機也被(政府)收走了,等於切斷了他們家屬和外界的聯繫。」

有人上傳了當年關於王家打死張扣扣母親一案的宣判書。

22年前張扣扣的母親被打死,法院對這起殺人案的不公正判決,是導致張扣扣法外殺人復仇的直接原因。圖為張扣扣母親被殺案判決書曝光。(網路圖片)
22年前張扣扣的母親被打死,法院對這起殺人案的不公正判決,是導致張扣扣法外殺人復仇的直接原因。圖為張扣扣母親被殺案判決書曝光。(網路圖片)

大陸維權律師劉士輝說,這是共產黨一貫的維穩手段,張家人對外界的信息傳播都會被當局視為不安定源,他們的用意很明顯,就是為控制真相的流出。

劉士輝說,「因為他姐姐和父親,是向外界傳播信息和發聲的管道。他們能夠證明當年的凶殺案。這裡面有驚人的司法不公、存在『頂包』嫌疑、而且一條人命判7年,3年就釋放出來了、判決書裡賠款8000,而且說是一筆鉅款,1996年,其實8000塊錢算不上是鉅款。這裡面都能看出來,判決書是有問題的。」

案發後,張家除了提出4.2萬元經濟賠償外,還提出要判處凶手死刑,「以牙還牙、以血還血」,並要求「對指示打死死者的王自新判處徒刑」。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王正軍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由監護人王自新一次性償付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扣扣父親張福如經濟損失9639.3元。張福如說,他實際拿到手的現金賠償只有1500元,他曾向漢中中院寄過「狀子」,但無下文。

張福如及其女兒張麗波表示,「當年打死汪秀萍的人是王正軍的二哥王富軍,因為王正軍年齡小,不用判死刑所以才出來頂罪。」張麗波對陸媒披露,王家買通了官方,誰給王家作證給誰錢。

張麗波說,「我媽已經死這麼多年了,我回來聽我爸說,王家老頭說:『噢,老子把你女人打死了,你也沒把老子咬一口。』我爸聽了這話,眼淚嘩嘩嘩往下流,最後把我弟弟氣得咬牙切齒把他瞪了兩眼,也沒吭氣。那時候我弟弟也小,他也說不上一句話,隨著年齡的增長,仇恨在心中越積越多,積了22年。」

旅美中國著名法學家程干遠21日對自由亞洲電臺說,中共體制口頭上講法制,講了多少年,能兌現嗎?現在這種司法不公,農民告狀無門現象是比較普遍的。造成用暴力手段來解決司法不公的問題,血腥復仇的事件不斷發生。此殺人復仇案細節還有待揭示,但從目前所知的案情看,22年前,張扣扣的母親被打死,法院對這起殺人案的不公正判決,是導致張扣扣法外殺人復仇的直接原因。

自由亞洲電臺說,地方政府微博2月21日晚間發通報稱,陝西高院已委託漢中中院再次合議當年張母被殺案。但曾任檢察官的安徽異見人士沈良慶對此表示,該案真相疑團可能永遠無法解開。

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尚寶軍律師稱,「1996年發生的這起案子是南鄭區區法院做的一審判決。漢中市中院應該是二審。通常是三個法官稱之為合議庭。張扣扣的案子不是一個再審程式」。

據當時南鄭縣法院判決書顯示:1996年8月27日,張扣扣的母親汪秀萍因瑣事與鄰居王正軍、王富軍(王自新二子)發生爭吵並撕打,汪秀萍遂拿一節扁鐵在王正軍左額部及左臉部各打一下,王正軍即撿起一根木棒朝汪秀萍頭部猛擊一下,致其重傷後死亡。判決書還稱,因王正軍未滿18周歲,且能坦白認罪,其父已代為支付死者喪葬費用,加之被害人汪秀萍對引發本案起因上有一定的過錯行為,應當對被告人王正軍從輕處罰。法院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判處王正軍有期徒刑7年。

不過,有報導稱,被指「頂罪」的王正軍服刑三年就獲釋,令張扣扣感到判決不公,遂起復仇之心。

河北媒體人朱欣欣認為,法院決定再次合議是一件好事:「由於最近的這起案件引發對這起案件的緣由進行進一步審理,至少在程式上體現了司法審理具有歷史追溯性。進一步審理舊案對於澄清新案的動機和緣由,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陝西媒體人陳先生對記者說,當局只是「做樣子」安撫一下百姓:「這件事無論交給哪兒合議,應該意識到它是一個聲音貫徹下來的。現在這種民事的刑事案件太多,不公平的地方太多。他們(官方)所謂法制社會也落不得實處,就算是當年弄錯了,案件有出入,他們的原則也不可能支持以暴制暴」。

輿論一邊倒

張扣扣為母報仇案被媒體披露後,網上輿論幾乎是一面倒的力挺張扣扣,甚至稱其為「英雄」、「正義復仇者」等。

對此,有評論說:近些年中國發生的包括:明經國、楊佳、賈敬龍、夏俊峰等,一系列惡性殺人復仇案的背後,真凶都是——中共政權的暴虐、不作為、胡作非為、殘酷冷血所致。這些殺人者不是英雄也不是凶手,而是受害者。

近些年中國發生的包括明經國、楊佳、賈敬龍、夏俊峰等一系列惡性殺人復仇案的背後,真凶都是——中共政權的暴虐、不作為、胡作非為、殘酷冷血所致。(Getty Images)
近些年中國發生的包括明經國、楊佳、賈敬龍、夏俊峰等一系列惡性殺人復仇案的背後,真凶都是——中共政權的暴虐、不作為、胡作非為、殘酷冷血所致。(Getty Images)

有網民表示,當個體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法律公平對待時,當罪惡無法得到法律的審判時,當正義無法得到正義的伸張時,那麼自然法則就是最後的正義。

人權活動家盛雪在推特上說,好一個大義凜然,視死如歸,為母親復仇的張扣扣。當國家法律成為官權玩物,當國家政權被黑惡集團把持,當媒體、輿論、社會全遭脅迫,踐行原始正義就是個人能做的正義之舉……而且是在用自己的生命艱難地推進著文明的步伐。

「我來自趙國 RejSB」在推特上說,張扣扣22年後手刃殺母仇人父子三人,展現了中共司法黑暗,大有越王復仇風格!讓人想起越王勾踐臥薪嘗膽的復仇故事!當今中國,被中共政治迫害的、強徵血拆的、虐死的、冤枉的、凌辱的,忍氣吞聲的……還有官方站臺,被權貴「剝個精光」的泛亞、e租寶們,只要他們不認慫,何止是千千萬萬個越王和張扣扣?

法制黑幕下的張扣扣們

◎明經國

62歲明經國是江西贛州南康區十八塘鄉村民,2017年3月17日,鄉人大主席卓宇帶人強拆他祖屋,明經國以鐮鏟反抗卓宇,造成卓宇送醫不治死亡。次日,明經國被以「故意傷害罪」刑拘,後來改以「故意殺人罪」批捕,至今尚未宣判。

抗強拆殺村官的明經國。圖為2017年3月18日明經國被抓時說:「他欺負我」。(網路圖片)
抗強拆殺村官的明經國。圖為2017年3月18日明經國被抓時說:「他欺負我」。(網路圖片)

◎賈敬龍

 2013年5月,高營村舊房改造時賈敬龍住宅樓被拆除,其未婚妻隨後取消婚禮;之後數月賈為此事上訪無果。賈敬龍於2015年2月19日用射釘槍打死高營村村委會主任何建華。2015年11月24日被石家莊中院判處死刑。該案引起海內外輿論及中國司法界廣泛爭議,11月14日,中國著名法律學者江平、郭道暉、張思之等聯名致信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周強,公開要求停止執行對賈敬龍的死刑覆核裁定,以維護司法公正和社會正義。呼籲當局「刀下留人」。但賈敬龍仍被執行死刑。

反抗強拆、殺死村官的賈敬龍。(網路圖片)
反抗強拆、殺死村官的賈敬龍。(網路圖片)

賈敬龍絕命詩

人生一世草一秋,卑躬屈膝男兒羞。

既有捨身取義志,何懼此刻命將休。

江南落雪:讀賈敬龍絕命詩哀賈敬龍

一判終身奈若何,神州冤事可曾多。

華胥夢裡人頭落,又唱當年水滸歌。

◎于歡

 2016年4月13日,中山東源大方有老闆蘇銀霞到已抵押的房子裡拿東西。受到高利貸催債者吳學占等人威脅。吳讓手下拉屎,並將她按進馬桶裡要求還錢。蘇銀霞四次撥打110和市長熱線,接警後,警員郭增金等人到場後並未採取有效措施。工廠多次被卡車堵門,不讓員工進出。4月14日,蘇銀霞、于歡母子被11名高利貸催債者侮辱、並被阻止離開。看守者還用手機播放淫穢視頻。討債人杜志浩當時甚至脫下褲子露出生殖器侮辱于母等人。于歡奮而用水果刀刺死一人、刺傷三人。

2017年2月17日當局一審宣判于歡故意傷害罪名成立,處無期徒刑。3月,《南方周末》首先報導此案,25日即引爆中國大陸輿論。網上上億人次的關注和討論,各大網站以及微博、微信、新聞用戶端上評論也超過億條,打破了中文使用地區擁有互聯網以來的參與紀錄。2017年6月23日,山東高院二審宣判于歡防衛過當成立,改判有期徒刑5年。

山東聊城于歡不堪母親受辱憤而殺人。(網路圖片)
山東聊城于歡不堪母親受辱憤而殺人。(網路圖片)

◎夏俊峰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與其妻子張晶在遼寧省瀋陽市路口擺攤,和城管人員發生衝突,2名城管隊員死,1人重傷。

9月25日,中共最高法院核准遼寧小販夏俊峰死刑,張晶接到法院通知,前往看守所見夏俊峰最後一面。她後來說夏俊峰一滴眼淚也沒有掉,告訴妻子:「我是正當防衛,不是故意殺人,我就是死了,我也不服。」並告訴張晶沒有在死刑覆核書上簽字,讓妻子一定要上訴:「家裡哪怕就剩下一個人,也要繼續上訴。」

遼寧小販夏俊峰(左)怒殺城管。(網路圖片)
遼寧小販夏俊峰(左)怒殺城管。(網路圖片)

◎楊佳

  2007年10月5日晚,北京青年楊佳騎租來的自行車途徑上海市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時,被閘北巡邏警察叫停檢查。楊佳不願出示個人證件和解釋車輛來源,被警員帶到派出所。據稱楊佳遭警察打罵造成身體傷害。之前楊佳還曾在陝西旅遊時被警察打壞牙齒。

楊佳選在2008年7月1日中共「生日」當天,進入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分局內刺殺警察,致六死五傷。楊佳後被上海法院判死刑。該案轟動世界。

有楊佳名句流傳:「任何事情,你要給我一個說法,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

楊佳殺警案是一個時代中國民眾抗暴的標誌。(網路圖片)
楊佳殺警案是一個時代中國民眾抗暴的標誌。(網路圖片)

史上復仇名案

知乎專欄公眾號「九鴉人物」介紹了中國歷史上此類血親復仇故事。

東漢建武二十五年,徐州廣陵郡堂邑人防廣為父報仇殺人,被抓入大牢,這期間母親死了,他整天哭泣不吃飯,縣令鐘離意於是就不顧別人勸阻,放他回家辦喪去了。鐘離意當時冒了很大的風險,但是不料防廣後面還真的又回來了,結果鐘離意的上司就因此免除了防廣的刑罰。

建初年間,有人殺了侮辱其父者,漢宣帝親自下詔免除其死罪,於是一部《輕侮法》橫空而出。殺死侮辱父母的人都可以免除死罪,這大概是中國的第一部復仇法。

北海國「辱母殺人案」主犯毌丘長入獄,國相吳祐說,赦免你不合法,嚴懲你我又於心不忍,怎麼辦呢?毌丘長甘心伏法,吳祐卻下公文把毌丘長妻子帶過來使之獄中同居,直到毌丘長老婆懷孕了,吳祐才覺心安。毌丘長最終自殺。這事說明當時的社會道德是嚴重傾向於復仇盡孝的。

漢靈帝時候,酒泉郡一個姓趙的被人殺死了,不久他三個兒子也相繼病故。自古從來都是子報父仇,仇家以為從此可以高枕無憂,不料趙家有女趙娥,天天坐著用簾子遮擋的車在路上等,一等就是十年,直到親手殺了仇人。趙娥隨後投案,本要處以死刑,縣令尹嘉卻連官也不做了,保護著她一起逃亡而去。

開元二十三年,13歲少年張瑝和11歲弟弟張琇,因為父親被陷害致死,居然在洛陽官道上將侍御史楊萬頃殺死,震動全國。

民間輿論一致傾向這兩個少年,包括張九齡在內的很多大臣都認為應該寬恕輕判,但唐玄宗同意李林甫等的意見,認為孝子復仇值得同情,但殺人免罪的頭不能輕開,所以他親自下詔杖殺了兩個孩子。一時間輿論譁然,有人出錢安葬兩兄弟,還有很多人專門為他們寫了悼文。法律人情沒有兼顧的唐玄宗,因此事大失民心。幾十年後,唐憲宗卻只將為父報仇殺人的梁悅打了一百杖,流放了事。

最著名的俠女施劍翹案。施劍翹為父報仇,殺了大軍閥孫傳芳,她無罪開釋,不僅由於民間輿論和社會各界的同情、理解,還因為參與聯名要求特赦的國民黨中央委員就多達50個。

施劍翹為父報仇,殺了大軍閥孫傳芳,獲無罪開釋。
施劍翹為父報仇,殺了大軍閥孫傳芳,獲無罪開釋。

施劍翹在槍殺孫傳芳後現場發送之油印傳單。
施劍翹在槍殺孫傳芳後現場發送之油印傳單。

國民政府特赦令稱:「施劍翹因其父施從濱曩年為孫傳芳所慘害,痛切父仇,乘機行刺……論其殺人行為固屬觸犯刑法,而以一女子發於孝思,奮不顧身,其志可哀,其情尤可原……特予赦免,以示矜恤。」足見復仇觀念影響之深遠。

「不復仇而怨不釋。」法律無非人情,復仇自然有其合理性,此正如日本著名法學家穗積陳重所言:「人們不會依賴無法令人滿意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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