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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惡法為中共綁架合法化?


許多觀察人士擔心,如果該修正案通過,北京將利用來抓捕那些異議人士。圖為2019年6月17日,香港市民遊行抗議修訂《逃犯條例》惡法。(Getty Image)

越來越多的案例顯示中共以政權為由綁架公民。 港府推出《逃犯條例》修訂草案,表面上是要建立一個個案機制, 以處理與香港未簽署過引渡條約的國家之間的引渡案; 其實該修正案將首次建立一個法律機制,個人將可從香港被引渡到大陸。

編譯 _ 李清怡

在過去幾年裡,越來越多的案例顯示,中共以政權為由綁架公民。中國公民和外國人被強行遣返回中國大陸,許多人被長期單獨監禁幾個月甚至幾年。

最有名的例子是香港出版商桂民海,他於2015年10月在泰國家中被綁架,且未經指控或審判而被關押了大約兩年;於2017年10月被釋放,改為軟禁。據悉,桂民海在整個被拘留期間都被拒絕與律師聯繫。有時,中共當局甚至從香港把人搶走,儘管從法律上講,未經許可,大陸公安人員禁止在香港採取行動。

個人將可從香港被引渡到大陸

克洛格(Thomas E. Kellogg)是喬治敦大學亞洲法律中心的執行主任,曾在人權觀察亞洲分部擔任研究員,他在「法律事務部落格」(Lawfareblog)發表文章稱,有了這些令人深感不安的先例,幾個國家拒絕與中共簽訂引渡協議也就不足為奇了。簡單地說,鑑於中共未能保護被遣返回中國大陸的個人應有正當程序的權利,且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人都是被「綁架」回大陸,因此各國一直擔心,說是要建立一個正式的引渡機制,但真要執行起來,恐怕會陷入法律的黑洞。

然而,儘管北京有如此令人不安的紀錄,但香港政府卻選擇推出頗有爭議,且具有潛在破壞性的《香港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修訂草案。表面上是要建立一個個案機制,以處理與香港未簽署過引渡條約的國家之間的引渡案。然而,該修正案將首次建立一個法律機制,個人將可以從香港被引渡到中國大陸。

許多觀察人士擔心,如果該案通過,北京將利用來抓捕那些異議人士。一直以來,香港是各種和平活動的安全港,而這些活動在大陸是絕對不可能的。多年來,大赦國際和人權觀察等頂級維權團體在香港設有辦事處,他們能夠安全地運作,並確保從事敏感項目的工作人員的安全,一旦這一法案出臺,這些保障就都成了問題。比如說,如果當地的工作人員掌握了北京認為敏感的信息,中共政府可能將他們遣返大陸並起訴他們洩露國家機密!

許多知名商人,包括本地和國際商業團體的成員,都站出來發聲反對,華盛頓、倫敦和布魯塞爾的高級政府官員也站出來反對。當關係惡化時,中共官員往往會動用法律工具來擠壓甚至懲罰外國商人。

香港政府的修訂草案還包含若干令人不安的條款。最突出的是,如果引渡國是與香港沒有引渡條約的國家,那麼,根據該法案,立法會、香港立法機關無權監督引渡程序。取而代之的,該修訂草案賦予香港特首主導權,以處理來自非簽約國提出的引渡請求。

該法案草案在人權保障措施方面也相當薄弱。例如,當個人獲得公正審判的權利受到威脅時,法案並沒有明確授權香港法院拒絕引渡。

大陸無法保證被遣返者的人權

美國政府長期以來一直拒絕與中共達成引渡條約,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基於人權問題,像中國這樣的國家無法保證被遣返者的基本人權。

美國和其他發達國家(一兩個國家例外)都拒絕與中共達成引渡條約,正是因為這些政府對中共缺乏信心,過往的種種事例證明,中共未能也沒有意願提供核心權益保護措施。搞不清楚為何香港政府卻得出不同的結論。

香港的法律是日益完善的比較法體系,可是,香港政府卻未能將最佳案例納入其法律草案中,這似乎很奇怪。至少到目前為止,香港政府不願意屈服於公眾的壓力修改法律,這看來同樣令人難以理解:如果必須立即通過該法律,為何不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來消除公眾對現有草案的擔憂?

香港的世界級司法機構按理說應該是獨立的。然而,近年來,香港法庭面臨越來越大的政治壓力。由於香港的政治環境持續下滑,香港的法官們越來越擔心他們自己也會受到北京的擠壓。一位法官告訴一位國際記者,「我的同事中有一種明顯的不安氣氛。」

Kate Mayberry是一位獲獎的記者和研究員,她在「半島新聞」(Al Jazeera )發表評論文章說,香港目前已與包括英國、美國和新加坡在內的20個國家簽訂了《雙邊引渡條約》,但現在提出的引渡法修正案,是將嫌疑犯送往與香港沒有正式引渡條約的地區。而香港特首,這個非民選而是由對中共負責的選舉委員會指定的官員,將有權決定任何引渡請求。

曾是香港浸會大學教授、現住美國的戴高禮律師(Michael DeGolyer)說:「這項法案不僅『侵蝕』了那些保護措施,還將那些對大多數香港人來說至關重要的權利置於未經選舉的官僚們手中,而那些官僚們至今為止的表現紀錄相當糟糕,他們無法也沒有意願抵抗來自北京的壓力。」

2018年12月,兩名加拿大人:國際危機組織東亞高級顧問康明凱(Michael Kovrig)和商人邁克爾斯帕弗(Michael Spavor)在中國被拘留,並被指控犯有危害國家安全罪。這兩個人都被拒絕與律師聯繫。

2019年世界正義工程( World Justice Project)發表的法治指數中,中國在126個國家中排名第82位,在亞太地區的15個國家中排名12。中共在「政府權力限制」和「基本權利」方面得分特別低。◇

新紀元周刊 第64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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