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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畜生不等於未成年人


遇害的10歲小女孩淇淇(網路圖片)

文 _ 沉雁

大連某小學五年級10歲女孩淇淇被害案錘擊人心,她慘死於一個13歲的初二男生蔡某的家中。

2019年10月20日,淇淇在美術班補課結束的回家途中,遇到了初二男生蔡某,蔡某說需要淇淇幫忙,善良的淇淇信以為真就隨蔡某進入了蔡某家中。根據相關報導,蔡某在家中對淇淇進行摟抱,並欲和淇淇發生關係,遭到了淇淇拒絕後,蔡某就對淇淇的頭部和面部進行毆打,並將淇淇摁倒在地,用手掐脖子。在淇淇喪失抵抗力之後,蔡某擔心淇淇將自己的行為說出去,就用刀刺了淇淇五六次。確定淇淇死亡後,蔡某將淇淇屍體拖出家門遺棄在住處對面的灌木叢中。

一個更加雷人的信息是,事發當天,凶手蔡某曾兩次登門詢問淇淇父母「女兒找到沒有」。事發當晚,淇淇父母在灌木叢中發現淇淇遺體後,社區很多人都前來圍觀,而凶手蔡某恰好也在圍觀中,蔡某在旁邊還非常鎮靜地說了一句「這孩子真的死了」。

一個13歲的初二男孩,預謀策劃之精心,作案手法之老道,行凶過程之沉著,尤其,重返作案現場圍觀自己「傑作」之鎮定,更尤其,在因未滿14周歲被釋放後表現之囂張,用畜生形容簡直是對畜生的侮辱,本文姑且就稱其為小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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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未完,繼續往下閱讀

小畜生是如何煉成的?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據多家媒體報導,凶手蔡某所在社區有多名女性事後聲稱,均曾經被蔡某騷擾或跟蹤進樓道。有一位年輕女士在接受新京報採訪時說:「今年夏天8月至事發,曾三次被蔡某騷擾。」蘭溪文苑的一位社區業主在群中表示:「蔡某是我女兒以前某某小學的同學,以前就對女同學動手動腳,上學期有一天還堵過我女兒強行摟抱。女兒回來跟我們說,我們就報警了。」

迄今為止,沒有任何有關凶手蔡某父母的報導,我們只想看看能出欄蔡某這樣的小畜生的父母究竟是什麼樣的老畜生。據警方公示稱,至今也還沒找到蔡某行凶的作案工具。事發當天是周末,上班族一般都在家休假,蔡某作案時其父母是否知情?小畜生能把如此血腥犯罪幹得井井有條且不留痕跡,父母真的沒有參與?小畜生兩次登門詢問淇淇父母且能重返作案現場圍觀,如此程式化的反偵察偽裝,別說一個13歲小畜生不可能毫無慌亂,就是江洋大盜也很難如此冷靜,蔡某父母是否在事發後為蔡某提供了心理支援?

種種疑惑,不能因為小畜生「未滿14周歲」就放過了背後的老畜生,我呼籲所有悲憫網友繼續追蹤跟進。保障我們孩子安全的不能指望漏洞百出的所謂法律,必須靠我們大眾的憤怒意志。像蔡某這等小畜生理當見者即誅之,能出欄這等小畜生的老畜生也決不能輕易給予饒恕。

是的,也許我很偏激,但我更多的是萬箭穿心的擔憂。讓我們將視線重播到15年前的一起驚心動魄的未成年強姦與惡性凶殺案。

2004年7月27日,黑龍江通河縣鳳山鎮青山村,13歲男孩趙力寶強姦了14歲同村女孩。2005年2月1日,女孩母親將趙力寶告上法庭,通河縣法院判定由於趙力寶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對其強姦行為不負刑事責任。同年9月26日,趙力寶潛入女孩家,將女孩母親用刀砍死。2006年3月7日,趙力寶被處勞教1年零6個月。

如此惡性且極具誘犯效應的案例,15年過去了,廟堂裡的尸位素餐者有誰提案修改這噁心的法律嗎?沒有,醬油換了一茬又一茬,瓶子還是那個瓶子。如果大連嫌凶蔡某也因未滿14歲就一直逍遙法外,那麼,誰敢保證他不會做第二個趙力寶?

當社會系統已經出現扶惡抑善的灰色真空時,難道就任由小畜生為所欲為而無可奈何?

2019年5月10日,上饒市第五小學內發生了一起傷人致死案,嫌疑人王某是該校5年級某班10歲女孩的父親,死者是女孩同班同學10歲男孩。原因是男孩經常欺凌女孩,女孩父親多次與男孩溝通無效,再與男孩家長溝通,男孩家長漠然置之。女孩父親一怒之下就衝進校園將10歲男孩刺傷致死。

上饒案發生後,我立馬寫了一篇文章,〈再現校園10歲男命案,為何我同情傷人家長〉。然而,當我推出文章後,很快受到了集體圍攻,圍攻我的理由是:「你怎麼能同情殺人犯呢?一個10歲男孩能有多大錯?」我幾乎無言以對。

事實上,上饒案不是新案。早在上饒案的9個月前,2018年9月21日,在浙江里安市隆安實驗小學就發生了幾乎如出一轍的命案,被殺死的同學也是10歲男。

後清子民的愚昧根本無可救藥,只要災難沒有降臨到自己頭上都不會換位思考。一個家長在衝進校園對女兒同學痛下殺手時,他一定想了很多,他一定知道了很多,他也一定做了很多,沒有哪一個父親願意冒著必判死刑的結局去鋌而走險,沒有哪一個父親願意自己女兒在痛失父愛中長大且遭受殺人犯孩子的白眼。但為什麼女孩父親要如此不惜代價呢?答案:夏蟲不可語冰,遭遇小畜生根本無話可說。

再回到大連這個小畜生案,這個小畜生蔡某在姦殺淇淇之前,已經跟蹤過並試圖侵犯過諸多成年女子,他在學校也對女同學圖謀不軌而被家長報警。但小畜生卻一直安然無恙。如果,如果,在小畜生姦殺淇淇之前,就遇到了類似上饒校園案中的憤怒家長,淇淇就得救了。這就是為什麼我很同情上饒案家長的原因,因為我也是一個8歲女孩的母親。

但不幸的是,我的同情是廉價的。刺死女兒同學的浙江里安家長林某已在今年3月1日被判死刑,刺死女兒同學的江西上饒家長王某已在今年7月9日提起死刑公訴。當然,如果大連小畜生蔡某在犯案之前被某個家長刺死的話,那家長毫無疑問也會被判死刑。那麼,問題就來了。小畜生蔡某在姦殺淇淇前,究竟該被某個家長刺死好呢?還是不刺死好呢?如果刺死好的話,那家長該不該判死刑呢?


(Pixabay.com)

至於讀者怎麼回答可以見仁見智,但我的回答似乎已經顯而易見,因為想起淇淇死前的慘狀,我就怒火中燒恨得咬牙切齒。所以,每每在朋友圈看見有人說「哪個兔崽子敢欺負我家閨女,我會毫不猶豫幹掉他」,我都面無表情,沒有一絲驚悚,因為我內心深處就不反對。

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長城也不是一人砌成的,每一個小畜生都不是從天而降,他們一定經歷過漫長的小人渣進化過程。小人渣一旦跨越到小畜生,就不再具有「人」的一切特徵,因此,對待小畜生不能溫良恭儉讓,更不能讓他們,不,絕不能讓它們披著法律保護的未成年外衣遊蕩人間。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縣也出了一個小畜生,它叫福田孝行。大白天他喬裝成排水管工人潛入被害人家中,目的是強姦女主人,在遭到激烈反抗後,他將22歲的女主人和11個月大的女嬰殘忍殺害。

但福田孝行剛滿18歲,日本法律規定20周歲才算成年人。因此,在日本來說,這就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犯罪。這意味著什麼?一個連成年人都是零死刑的國家,這樣的小畜生豈有不逍遙法外之理?但經過受害人丈夫木村洋和刑訴檢察官長達3年的奮力聲訴,最終福田孝行被判了死刑。

在未判死刑之前,福田孝行最高判處的是無期,而無期意味著七八年就可以保釋出來了,這對小畜生來說簡直是一場度假式旅行。所以,福田孝行給友人的信中這樣描述自己獸行,不妨摘取兩段:「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就騎上去了……這樣也算有罪?」「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七八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為我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再回到大連蔡某小畜生,他在被釋放之後拍了一個視頻,其囂張放肆的表現是不是與福田孝行一個德行?簡直就是天下小畜生不約而同的獸性意志。如果還讓這種小畜生活下去,這對於受害人及其家屬來說,難道不是一種以法之名的二次殘殺?這對於眾多小人渣來說,難道不是對他們迅速滑向小畜生之路公然的法律鼓勵?這對於良家婦女和花季少女來說,難道不是為她們覆蓋上任畜生踐踏的恐怖壽衣?

然而,在福田孝行被判處死刑時,他終於顫慄了,他開始意識到生命的寶貴,他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如果小畜生自己的生命沒有遭到威脅,他會懺悔嗎?他永遠不懂得生命的尊嚴和意義。

本想繼續寫下去,但千言萬語也難訴我心中的恨。司法可以扯淡,但我們生而為人決不能聽之任之。我還是那句話,對待小畜生見者立誅之。我們必須要讓所有小人渣明白,膽敢朝小畜生邁進一步,這世上不再有「未成年」的護身符。◇

新紀元周刊 第65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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