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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為「殺官犯」的辯護詞


(萌典圖片)

文:單先生

又有一共黨村支書被治下村民殺了!事發12月1日下午2時許、遼寧省燈塔市沈旦堡鎮後古城子村,57歲的村民馮某君持利刃追砍村支書和村會計,村支書失血過多不幸死亡,村會計逃離未受傷。

唉,記不清是今年的第幾起了!願這些殺與被殺的,在另一個世界相遇,都能放下你死我活的對立屬性,重拾睦鄰友好的原始宗法,一笑泯恩仇。那邊廂沒有村官。

和黃山金川鄉書記、武漢羅漢村支書事件一樣,殺人的村民在事後立即奔赴事先選好的「刑場」從容自縊而死。好死不如賴活,該有多大的冤屈和仇恨,才逼得一個逆來順受、老實巴交的農民舉起利刃,以命換命?

當地警方在事發後發出的懸賞金僅區區「5000」,幾乎和高尚社區裡的一份「尋狗啟示」同價。可稱「史上最不值錢命案」。這是否包含著警方對被殺該支書的鄙視,對殺人者深切的同情呢?

據說禍起於土地糾紛,具體案情警方目前還在詳細調查處理中。筆者認為這類事情的調查不能止步於警方,而應讓紀檢信訪、社會學研究等機構介入。不能因為甲乙雙方的一命嗚呼,就「哥倆好呀」、「風淡雲輕」;案情應及時向廣大基層傳達,以達到以案說法、警鐘長鳴的效果。如果涉及該村支書作惡多端、死有餘辜的罪行,也不能死者為大,一死遮百醜。

隨著法治建設的推進和各種鬥爭的深入,我們悲喜交加地看到,「官不聊生」的日子已經到來。一些官不是死於自殺,就是死於他殺,更多的則是「朝在天子堂,暮為尿褲郎」。沒有一個良好的品格和心態,吃不了官飯,就趁早「采菊東籬下」吧!哦,還要有一個強健的體魄。本案中的村支書如果體態輕盈、行動敏捷,能像村會計一樣撒腿就跑,也不至於命喪黃泉了!

而且,從長期的歷史敘事看,歷史的如椽大筆無比一致地站在舉刀殺人的村民一邊——流芳的只會是民,遺臭的必然為官。有些歷史階段,還會將百姓的這種行為看作是震懾官員犯罪、對國家刑法的一種有益補充。送命還臭名,何苦來哉?

一千三百年前,一個年輕的賓館服務員為了替父報仇,殺了一名部級高官。同為朝廷命官的柳宗元是這樣為這位服務員辯護的:「老百姓想鳴冤叫屈,可是官場相護,漆黑無邊,一個草民上告無路,上訪無門,這時候叫他怎麼辦啊?」

「如果一個老百姓在走投無路、沉冤莫雪情況下採取了極端的以命換命的做法,朝廷向他道歉都來不及呢,又怎麼能判他死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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