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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外交關係法 詭創法源包裝野蠻

【新視角看新聞】中共最新公布了一項全面的外交關係法,規定其有權對其認為構成威脅的行為採取「反制」,並強調由黨來領導進行。分析指出,是中共為對抗世界「補做」的法律工具,前所未見。

中共在與西方關係緊張之際,最新公布了一項全面的外交關係法,規定其有權對其認為構成威脅的行為採取「反制」,並強調由黨來領導進行。

觀察人士分析多個細節,認為中共是把多年積累的野蠻外交原則、措施進行一個合法化、規範化的包裝,改為由中共直接在法律上強調「由黨領導對外工作」是前所未見。

據中共新華社報道表示,「對外關係法」在6月28日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獲得批准,並於7月1日生效。

中共近期與美國、加拿大、韓國等國發生外交衝突。此前,美國對一些高科技產品實施出口管制,並努力減少對中國供應商的依賴,中共則進行了反擊。

外界關注到中共對外關係法著重對外制裁,其第33條第1款提到,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行為,當局有權採取反制措施,並授權國務院制定相關法規。並且,依此作出的決定,將成為為「最終決定」。

台灣金門大學國際暨大陸事務學系副教授盧政鋒6月29日對大紀元表示,因為習近平提出所謂「大國外交」,要和美國平起平坐。面對歐美國家這幾年來相繼對中國的個人、公司祭出系列的制裁,北京不願意就此示弱。

盧政鋒認為中共現在的思維,是對外要進行比較強硬的互動,而不去強調這樣做對其國際形象的負面影響。因為「中共就是希望讓它的外交,能有一個制度化的法源依據。」

中國問題專家王赫6月29日指出,中共給要反擊西方的行動準備了法治的外衣,補做法律工具。就像2021年推出反外國制裁法,也是因為當時中共對部份外國機構、個人進行制裁時,外國有些律師就說,中共外交部沒有權限來執行制裁措施,沒有法律依據。所以中共慌忙之中,就推出了對外制裁法來彌補空檔。

前北京律師、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碩士賴建平表示,中共立法的根本用意,是把多年以來,特別是習近平當權後實施的人質外交等,種種擴張滲透的野蠻外交原則、措施,進行法律化、規範化、統一化的處理。

實際上中共原本在各個領域、各個層級就那麼做了,但是還沒有上升到法律的層面,現在通過立法,就有了一個規範性的依據,給對抗整個世界提供了一個法律工具。

王赫指出,中共對外關係法稱對所採取的反制措施,「作出的決定為最終決定」。這本身就是一種脅迫:讓人無法藉助中共國內的法律來為自己伸張正義。

王赫認為,美國當然也有對外關係法,它是對國際法的一種實踐,很詳盡具體。但是中共的對外關係法,實際上空洞無物。它是中共搞所謂的對外鬥爭的一個法律外衣。它對國際法的實踐,沒有實質性的意義。

中共對外關係法,專門設有一條強調「對外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集中統一領導」。

王赫聲稱,中共是黨國體制、一黨專制,國家成為它的一個工具。所以國際上有很強烈的呼聲,就是要把中共和中國進行區分開來,實際上就是不承認中共的合法性。

在對外關係職權分工方向上,中共對外關係法強調「中央外事工作領導機構,負責對外工作的決策和議事協調。」

王赫表示,這一條款非常特殊,先強調中央外事工作領導機構的權力之後,才講了全國人大、國家主席、國務院、軍委和外交部的職權。

這是非常荒唐的。

因為對外關係法由國家權力機關制定,對國家機關行為進行規範,而中共它不屬於國家機關的一部份。中共加進來,甚至還寫上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就是黨政不分、黨政合一。

在王赫印象中,這是在立法上第一次這麼赤裸裸的、明目張膽的表述。在別的法律裡面,黨是藏在後面,表面形式上還是國家公權力的運作。」

王赫認為,這部法律出來之後,中共的中央外事委員會管的事更多,權力更大,支配的資源更多。因為對外工作涉及到政策性很強、機密性的東西,習近平肯定要抓到自己的手裡。

中共對外關係法特別強調了經費保障,稱「國家保障對外工作所需經費,建立與發展對外關係需求和國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經費保障機制」。

王赫指出,中共一直對外進行滲透,各種大外宣和特務組織及個人是帶有任務出去,肯定是要給錢的,而這些人分散在中共的很多系統裡面。

中共法律條文提「全人類共同價值」 被指偷樑換柱、釜底抽薪。

中共在對外關係法條文中聲稱,「依法保護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和外國組織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王赫認為,表面的立法上沒甚麼特別,任何國家,別的國家立法也會這麼說,問題是中共的實際做法是截然相反的,它並沒有被真的落實。比如說,外國記者在中國進行採訪,沒有採訪自由,動不動就被驅逐出境,被被取消簽證。

前述法律也提及對外執法合作工作,王赫表示,打擊跨國犯罪,反腐敗等國際合作,正常國家都會簽署司法協定,但是中共只是打著這個名義,實際上它不講人權,外國很多政府就不跟它簽司法合作協定,因為不能幫著中共迫害民眾。

在中共對外關係法的相關條文中,也提到保障人權,以及「主張世界各國超越國家、民族、文化差異,弘揚和平、發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的全人類共同價值。」但並沒有說是普世價值。

前北京律師、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碩士賴建平分析稱,中共從概念上、文字上,把普世價值的多個名詞都包括進去了,但是說的是「全人類共同價值」。它實際上,是採取了一個偷樑換柱的辦法。

中共的解釋、它的邏輯,和我們一般人理解的民主、自由、公平、正義,都不一樣。比如說民主就必須要有選票,要有普選,這是最基本的表現形態,但中共就認為中國在共產黨的全面監控之下那種假選舉,比西方民主要民主的五倍、十倍,是全過程的民主。它就偷樑換柱,把這個內涵挖空了。」

賴建平說,整個中共對外關係法,真正裝的東西是所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這個東西是專制意識形態、專制思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思想,才是其對外關係的一個根本,其它的都是掩人耳目的,目的是為了欺騙世界。

以上節目內容,取材自大紀元記者寧海鐘、駱亞、張丹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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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T 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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