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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kTok在美命運 非關言論自由


TikTok在美命運 非關言論自由(大紀元製圖)

【新視角聽新聞】在由美國兩黨支持TikTok的「不賣就禁」法案經總統拜登簽署成為既定法律後,TikTok表示還要持續法律戰,並稱將以「保護言論自由條款」作為反抗武器。

在由美國兩黨支持的針對短影片社交媒體平台TikTok的「不賣就禁」法案經總統拜登簽署成為既定法律後,TikTok表示還要持續法律戰,並稱將以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言論自由條款作為反抗武器。

經過多年爭論後,美國兩黨以及國會和聯邦政府能夠在今年4月迅速達成一致,強制要求TikTok與其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進行剝離,以擺脫其中共所有權,否則就讓TikTok面臨在美被禁的後果。

關於TikTok的爭論在美國持續至少四年的時間,從2020年的前特朗普政府欲禁TikTok但被民主黨法庭推翻,直到今年3月份,美國政府似乎還不太可能強迫中國公司字節跳動將TikTok出售給美國公司,美國國會也很少通過針對單一公司立法。

TikTok平台在美國很受歡迎,目前有1.7億美國用戶。今年是美國的大選年,兩黨都曾考慮過限制TikTok可能會在選民中引發的反彈後果。

然而,到了今年4月20日,國會眾議院以360對58票壓倒性通過TikTok剝離法案;23日,參議院表決結果是79對18票;24日,拜登總統就立即簽署該法案。如果TikTok不能在12個月內從字節跳動剝離出來,它就將在美國被禁。

TikTok已成為美國的一個主要資訊來源。大約三分之一的30歲以下的美國人經常透過TikTok獲取新聞。但是TikTok的所有權屬於美國的全球主要競爭對手,而這個競爭對手——共產中國——將私人企業視作其進行統治和控制的國家工具的延伸。

美國聯邦調查局局長克里斯托弗‧雷(Christopher Wray)在國會作證時描述TikTok,這是一個最終掌握在中共政府控制範圍內的工具。

當人們從這些角度思考TikTok問題時,就能夠意識到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會允許外國所有權主導本國的新聞、出版和資訊。

美國法律長期以來一直限制外國投資者擁有美國的電視台或廣播電台,即使是位於友好國家的公司也是如此。

福特漢姆大學(Fordham University)法學教授澤菲‧蒂池奧特(Zephyr Teachout)在今年3月份的《大西洋月刊》發表文章提到,在美國建國初期的1787年制憲會議期間,制憲者們就非常擔心外國勢力會利用美國開放的社會和政府形式來服務他們自己的利益。

憲法獲得批准後,美國國會就經常透過限制外國所有權和影響力來維護美國主權、民主和國家安全的機制,這些限制在影響政治、選舉和通訊的領域最為明顯。

對於那些認為限制TikTok是反全球化的人,需要看到中共在中國境內是完全封鎖谷歌、X平台(前身為推特Twitter)、臉書、Instagram、YouTube和WhatsApp等西方主要資訊社媒平台的。

事實上,許多亞洲國家已經禁止或限制TikTok在他們的境內的存在,他們的理由也與美國的傳統法律很類似。

專家表示,中共近年來加強發揮線上社交媒體影響力的資訊操作,以支持其更廣泛的目標,如擴大中共的影響力,推動中共的敘事,散佈對美國領導力的懷疑,分裂美國社會等。

根據兩個研究小組最近的一份報告顯示,涉及中共政府想要壓制主題的內容——例如香港的反共抗議、1989年中國民主運動及「六四」天安門大屠殺等,在TikTok平台上難以出現。

在近年的俄烏戰爭和哈以戰爭中,TikTok上也很少有支持烏克蘭和以色列的內容。

《華爾街日報》另一項針對哈以戰爭的分析也佐證了上面的分析,有證據顯示,TikTok實際是在宣傳反以色列的內容,而中共政府總體上是站在恐怖組織哈馬斯一邊的。在俄烏戰爭中,中共基本上也是站在俄羅斯一邊。

字節跳動創辦人張一鳴曾在2018年公開承諾在他的公司裡「加強黨建工作」,因為「技術必須要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來引導」。

字節跳動的另一位前高層2023年5月在加州的一起TikTok訴訟案中披露,字節跳動北京總部設有一個由中共黨員組成的特別委員會,負責監督「公司如何推進中共的核心價值」,該委員會還「擁有對公司所有數據的最高訪問權,甚至包括對儲存在美國的數據」。

紐約民主黨聯邦眾議員伊薇特‧克拉克(Yvette Clarke)也認為,中共對TikTok的所有權「對美國安全和美國的民主構成前所未有的威脅」。

儘管「不賣就禁」法案已經一錘定音地成為正式法律,但是TikTok表示仍要持續訴諸法律戰以抗爭,中共官方也表示,不會允許字節出售TikTok。

在政治左翼方面,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等團體稱,TikTok法案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對言論自由的保護。在政治右翼,傑夫‧亞斯(Jeff Yass)既是TikTok的投資者,又是共和黨主要的競選捐助者,他也是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tute)的前董事會成員,而該研究所現已成為TikTok的主要捍衛者。

《紐約時報》駐華盛頓DC首席記者卡爾‧赫爾斯(Carl Hulse)說:「對TikTok為中國(中共)進入美國提供太多途徑的憂慮,似乎壓倒任何政治擔心。」

蒂池奧特在她發表於《大西洋月刊》上的文章中表示,用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主張,為代表外國政府利益的通訊平台進行辯護是「極為薄弱」和「不分青紅皂白」,如果禁止TikTok就是限制其用戶的言論自由權的話,那麼「其無限的邏輯就可能會吞噬美國監管基於通訊的技術平台的任何努力」。

儘管限制TikTok可能無助於解決所有大科技公司帶來的壟斷問題、隱私問題等,但是,蒂池奧特認為,強制剝離TikTok至少可以解決一個具體問題:敵對的外國超級大國對美國的一個通訊平台的控制,且有充分證據表明該超級大國有影響美國和其它國家國內政治的意向。

以上節目內容,取材自大紀元記者程雯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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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w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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