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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律師江天勇被《環球時報》離奇「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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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維權律師江天勇與被迫移居美國的妻子金變玲。(自由亞洲電臺)

近日,「被失蹤」100多天的維權律師江天勇,突然在中共央視、報紙上露面「認罪」,「承認」謝陽的酷刑是他編造的。江天勇妻子、辯護律師及律師同行對此表示憤慨,譴責中共當局一貫採用酷刑迫使受害者違心說話,黨媒報導所言都是不可信的。

文 _ 駱亞

中共官媒炮製江天勇「受訪認罪」

3月1日,中共央視、《人民日報》下屬的《環球時報》等發表了所謂維權律師謝陽「遭遇酷刑」的真相調查,報導稱,備受國際社會關注的這個酷刑案例,「是故事加細節想像出來的」。黨媒還以所謂的記者名義,稱採訪了「709」案中被關押至今,不讓律師與家屬會見的謝陽律師,及失蹤100多天的江天勇律師。

中共看守所、監獄對關押者普遍實施酷刑,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情。因此官媒讓江天勇在媒體上「認罪」,「承認」謝陽的酷刑是他編造的,無疑是江律師被酷刑後的結果。


中共官媒炮製江天勇「受訪認罪」,遭到江天勇妻子、辯護律師及同行的譴責。(網路截圖)

江天勇的妻子金變玲向《大紀元》記者表示:「這個報導出來的東西完全是不可信的。因為從2016年11月21日江天勇失蹤到現在已經有100天了,我們家屬和律師都不知道他被關在哪裡,律師申請會見幾次都遭拒絕。昨晚(3月1日)《環球時報》上發文稱他們的記者採訪了江天勇。我覺得很奇怪,你記者是通過什麼管道採訪江天勇的?就按他們所說的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不允許會見,那為何跟江天勇案毫無關係的一個記者卻能去會見、採訪,我覺得這很可笑。」

她表示看了江天勇的照片很傷心,哭了很久,「他的目光是呆滯的、人很消瘦、臉顯得憔悴疲勞。『709』案中的李春富律師被他們折磨得精神分裂,現在『709』仍被關押的謝陽、王全璋、李和平等人都在裡面遭到酷刑。我毫無疑問的認為江天勇在裡面也受到嚴重酷刑。在這種情形下的採訪,這些內容全部是假的,所以我不相信。」

金變玲回憶江天勇此前兩度被抓都遭到酷刑折磨,「第一次茉莉花運動時,江天勇失蹤了兩個月出來後曾表示,『在裡面感覺自己馬上要瘋了』,期間他被剝奪睡眠、遭毆打、被煙熏、被強迫唱紅歌等。只要有一個字不按他們所說的,就要遭受折磨。」


2016年11月,中國維權律師江天勇到長沙第二看守所探訪關押在此的「709」律師謝陽,隨後失蹤。(自由亞洲電臺)

第二次,因關注法輪功修煉者被關黑監獄(洗腦班)的事情,江天勇被拘留了十幾天,並被打斷8根肋骨。

金變玲表示,這次相信他肯定遭受了比之前更嚴重的酷刑,希望國際社會對江天勇及「709」在押律師所遭受酷刑要持續關注。


2011年中共當局曾藉網路上所謂「茉莉花革命」的名義,大肆抓捕全國各地的敢言、比較有影響力的維權律師。上排左一江天勇。(大紀元合成圖)

她還表示,自己的公婆也受到中共當局的騷擾,「他們在農村不停受到鄉政府、縣政府、書記的警告,還有自稱是公安局的便衣上門對他們進行威脅,讓他們不要接受外國媒體採訪、不能接待探望他們的江天勇的朋友,包括歐盟等使館官員。」

江天勇的辯護律師陳進學、覃臣壽3月2日向律師協會、檢察院等相關部門公開發律師意見書和嚴重聲明。(附後)

目前在美國的大陸訪問學者、著名維權律師滕彪向《大紀元》記者表示,那個報導很顯然跟江天勇之前的一些理念是完全不符合的,而且照片上的江天勇非常的憔悴,「所以我可以肯定他在裡面受到了極大的壓力、極大的酷刑。之前也有很多這種電視『認罪』、強迫他們去指證別人。從『709』之後這種案件發生很多,也是中共當局一貫的做法,用這些辦法來貶低並對當事人進行污名化。」

滕彪表示:「此前張凱律師在電視上言不由衷地說了一些話後內心非常的不安,終於有一天他又把這個真相講出來,他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受到多大的壓力下說的那些話。所以我們非常擔心江天勇和其他被關押的『709』律師他們受到酷刑,實際上已經確認謝陽、屠夫、李和平等都受到非常、非常殘酷的酷刑。」

滕彪還表示,幾乎所有「709」被抓的人放出來之後,都因受到壓力不敢對外講話,也有很多可以證實受到了酷刑,還有一些雖然釋放了,但實際上他們還是沒有自由,比如王宇、包龍軍等仍處在嚴厲監控的狀態,外界無法聯繫上他們。

「709」律師家屬獲頒奧斯卡人權獎

2015年7月9日,上百位中國大陸的律師、民間維權人士、上訪民眾及律師和維權人士之親屬,突然遭到公安當局大規模逮捕、傳喚、刑事拘留的事件,部分人士則下落不明,涉及省分多達23個。

大陸「709」維權律師群體和家屬一直受到國際社會關注,國際媒體及時報導他們的各種消息,國際人權機構不斷聲援並為他們呼籲。2月26日,「奧斯卡自由人權獎」在洛杉磯星光大道上舉行了第四屆頒獎典禮,金變玲代表「709」律師家屬群體前往領獎。


大陸「709」維權律師群體和家屬一直受到國際社會關注,獲頒「奧斯卡自由人權獎」,2月26日金變玲(右一)代表前往領獎。圖為奧斯卡人權獎獎盃。(自由亞洲電臺)

她向《大紀元》記者介紹:「我們原來都不認識,為了營救我們的丈夫走在一起。我們有共同的苦難與經歷:孩子不讓上學,家人不能正常工作,經常被逼搬家、找不到住所,遭到國保跟蹤、恐嚇、威脅。我們『709』家屬也非常感謝國際社會對我們頒獎和鼓勵,我們通過營救我們的丈夫,更加了解了我們的丈夫,他們所做事情是正義且偉大的。所以我們也希望用這個獎項向其他的維權人士、他們的家屬及我們的親屬致敬。」

獲獎者除了「709」律師家屬群體,還包括中國民主黨的成員陳樹慶及呂耿松、「64天網」負責人黃琦和「中國人權觀察」創辦人秦永敏等。

律師嚴正聲明譴責中共黨媒

江天勇的兩名辯護律師對中共黨媒的做法進行揭露,並向有關的律師協會、檢察院等部門發出了律師意見及嚴正聲明。內容如下:


江天勇的兩名辯護律師對中共黨媒的做法進行揭露,並向有關的律師協會、檢察院等部門發出了律師意見及嚴正聲明。(自由亞洲電臺)

2017年3月1日,以胡錫進為首的環球網刊出報導,聲稱江天勇接受了《環球時報》的採訪,作為江天勇的辯護律師,現提出意見並嚴正聲明如下:

一、辯護律師已3次申請會見江天勇都不被許可,理由是會見有礙偵查或者可能洩露國家祕密,而現在與案件沒有利害關係的無關人員及《環球時報》記者卻聲稱見到了江天勇。我們的一貫觀點是,律師會見不可能有礙偵查或者洩露國家祕密,刑事案件中當事人被強制措施後律師立即及時會見,是刑事程式公開化的國際通行做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也多次重申這一權利。

我們關注的是,讓一貫無公信力的《環球時報》記者優先於律師、家屬會見江天勇,是否有法律依據,是否屬於濫用公權的合法性問題。遍查國內法律就知道,與案件無關人員即記者優先於律師家屬會見當事人,係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屬典型的濫用公權行為,是媒體抹黑與輿論審判,十足的遊街示眾,公開侮辱了江天勇和謝陽律師。辯護律師嚴厲譴責長沙市公安局和《環球時報》的上述違法行為,並將立即開展投訴、控告、訴訟等一系列法律行動。

二、長時間單獨隔離關押,拒絕律師、家屬會見,至少屬於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中的不人道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者處罰(即虐待),如更長時間單獨關押如三年,或者有肉刑或者變相肉刑,殘酷的精神折磨,本身就是酷刑。酷刑和虐待行為,往往不可區分,虐待往往伴隨著酷刑。從關押時間、律師介入的具體情況看,有理由認為謝陽、江天勇都受到虐待,而長時間不給律師家屬會見二人,更增加了二人受到酷刑的合理懷疑。

三、在未保障律師會見權情況下,以胡錫進為首的媒體對江天勇的採訪,應視為虐待、酷刑合法化辯護、洗地,動機邪惡,有如狗狗為主人叼飛盤般為人所不齒。律師對無關人員的採訪的行為和內容,不予認可。

四、排除其辯護律師或者謝陽所在的律師協會人員、獨立法醫學專家及其他獨立協力廠商介入、參與的謝陽被酷刑、虐待的所謂「調查組」,及其作出的「調查報告」,不符合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所規定的酷刑調查的原則、程式、人員要求,沒有任何公信力,所謂的偵查實驗更是貽笑大方。

五、我們對於有關偵查部門在辦理江天勇案中,一再繞開江天勇的辯護律師、家屬而直接與無關媒體對接的行為感到憤慨,上一次是2016年12月16日提供通稿給澎湃新聞等媒體對江天勇進行輿論審判。政府操控多家媒體的優勢,與律師、家屬並無一任何媒體資源的絕對弱勢,力量對比相差懸殊,不利於酷刑虐待真相的披露,更不利於對責任人的調查與處罰。

六、我們強烈要求長沙市公安局立即安排律師會見江天勇(即停止不人道及有辱人格的待遇),並向辯護律師介紹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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