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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偷Tesla機密華人在逃 在華建廠被美起訴


涉偷Tesla機密華人在逃 在華建廠被美起訴(大紀元製圖)

【新視角聽新聞】紐約東區聯邦法庭解封一份起訴書,指控中國人邵一龍和加拿大公民弗貝爾密謀傳送電動汽車製造商Tesla的商業機密。弗貝爾3月14日被捕,邵一龍目前仍在逃。

紐約東區聯邦法庭3月19日解封一份起訴書,指控中國寧波居民邵一龍(Yilong Shao)和加拿大公民弗貝爾(Klaus Pflugbeil)密謀傳送電動汽車製造商Tesla的商業機密。58歲的弗貝爾3月14日早上被捕,而47歲的邵一龍仍然在逃。

根據起訴書,弗貝爾和邵一龍「利用一家美國領先的電動車公司」的商業祕密來建立自己的業務,甚至將其業務宣傳為這家美國公司產品的替代方案。他們在中國經營著一家中國企業,該企業銷售用於製造電池的技術,包括電動車電池。

檢察官並未具體提及這家「美國領先的電動車公司」的名稱,但表示這家公司曾在2019年收購一家總部位於加拿大的電池裝配線製造商。這一描述與Tesla當時收購加拿大公司Hibar的情況相符。

檢察官表示,弗貝爾和邵一龍都是這家加拿大公司的前員工。

3月19日早上,弗貝爾前往長島納蘇縣,在與他以為是長島商人的臥底探員會面,試圖傳送Tesla的多份商業祕密時被捕。

若罪名成立,弗貝爾可能面臨最高10年的監禁。

根據起訴書,Tesla於2019年收購一家加拿大的自動化精密分配泵和電池組裝線製造商。在被Tesla收購前,加拿大製造商向製造鹼性和鋰離子電池的客戶銷售電池組裝線。這些電池組裝線包含或使用現屬於Tesla的專有技術「連續運動電池組裝」,該技術能讓製造商高速運轉電池生產線,而無需停頓。

擁有電池組裝商業祕密的製造商,其生產零件的數量可比無此技術的競爭者每分鐘多出五到十倍。Tesla至少投入1,300萬美元用於開發這項電池組裝專利。

在收購加拿大製造商之後,Tesla停止直接向客戶銷售泵和電池組裝線。從2021年開始,Tesla與一家日本公司簽署授權協議,允許該公司製造和銷售精密分配泵。只有被授權者有合法權利製造和銷售這些精密分配泵。沒有其他任何人獲得銷售電池組裝商業機密的授權。

證據揭露,早在2019年,弗貝爾與邵一龍就計劃利用Tesla的商業機密來展開自己的商業活動。

2019年10月22日,即Tesla收購加拿大製造商的同月,邵一龍向弗貝爾發送一封附帶商業提案的電郵,提議共同創業。弗貝爾當天回信,討論在加拿大和中國成立「公司」的事宜。

2020年7月,弗貝爾和邵一龍成立公司B,該公司隨後在中國、加拿大、德國和巴西等地擴張。B生產的精密分配泵和電池組裝線,與Tesla使用其專利技術製造的產品相同。弗貝爾甚至將B宣傳為Tesla產品的替代來源,

在經營B的過程中,弗貝爾和邵一龍持續依靠電池組裝的商業機密。例如,在2020年9月,弗貝爾向一家齒輪製造商發送一系列圖紙以生產零件,並指示「請保密附件中的資訊。」附件中包含Tesla的圖紙,這些圖紙與電池組裝的商業機密有關。弗貝爾發送的圖紙與Tesla的圖紙完全一致,唯一的區別是公司名稱、圖紙日期被更改,並且圖紙識別號碼與Tesla的識別號碼相反。

司法部國家安全司助理總檢察長奧爾森(Matthew G. Olsen)表示,被告被控從一家美國電動車製造商處竊取寶貴的專有技術,並利用其在海外建立競爭企業。這種公然的盜竊行為削弱了美國的技術優勢,司法部將追究那些試圖削弱國家經濟潛力並威脅國家安全的人。

此前不久,才有中國公民丁林葳(Linwei Ding)也在美國被捕,他被指控竊取谷歌(Google)的人工智能(AI)商業機密。而丁林葳被捕前曾在中國一次演講中,自曝其如何將谷歌技術轉變為「適合中國國情的算力平台」。

根據美國司法部3月6日公佈的一份聯邦起訴書顯示,38歲的丁林葳自2019年起受聘於谷歌公司擔任軟件工程師,他的職責包括開發部署在谷歌超級計算機數據中心的軟件。

丁林葳自2022年5月21日開始通過將訊息複製到個人谷歌雲帳戶來祕密上傳存儲在谷歌網絡中的商業祕密。他持續定期上傳,直至2023年5月2日,總共上傳超過500個包含機密消息的文件。

起訴書稱,丁林葳在谷歌不知情的情況下於2023年5月30日之前在中國創立自己的科技公司,並擔任該公司的總裁,該公司的業務主要在人工智能和機器學習行業。

3月8日,中共外交部發言人毛寧在記者會上就丁林葳被捕事件回應稱,中方「保護國內外知識產權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並稱反對美方「無理打壓中國企業和中國公民」。

丁林葳在谷歌公司參與的兩個有關AI項目,中間是他在谷歌帶領團隊做過的兩項,其中一個是兩萬六千卡GPU的超級電腦,另一個是六萬卡TPU的超級電腦。

據美國司法部公佈的起訴書顯示,丁林葳曾申請加入一個位於中國大陸的創業孵化器計劃,並於2023年11月24日前往北京,在投資者大會上代表公司講話。

「LT 視界」評論稱,「史上最高調的小偷:谷歌軟件工程師丁林葳將盜竊的技術拿到中國賣,而且還上中國新聞頭條。這是典型的『新質生產力』代表。」

「蔡子博士Chris」認為,「這個影片基本上都能夠作為呈堂證供了!」

上述起訴書提到丁林葳涉嫌掩蓋竊取商業祕密的行為。例如,他將數據從谷歌源文件複製到他公司發給他的MacBook筆記本電腦上中,放在Apple Notes應用程序內。然後,他再把Apple Notes轉換為PDF文件,再從谷歌網絡上傳到單獨的帳戶。據悉,此舉可以逃避谷歌的數據丟失預防系統的檢測。

丁林葳被指控四項竊取商業祕密罪。如果罪名成立,丁林葳將面臨每項罪名最高10年監禁和最高25萬美元的罰款。

以上節目內容,取材自大紀元記者蔡溶、李淨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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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T 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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